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宜春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宜春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宜春市
  • 性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局長:包春燕  
  • 隸屬:宜春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歷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藥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對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和案件進行查處和指導,組織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有效執行和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承擔反壟斷相關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依法指導和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的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貫徹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組織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及鍋爐產品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組織開展標準化國際合作和參與制定、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工作。落實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和檢驗檢測工作。
(十四)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擬訂全市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和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
(十五)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的經營使用環節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六)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的許可、檢查和處罰。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零售環節)、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制定檢查制度,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和交流與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市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依法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為創業創新提供便捷查詢諮詢等服務,實現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產權保護和風險防範意識。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全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5.與宜春海關的有關職責分工。(1)兩部門要建立機制,避免對各類進出口商品和進出口食品、藥品和化妝品進行重複檢驗、重複收費、重複處罰,減輕企業負擔。(2)宜春海關負責進口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藥品以及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藥品安全國家標準。境外發生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市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藥品中發現嚴重安全問題的,宜春海關應當及時採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並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採取相應措施。(3)兩部門要建立進口產品缺陷信息通報和協作機制。宜春海關在口岸檢驗監管中發現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進口產品,依法實施技術處理、退運、銷毀,並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管理全市缺陷產品召回工作,通過消費者報告、事故調查、傷害監測等獲知進口產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措施;對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宜春海關通報,由宜春海關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要、保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政務督辦等工作。組織協調綜合性會議、全局性活動。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領域深化改革、信息安全和統計工作以及機關辦公信息化、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保障、安保等工作。
(二)法規科。負責組織起草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市級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和協調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投訴舉報中心)。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調解消費糾紛,參與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的查處工作。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消費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和建議。發布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提示等相關信息。建立和整合消費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投訴申訴舉報機制,負責涉及市場監督管理領域的來人、來信、來電、網路等諮詢、受理、分流及結果反饋,做好申訴舉報相關服務工作。指導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申訴舉報受理工作。
(四)科技和信息化科(政務服務科)。運用大數據等推動監管創新,依託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技術,打造市場監管大數據平台,動態、及時、準確地了解市場整體態勢,調查研究市場主體發展與管理情況,為監管方向與監管策略的制訂提供依據。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配合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相關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
(五)企業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事中事後的監督檢查工作;依託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組織推進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
(六)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承擔反壟斷相關工作。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配合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
(七)價費監督管理科。落實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規則。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價格公共服務和價格誠信活動,配合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八)網路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九)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廣告監督的制度、具體措施和辦法。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配合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提出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措施。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制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承擔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承擔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對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組織推動縣市區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科。對流通領域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食品銷售、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及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辦法,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參與重大活動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五)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科。對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及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辦法,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參與重大活動餐飲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六)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及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和辦法,組織和指導特殊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配合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七)產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安全標準、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八)藥品化妝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監督實施藥品零售環節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零售的許可,負責藥品零售、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並配合查處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並配合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
(十九)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負責醫療器械的經營許可、備案,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對醫療器械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承擔監督和指導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管理辦法的實施。監督實施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組織指導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現場檢查,並配合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並依法處置。
(二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地方規章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和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辦理特種設備註冊登記。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上報。配合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以及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二十一)計量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負責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二)標準化科。擬訂標準化戰略、規劃、政策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重大違法行為。承擔全市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承擔市標準化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三)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科。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檢驗檢測資源整合和改革工作。
(二十四)商標監督管理科。貫徹落實商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並開展商標使用行為、商標代理行為、商標印製行為的監督管理。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配合查處商標違法案件。向上級推薦申報中國馳名商標和認定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特殊標誌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地理標誌商標運用和保護工作。
(二十五)智慧財產權管理科。擬訂加強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和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保護智慧財產權,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實施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監管。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協調智慧財產權的審查註冊登記和行政裁決。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
(二十六)綜合應急和新聞宣傳科。組織協調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產品質量安全、市場消費安全等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協助推進綜合性重要工作、重大活動。
(二十七)財務審計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承擔機關預決算、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對機關、所屬單位和派出機構內部審計和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負責並指導全市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執法裝備配備工作。
市打擊傳銷工作辦公室。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承擔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市中藥監督管理辦公室。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培育扶持中藥材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快中藥材基地建設,打造中藥材名優品牌,推動全市中藥產業快速、健康、持續發展。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負責宜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宜陽新區分局。負責宜陽新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分局。負責明月山溫泉風景名勝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信訪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外事工作。組織開展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建設。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歐陽琨
黨組成員、副局長:趙美琳 李海金
黨組成員、市場監管執法稽查局局長:聶慶華
黨組成員:彭軍平 溫捍東
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駐市市場監管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朱艷剛

歷任領導

副局長:曾偉明

所獲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0年11月,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0年12月30日,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黨委被授予“江西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江西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021年1月16日,入選為“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的公示名單。
2021年2月,榮獲全國食品安全工作先進集體。

辦公地址

宜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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