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川縣(廣西古代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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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行政區域名,主要治地在今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西南。隋開皇十年(590) 廢定川郡後置定川縣,宋太祖開寶七年(974年) 併入南流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定川縣
  • 地理位置: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西南
  • 設定時間:隋開皇十年(590)
  • 廢止時間:宋太祖開寶七年(974)
歷史沿革,史籍記載,

歷史沿革

南北朝時,齊置定川郡。郡域在今玉林、博白等市縣一帶。
隋平陳後,開皇十年(590) 廢定川郡後置定川縣(在鬰林縣西南30里),因境內定川水(今車陂江)而得名,治今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西南。治所在今廣西玉林市西南成均鎮古城。屬越州
大業初改屬祿州,不久改屬合州、合浦郡,後廢入北流縣。
唐武德四年 (621),析北流縣復置定川縣,屬銅州。後定川縣和南昌縣(屬今博白縣、陸川縣)置南宕州,並析置陸川、思城、溫水、宕川四縣。州治在南昌縣。貞觀六年(632),州治移定川縣。貞觀八年(634)以南宕州改稱潘州,州治遷茂名縣(今高州市)。
乾封三年(668)將軍王杲平蠻獠復置牢州,原隸容州之南流縣和原屬潘州之定川、岩川兩縣劃轄牢州。
天寶元年(742),牢州改為定川郡。郡治在南流縣(今廣西玉林市)。轄境相當今廣西玉林市東部、南部之地。
乾元元年(758) 復改為牢州。
南漢因之,舊隸。
宋太祖開寶七年(974年) 並牢州之定川縣入南流縣

史籍記載

《讀史方與紀要》卷一百八廣西三:鬱林州“南流廢縣今州治。杜佑曰:本漢日南郡地。宋分置南流郡。齊因之,治方度縣。梁改為定川郡。隋平陳,廢郡,改縣曰定川,屬越州。”“乾封三年,將軍王杲平蠻獠,復置牢州,仍治南流縣。天寶初,改為定川郡。乾元初,復曰牢州。南漢因之。”
《大清一統志》177 :“合浦二郡地,漢鬱林郡,治布山縣,在今潯州府。劉宋分置南流郡,齊又分置定川郡,梁陳時省南流郡。隋平陳,廢定川郡為定川縣,屬合浦郡。唐武德四年分置南流縣,屬容州。貞觀十一年徙牢州治南流,兼領定川縣。天寶初曰定川郡,乾元初復曰牢州,屬嶺南道。”
《舊唐書》云:“潘州下,隋合浦郡之定川縣。武德四年,置南宕州,領南昌、定川、陸川、思城、溫水、宕川六縣,治南昌縣。貞觀六年,移治定川。八年,改為潘州,仍廢思城縣。”
《新唐書·地理志》 定州:“以定川水名之。”。
《輿地紀勝》卷121鬱林州: 定川水,“ 《元和志》: 在故牢州定川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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