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本質
宗教本質上是人對超越於自然界與人自身的神的敬拜和遵從。宗教相信世界存在超越物質世界萬物的神明,並且神明是與人一樣具有意識、情感等生命特質,能夠與人的生命相通。宗教對於其信徒來說,絕非是一堆教訓和理論這么簡單,不應簡單得將其理解僅僅存在於人腦中的意識,其屬於精神層面嚮往解脫生死的心靈寄託。
宗教神話分類
依信仰對象之不同,可將宗教概分為
多神教(polytheism)、一
神教(monotheism)、泛神論(pantheism)
為了讓宗教信仰者行動,宣揚則是非常必要的,因而在宗教的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神話、人物、事件,然後以“神”為基礎產生傳說,即為宗教神話。
宗教神話的本質是傳說,別稱為宗教神話。
列舉
道教神話(吸收楚地神話等神話)
佛教神話(吸收印度神話)
印度教神話(吸收印度神話)
解釋
宗教演化史中的解釋
晚近發現,原始人的原始神話大都發生於
儀式之後,而不是象現代人那樣,以已經形成的神話為根據而制定儀式。原始人的儀式是在法術的基礎上自發形成的,多起於對現實生活的模擬,並不為拜神,而是為達到有關的現實目的。神話則是在對
儀式之由來和效果進行解釋中陸續形成,如澳大利亞土著某些部族在春季特定節日舉行群集的性交儀式;發展略高於此的部族,則由婦女手持男性外生殖器模型列隊作舞。最初,這些儀式都是性行為的直接重演,隨後又產生了相應的神話故事,描述圖騰祖先們如何在太初行動中這樣做,並且男青年舉行成年式時,由長輩用這些故事來解釋相應儀式的來由,並稱它們之所以具有促進繁殖的實效,乃是對圖騰祖先太初行動的模擬。
與宗教有密切關係,本身尚非宗教的圖騰(見圖騰崇拜)、塔布和曼納觀念,亦皆在此階段內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