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分業定居論是先秦管仲主張將被統治的廣大民眾分為士、農、工、商四大社會階級集團,按各集團的專業聚居在固定地區,以穩定統治秩序的思想。管仲認為將四民分業定居,使其不“雜處”,按職業“群萃而州處”,可以使被統治者“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然後可以做到“士之子恆為子”,“工之子恆為工”,“商之子恆為商”,“農之子恆為農”(《國語· 齊語》),保持統治秩序的穩定和延續。
管仲(約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謚敬,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潁上人(今安徽潁上),周穆王的後代。是中國古代著名的經濟學家、哲學家、政治家、軍事家。被譽為“法家先驅”、“聖人之師”、“華夏文明的保護者”、“華夏第一相“。
齊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開始輔助公子糾。齊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齊相。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國強兵。齊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