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諸縣主婿官秩敕》是唐代李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定諸縣主婿官秩敕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忱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定諸縣主婿官秩敕
諸縣主婿,選尚之初,多無官緒。或正員初秩,授檢校朝官,從前條流,都未詳備。自今以後,縣主婿如先有官,宜超資與進改。如未有官者,且授檢校官,待三周年後,與第二任正員官,仍委宗正卿檢勘聞奏。
作者簡介
李忱(810—859年)即唐宣宗。唐代皇帝。公元846—859年在位。憲宗第十三子。長慶元年(821年)封光王,會昌六年(846年)即位。年號大中,頗銳意政事。卒謚獻文皇帝。性喜文學,常與學士輩唱和。公卿出鎮,多賦詩餞行。以《吊白居易》最為傳誦。《全唐詩》存其詩六首,《全唐詩補編》存其詩三首。生平事跡見《舊唐書》卷一八、《新唐書》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