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率饒讓抵免是稅收饒讓抵免的主要方式之一。指居住國 (國籍國) 政府對本國居民(公民) 來源於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的收益或所得,按一個固定稅率計算的稅額,視同已納稅額予以饒讓抵免。採用這種饒讓抵免方式,其饒讓抵免數額的大小,完全取決於計算抵免數額的固定稅率高低,固定稅率越高,饒讓抵免數額就越大,反之則越小。固定稅率的確定一般由有關國家締結的稅收協定加以明確規定。與差額饒讓抵免相比,定率饒讓抵免計算比較簡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率饒讓抵免
- 外文名:Fixed rate sparing credit
- 性質:經濟學名詞
- 適用:本國居民
作用,特點,
作用
對於為某種目的按低於這一固定稅率徵收的稅款,同樣按這一固定稅率計算的稅額進行抵免,即將低於固定稅率計算而少征的稅款也給予抵免,從而將這種好處留給了跨國納稅人。但是,這種方式在這個固定稅率低於外國稅法規定稅率的情況下,納稅人並沒有真正全部獲得享受國外的減免稅或按協定限制稅率計算的差額稅款的好處,甚至有些納稅人根本就沒有獲得饒讓抵免的好處。因此,定率饒讓抵免在此情況下並未像差額饒讓抵免那樣,真正地把納稅人在國外享受的減免稅好處全部留給納稅人。
特點
這種饒讓抵免形式的優點是計算簡單,同時,與差額饒讓相比,這種方式對於居住國來說,能較好地控制跨國納稅人取得饒讓抵免的受益程度,防止從事境內投資活動的納稅人與從事境外投資的納稅人的稅負產生較大的不平衡。因此,定率饒讓抵免方式也得到了廣泛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