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宜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宜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是宜昌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宜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
  • 辦公地址:宜昌市西陵區西陵後路11號
  • 現任領導:張 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榮譽記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行業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擬訂並實施全市城市管理執法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城市管理行業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縣(市、區)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
(四)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市政設施管理,以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水利和湖泊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法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無照商販、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戶外公共場所違法回收販賣藥品,公安交通管理方面侵占道路行為,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權。
(五)負責城區市政設施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區道路(含橋樑、隧道及相關附屬設施)、排水和污水管網等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統籌組織協調城市管理公共基礎設施移交管理工作。組織城區(不含長江大堤)防汛排澇工作。負責直管橋樑、隧道等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參與城市基礎設施相關建設項目的規劃定點、方案設計、竣工驗收等工作。
(六)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組織編制城市容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監督城區市容環衛責任區制度落實。指導監督城區道路清掃保潔、灑水降塵,以及生活垃圾(含餐廚垃圾)、建築垃圾收集運輸處置(不含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等工作。組織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中心城區生活垃圾轉運站、生活垃圾處理場(廠)、餐廚垃圾處理廠等設施建設及運營監管。負責城區公廁建設維護的監管工作。
(七)負責城區公共停車設施管理。
(八)負責城區戶外廣告設定的行政許可實施工作。
(九)按照事權劃分,組織編制城市管理突發公共事件、自然災害等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科技創新工作,推進實施智慧城管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行業(本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要切實推動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轉變,加強城市綜合管理統籌協調工作,推進城市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型化,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等部門在城市管理和執法方面的職責分工,繼續按照中共宜昌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市城市管理委員會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通知》(宜編[2017]55號)執行。
2.與市林業和園林局的職責分工。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行政處罰權的實施。對市林業和園林局移交的案件線索進行立案審查、調查取證,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並執行,並將結果及時通報市林業和園林局。市林業和園林局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負責管理職責範圍內的日常檢查和巡查,對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及有關證據資料移交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應配合做好日常檢查、巡查工作,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予以處理。

內設機構

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
直屬機關黨委
市道路停車管理中心
戶外廣告管理科
業務指導科
綜合管理科
人事科
政策法規科
計畫財務科
辦公室
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
宜昌市環境衛生管理處
宜昌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處
市固廢處置管理中心

現任領導

龔萬柏:宜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副主任。
熊焰:宜昌市城市管理執法委員會副主任

榮譽記錄

2020年11月,被湖北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評為擁軍優屬先進單位、擁政愛民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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