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和中醫藥事業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負責起草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規劃,執行有關標準和技術規劃。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各地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責任。指導協調全區衛生健康行業黨的建設工作,統籌推進全區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民營醫療機構等黨的建設工作。建立公立醫院黨建目標責任制和黨建工作質量評價考核制度。
(三)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執行國家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治規劃,提出防治方案。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進行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制定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五)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以及上級有關基本藥物採購、派送和使用政策,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推進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健全完善藥品、醫用耗材供應保障制度,加強藥品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完善促進合理用藥服務管理政策,穩步推進基本診療路徑管理政策。
(七)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職業健康管理職責。貫徹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八)貫徹執行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落實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離休人員公費醫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
(九)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我區計畫生育政策。
(十)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 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一)貫徹落實社區衛生服務工作政策、法律、法規、檔案精神,對全區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和績效考核。
(十二)負責編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年度預算,負責全區衛生項目、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的申報工作,指導和監督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內審、物價、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鄉鎮衛生院資金撥付和會計集中核算工作,分析和掌握資金流向和運行狀況,確保衛生院經濟良性循環和事業健康發展。
(十四)貫徹國家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法》,開展人道救援、推動無償獻血及遺體器官捐獻和造血幹細胞的宣傳和登記工作。
(十六)承擔區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八)制定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九)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袁州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1.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2.將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3.區地方病防治辦公室的行政職能、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老齡工作職能劃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
4.國務院、省、市和區政府規定需要取消、下放、承接、調整的職責。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區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生態環境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放射源的職業病危害評價管理,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的準入管理,負責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監督管理。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對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4.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信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5.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協調、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務公開、綜治、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意識形態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機關和區直醫療衛生單位的黨務工作。
(二)人事股
擬訂衛生健康人才政策,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組織指導衛生健康管理幹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及援外工作。
(三)財務審計股
組織協調中央和省、市、區等專項經費的安排使用管理,承擔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區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擬訂職責範圍內的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的建議。承擔健康江西建設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健康服務資源配置工作,指導各地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衛生健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及信息化建設。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
(四)政策法規與綜合監督股(掛行政服務股、園區賦權管理股牌子)
組織起草衛生健康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醫療服務、健康產業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負責衛生健康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工作。
(五)疾病預防控制股(掛衛生應急辦公室牌子)
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政策、制度、規劃、預案和規範措施,指導和推進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指導、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總結評估等工作,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和應急措施,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編制地方病防治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地方病的防治工作。開展食品安全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實施,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醫政醫管股(掛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股牌子)
擬訂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全區醫療、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管理、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監督指導醫療糾紛調處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落實上級有關基本藥物的採購、配送、使用等政策措施,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擬訂我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實施辦法,指導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推動實施醫學人才模式改革,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指導衛生人員教育培訓和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工作。
(七)基層衛生健康股
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牽頭健康扶貧工作。
(八)婦幼健康股
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等工作。
(九)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老齡健康股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負責擬訂應對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中醫藥管理股
負責貫徹執行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標準,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設定審批、教育、科研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省中醫藥養生保健等服務業發展規劃、政策及相關標準。監督執行中醫保健機構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區中醫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參與擬訂中醫藥健康旅遊、健康養老發展規劃、政策及相關標準。參與擬訂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重大中醫藥產業項目實施和技術開發;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古籍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
(十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實施全區愛國衛生運動發展規劃和目標。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推進衛生城鎮創建和健康城市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30日,獲評“江西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