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為全市國、省幹線公路的主管部門,承擔全市國、省道及部分縣鄉公路規劃、建設、養護、經營、使用和管理,為市政府直屬的正處級事業單位,並對十縣、市(區)公路分局、直屬各單位實行垂直管理。

2017年11月17日,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春市公路管理局
  • 正科級科室:14個
  • 主要工作:全市國、省幹線公路管理
  • 現任領導:孫正華(局長)
  • 主要榮譽:2017年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 主管部門宜春市人民政府
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工作職責,獲得榮譽,

內設機構

宜春市公路管理局內設14個正科級科室。
(一)、辦公室
(二)、養路科
(三)、工程科
(四)、機務供應科
(五)、安全技術科
(六)、路政(保衛)科
(七)、工程監察科
(八)、計畫科
(九)、財務科
(十)、審計科
(十一)、人事科
(十二)、勞動工資科
(十三)、宣傳教育科
(十四)、總工程師辦公室
局紀委(監察室與紀委合暑辦公)、局工會、局團委按有關規定、章程設定。

領導信息

孫正華同志為市公路管理局局長;

工作職責

宜春市公路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公路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各項方針、政策,制定全市公路部門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以促進公路事業的穩步、快速發展。
(二)按照全市公路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編制所轄公路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編報所轄公路養護、公路改(擴)建及有關公路工作計畫,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搞好所轄公路戰備工作;負責做好公路統計工作。
(三)負責所轄公路日常養護管理和大中修工作;負責公路交通量調查和路況登記工作;參照國家公路養護技術規範,組織制定公路養護有關技術規章、標準、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所轄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工作,並組織制定相關制度、規定和辦法。具體實施所轄公路改(擴)建工程項目的前期立項、測設、施工、監理、交工、竣工驗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五)負責組織制定公路機械裝備的長遠發展規劃、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升公路建養機械化水平。同時負責所轄公路機械設備的購置、使用、報廢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管理和保護轄區內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設施,依法查處各種違章利用、侵占、污染、毀壞路產的行為,控制公路兩側紅線內埋(設)各種設施,審批跨越公路的其它設施,核批公路的特殊利用及占用,維持公路養護施工作業的正常秩序,維護公路養護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負責轄區內超限超載車輛檢查(站)治理工作。
(七)負責局屬貸款公路的收費、還貸、經營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所轄公路非政府投資的經營項目進行審批、路產評估、簽訂相關契約等工作。
(八)負責所轄公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對公路資金使用實行全面監督;負責全局國有資產管理;依法收取公路路產損失賠償費;負責票據的保管、領用、繳銷和結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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