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扶持蔬菜產業發展辦法

《定州市扶持蔬菜產業發展辦法》是自2016年1月起執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州市扶持蔬菜產業發展辦法
  • 實施地區:定州市
定州市扶持蔬菜產業發展辦法
為進一步加快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步伐,促進我市蔬菜產業上檔升級,增加蔬菜產品在京津等大中城市的市場占有率,促進農民增收,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市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支持蔬菜產業發展。
第二條 支持高效節能日光溫室建設。對集中連片新建、改擴建實種面積200畝以上的鋼筋骨架日光溫室,按溫室實種面積每畝1.5萬元進行補助;對集中連片新建、改擴建實種面積100畝(含100畝)以上、200畝以下的鋼筋骨架日光溫室,按溫室實種面積每畝1萬元進行補助;集中連片新建、改擴建實種面積50畝(含50畝)以上、100畝以下的鋼筋骨架日光溫室,按溫室實種面積每畝8000元進行補助;對集中連片新建、改擴建實種面積20畝(含20畝)以上、50畝以下的鋼筋骨架日光溫室,按溫室實種面積每畝5000元進行補助;對新建擴建實種面積10畝(含10畝)以上連棟溫室的單位或個人,按連棟日光溫室實際種植面積每畝2萬元進行補助。
第三條 支持規模化設施冷棚建設。集中連片發展達到100畝以上的(含網紗覆蓋)冷棚蔬菜,對冷棚高度在1米以上,且實現統一品種(不超過3個品種)、統一技術、統一管理、統一銷售的管理模式,產品達到無公害及以上標準,按實種面積每畝500元進行一次性補助。
第四條 支持重點蔬菜園區道路建設。對重點蔬菜園區新建道路(指蔬菜園區與周邊主要交通幹線的連線道路和園區內主要田間水泥路),待工程結束後,在工程項目所在村公示7天,經農業和財政部門聯合組織評審後進行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按評審資金的60%計算,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第五條 安排不超過15萬元用於蔬菜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及相關的考察、學習、培訓等。
第六條 推行蔬菜標準化生產。對設施內實種面積100畝(含100畝)以上的蔬菜標準園,由企業投資,引進先進設施裝備,推行集約化育苗、水肥一體化生產、病蟲害防病控蟲、植物補光燈等生態栽培管理技術,達到節水、節藥、節肥、增效目的,確保產品質量安全的,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獎補資金。
第七條 鼓勵發展農超對接。嚴格實行質量管理和質量追溯,產品實行分級採摘、分級包裝、分級銷售、加工、配送的蔬菜生產企業或基地,對產品長期供應大中城市超市的,首次進入一個城市且年銷量在500噸以上,給予5萬元獎補資金。
第八條 強化技術指導服務。農業部門在前期規劃、施工建設、生產管理、蔬菜認證等方面強化指導與服務,全面推廣套用物理防治、節水灌溉、熊蜂授粉等組裝配套技術。組織協調已經簽約的高等院校專家講課、培訓,建立示範基地,為蔬菜標準園的建設與生產提供技術支撐。
第九條 整合涉農項目資金打捆使用。交通、水利、電力部門要根據蔬菜園區實際需要,及時做好水、電、路等配套設施建設;農業、農發、水利、電力等部門的涉農項目優先向蔬菜產業傾斜,對蔬菜標準園建設加大資金或物資的支持力度。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也要根據自己的職能,發揮部門優勢為蔬菜產業發展提供服務。“政銀保”承辦銀行和保險公司要積極、優先給予貸款支持。
第十條 鼓勵冬季溫室生產使用植物補光燈,確保冬季反季節蔬菜的市場供應。凡在溫室內安裝植物補光燈(36瓦左右)的,按每個植物補光燈補助20元,每畝最多補助40個植物補光燈,年度內財政補助不能超過60萬元,當年補助資金超過60萬元,需按比例分配。
第十一條 凡符合蔬菜獎勵辦法,需要申請財政補助的,應提前向市農業局財政局書面申請,市農業局、財政局對資料、現場進行實地驗收,驗收合格的,及時兌現獎補資金。同一內容已享受國家、省和定州市財政支持的,不再享受此扶持政策獎補。
第十二條 當年獎補資金超出300萬元,市財政不再追加,需享受獎補資金的按比例分配;當年獎補資金支出不足300萬元,結餘資金收回市財政。
第十三條 扶持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財政部門要落實好扶持資金,補貼資金,對虛報、冒領、套取財政資金的,嚴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6年1月起執行,有效期5年,由市農業局、財政局負責解釋。2013年9月11日下發的《定州市扶持蔬菜產業發展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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