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官員上網底限
- 設定者:湖南株洲政府
- 內容:嚴格規定了官員上網時的行為
- 發布時間 :2012年2月28日
發展,事件處理,
發展
近日,湖南株洲政府設立了官員上網底限,嚴格規定了官員上網時的行為。此次湖南株洲官員上網底限不同於以往的網路規範條例,官員上網底限更是跟平時的考核掛鈎,讓部分官員惶恐不已。雖然官員上網底限的設立,是為了進一步規範官員的工作行為,但一票否決制的官員上網底限規定,卻讓官員與民眾脫離了聯繫。
記者從株洲市委宣傳部了解到,中共株洲市委組織部和宣傳部連日來已經以通知方式要求屬下各單位貫徹《株洲市黨員幹部網路行為規範》。《規範》約束對象為株洲市中國共產黨黨員幹部,涉及網際網路、通信網路等製作、發布、傳播有關文字、言論、圖片、視頻或涉及網路安全的行為。
事件處理
據了解,株洲市的《規範》提出黨員幹部在“嚴守政治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不得通過網路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論”的同時,還要“自覺抵制網路不良言行,對未經核實的網路信息、言論、簡訊等,做到不編造、不傳播、不盲從”。
在網路行為方面,株洲市規定黨員幹部“不得利用網路對他人進行侮辱、謾罵、褻瀆、誹謗等”,不得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內部工作檔案、數據、資料、信息”等。要求黨員幹部未經單位授權,不得擅自公布單位的工作內容和信息。從事網路製作、發布和傳播信息等,不得“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破壞社會安定團結”“損害國家機關信譽”“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及“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恐怖以及教唆犯罪”等。
在株洲市新出台的《規範》中,黨員幹部在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收聽音樂、證券交易、訪問非法網站、觀看與工作無關的視頻等均在禁止之列。製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網路惡意攻擊、盜號、盜密碼、充當“黑客”等行為也被明令禁止。
據悉,株洲市提出,對違反《規範》的黨員幹部,其所在單位應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調離工作崗位等處理;構成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株洲市明確把網路行為表現納入黨員幹部考核,有嚴重違紀行為的,在獎優評先中將遭“一票否決”,對單位則將影響年度考核等次。此外,單位對黨員幹部的網路行為監管不力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單位有關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