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縣大秧歌(定縣秧歌)

定縣大秧歌

定縣秧歌一般指本詞條

定縣大秧歌是河北省的戲曲劇種。流行於河北保定以南、石家莊以北的部分農村。源於民間的勞動歌曲,相傳北宋詩人蘇東坡曾為其填詞正曲,故又稱“蘇秧歌”。清末始搬上農村土台,題材主要為當地民間生活故事,如《王小趕腳》、《王媽媽說媒》、《天仙配》等。唱詞與對白都以方言為主,結構自由。打擊樂伴奏。解放後增加了笛、、板胡、二胡、三弦等弦樂器。屬板腔體,常用板式有慢二六、快二六、寸板、三板、哭板等;散板有撥子、尖板、起腔、導板。間有民間小調及民歌。

基本介紹

簡介,藝術特點,伴奏方法,藝人與影響,

簡介

定縣大秧歌:起源於河北省定縣黑龍泉一帶。關於定縣大秧歌的起源,有兩種近似的說法。其一,北宋時,著名文學家蘇軾謫官知定州任,見城北黑龍泉附近的蘇泉、東板、西板等村民在稻田裡勞動很苦,便即興為他們編了一些歌曲,教他們插秧時詠唱,故亦稱為“蘇 秧歌”。其二,遠在宋朝以前,定縣黑龍泉附近幾村就流傳著一種民間小曲,北宋年間,蘇軾定州任中,曾為其填詞正曲,故稱“秧歌”。自清朝以來,當地勞動人民和民間藝人逐步利用“秧歌”這一曲調以說唱的形式演唱有人物有故事情節的曲目。清代晚期,秧歌受其他地 方劇種的影響,民間藝人開始把有人物有情節的故事編成戲本,利用秧歌的曲調,並配上板鼓、鑼、鑔等打擊樂,以初級的戲曲形式搬上農村舞台,逐漸形成了大秧歌。據民國十八年(1929)編印的《定縣社會概況調查》載:“從前秧歌比較文雅,自前清以來,秧歌的腔調、 詞句和表演日趨粗俗淫蕩。官府禁止演唱,但始終無效。”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在人民政府的戲曲改革政策指導下,經過不斷推陳出新,大秧歌這一富有鄉土氣息的戲曲劇種才真正健康地發展起來。

藝術特點

大秧歌所唱的劇目,多是當地民間故事題材。當地民眾又稱大秧歌戲是“拴老婆樁子”(多以演婆婆媽媽的家庭戲為主)。傳統戲有《雙鎖櫃》、《老少換》、《王小趕腳》、《借髢髢》、《借女弔孝》、《王媽媽說媒》、《楊文討飯》、《楊八姐剃頭》、《安安送米》等。移植的劇目有《唐知縣審誥命》、《楊八姐遊春》、《天仙配》、《白蛇傳》、《梁山伯與祝英台》以及《白水灘》、《打焦贊》、《蜈蚣嶺》等一些武打戲,並上演了《奪印》、《血淚仇》等現代戲。大秧歌的藝術特點多是一生一旦為主的生活小戲。念白生活化,以方言為主,有時根據戲的需要也用些韻白,以唱見長,善於敘事。唱詞口語化,通俗易懂,富有生活氣息,聽來親切感人。唱詞的結構也很自由,不受七、十字句的限制,有的少到三、五字,有的多達二、三十字,而且多用襯字,但都押韻腳;還有時為了強調某一情節或某種情緒用“疊句”的唱法反覆,故又有“九番秧歌”之說。

伴奏方法

大秧歌的伴奏,解放前沒有弦樂,只有打擊樂,即板鼓、大鑼、水鑔、手鑼。演唱時,開始擊六鑼,上句唱完擊兩鑼。下旬唱完再擊六鑼,故又稱“大鑼腔”。唱腔沒有固定的調高,演員根據自己的嗓子發音的高低自由演唱。1952年,第一次給秧歌配上弦樂。開始時試用一把京胡和一把二胡伴奏,1954年將京胡改為板胡,後來又先後加上了低音胡、秦琴、笛子、笙、三弦、大提琴。大秧歌的演員行當,也如其他大戲,有青衣、鬚生、老旦、小生、小丑等。唱腔為板腔體結構。基本曲調是由尾腔不同的上下兩句構成。傳統的板式有起腔、慢板、流水、快板、垛板,均為板上起唱。1949年後又創造了寸板、散板,同時還吸收了[河西調](絲弦)、[黃鶯兒](絲弦)、[蓮花落]等其他劇種的曲調以及[走四方](民歌)等民間小調。

藝人與影響

定縣大秧歌早期的名藝人有李雙貴(藝名大貴子,三花臉)、趙鳳岐(藝名小貴子,青衣)、宋文川(花旦)、楊福慶(老生)等。1949年前無專業演出團體,只有半農半藝的季節性班社。1952年,成立了定縣秧歌職業劇團。1957年,定縣戲校為秧歌劇種培養了二十名男女學員,改變了過去婦女不進秧歌班的舊約法。
定縣大秧歌是一個在冀中有影響的劇種。除定縣外,保定地區的唐縣、曲陽、完縣、望都、滿城、安國等縣的很多農村亦有業餘秧歌劇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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