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契約

定金契約,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由一方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預先向對方交付一定款項的協定。定金契約是一種從契約,是以主契約的成立為前提,其效力依主契約而轉移。定金契約的成立以定金的交付為要件。定金的數額法律有直接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沒有直接規定的,由雙方約定,約定的最高數額不得趄過交付方依契約應給付的數額。在主契約的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契約根據性質不同可以分為:家庭契約,是基於血緣關係之間的一種治家格言,家訓,家禮等,通常也稱精神契約。財產契約,是基於增加財富為目的達成的財產約定,比如:存單、股票、房產等。生命契約,是為了達到財產順利傳承而訂立的以生命為標的的契約,比如:生命信託,人壽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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