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四民之居

春秋時齊管仲是出的四民分處主張。認為士,農。工、商四民不能雜處;“雜處則其言嚨(mdng忙,意見紛歧),其事易(多變)”。故以分處為宜:處士也,“使就閘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如此則各“群苹而州處”,其子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國語·齊語》)認為四民分處是治國的最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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