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完顏合達(?~1232) 金朝大將。名瞻,字景山。少長於軍中,驍勇善戰,為人重義輕財。貞祐初,充護衛。轉臨潢府推官,權元帥右監軍,固守平州。元軍圍平州,合達因孤立無援降元。
貞祐四年(1216),率部內遷歸金,授鎮南軍
節度使,駐益都。興定間,轉知延安府,連敗宋軍於梅林關、馬嶺堡、麻城,又擊敗夏人於安塞堡,隆州。
元光初,授
參知政事,行省於
京兆,世襲
謀克。平定鄜州張子政叛亂,全鳳翔,克復河中。正大四年(1227),進
平章政事,封
芮國公。不久奉詔援衛州,解元軍圍衛州;轉行省事於閺鄉,防禦潼關。八年,棄關中退入河南。九年,與元軍戰三峰山,敗走鈞州。同年戰死鈞州。合達善治軍能與下同甘苦,遇敵則身先士卒,多得人心,以民為重,有良將之稱。
金史文載
基本資料
完顏合達,名瞻,字景山。少長兵間,習弓馬,能得人死力。
貞祐初,充護衛
貞祐初,以
親衛軍送
岐國公主,充護衛。三年,授臨潢府推官,權元帥右監軍。時臨潢避遷,與全、慶兩州之民共壁平州。合達隸其經略使烏林答乞住,乞住以便宜授軍中都統,累遷提控,佩金符。未幾,會燕南諸帥將兵復中都城,行至平州遷安縣,臨潢、
全慶兩軍變,殺乞住,擁合達還平州,推為帥,統乞住軍。合達以計誅首亂者數人。其年六月,北兵大將喊得不遣監戰提軍至平州城下,以州人黃裳入城招降,父老不從,合達引兵逆戰,事勢不敵,以本軍降於陣。監戰以合達北上,留半發,令還守平州。已而,謀自拔歸,乃遣奉先縣令紇石烈布里哥、北京教授
蒲察胡里安、
右三部檢法蒲察蒲女涉海來報。
授鎮南軍節度使
四年十一月,合達果率所部及州民並海西南歸國。詔進官三階,升鎮南軍節度使,駐益都,與元帥蒙綱相應接,充宣差都提控。十二月,大元兵徇地博興、樂安、
壽光,東涉濰州之境,蒙綱遣合達率兵屢戰於壽光、
臨淄。
興定元年正月,轉
通遠軍節度使、兼
鞏州管內觀察使。七月,改平西軍節度使、兼河州管內觀察使。二年正月,知
延安府事、兼
鄜延路兵馬都總管。
連敗宋軍
三年正月,詔伐宋,以合達為元帥右都監。三月,破宋兵於梅林關,擒統領張時。又敗宋兵於馬嶺堡,獲馬百匹。又拔麻城縣,獲其令張倜、幹辦官郭守紀。
擊敗夏人
四月,夏人犯通秦寨,合達出兵安塞堡,抵隆州,夏人自城中出步騎二千逆戰,進兵擊之,斬首數十級,俘十人,遂攻隆州,陷其西南隅,會日暮乃還。六月,行元帥府事於唐、鄧,上遣諭曰:“以卿才幹,故委卿,無使敵人侵軼,第固吾圉可也。”四年正月,復為元帥右都監,屯延安。十月,夏人攻
綏德州,駐兵於拄天山。合達將兵擊之,別遣先鋒提控
樊澤等各率所部分三道以進,畢會于山顛。見夏人數萬餘
傅山而陣,即縱兵分擊。澤先登,摧其左軍,諸將繼攻其右,敗之。五年五月,知
延安府事,兼前職。上言:“諸軍官以屢徙,故往往不知所居地形迂直險易,緩急之際恐至敗事,自今乞勿徙。”又言:“河南、陝西鎮防軍皆分屯諸路,在營惟老稚而已。乞選老成人為各路統軍以鎮撫之,且督其子弟習騎射,將來可用。”皆從之。
十一月,夏人攻安塞堡,其軍先至,合達與征行元帥納合買住御之。合達策之曰:“比北方兵至,先破夏人則後易為力。”於是潛軍裹糧倍道兼進,夜襲其營,夏人果大潰,追殺四十里,墜崖谷死者不可勝計。上聞之,賜金各五十兩、重幣十端,且詔諭曰:“卿等克成大功,朕聞之良喜。經畫如此,彼當知畏,期之數年,卿等可以休息矣。”仍詔以合達之功遍諭河南帥臣。是月,與元帥買住又戰延安,皆被重創。十二月,以保延安功賜金帶一、玉吐鶻一,重幣十端。
世襲謀克
元光元年正月,遷元帥左監軍,授山東西路吾改必剌世襲謀克。權參政事,行省事於
京兆。未幾,真拜。是年五月,上言:“頃河中安撫司報,北將按察兒率兵入隰、吉、翼州,浸及榮、解之境,今時已暑,猶無回意,蓋將蹂吾禾麥。倘如此,則河東之土非吾有也。又河南、陝西調度仰給解鹽,今正漉鹽之時,而敵擾之,將失其利。乞速濟師,臣已擬分兵二萬,與平陽、
上黨、晉陽三公
府兵同力御之。竊見河中、榮、解司縣官與軍民多不相諳,守御之間或失事機。乞從舊法,凡司縣官使兼軍民,庶几上下相得,易以集事。”又言鹽利,“今方敵兵迫境,不厚以分人,孰肯冒險而取之?若自輸運者十與其八,則人爭赴以濟國用。”從之。
平定鄜州張子政叛亂
葭州提控王公佐言於合達曰:“去歲十月,北兵既破葭州,構浮梁河上。公佐寓州治北石山子,招集餘眾得二千餘人,欲復州城。以士卒皆自北逃歸者,且無鎧仗,故嘗請兵于帥府,將焚其浮橋,以取葭州,帥府不聽。又請兵援護老幼稍徙內地,而帥府亦不應。今葭州之民迫於敵境,皆有動搖之心。若是秋敵騎復來,則公佐力屈死於敵手,而遺民亦俱屠矣。”合達乃上言:“臣願馳至延安,與元帥買住議,以兵護公佐軍民來屯吳堡,伺隙而動。”詔省院議之,於是命合達率兵取葭州。行至鄜州,千戶張子政等殺萬戶陳紋,將掠城中。合達已勒兵為備,子政等乃出城走,合達追及之,眾復來歸,斬首惡數十人,軍乃定。
六月,合達上言:“累獲諜者,皆雲北方已約夏人,將由河中、
葭州以入陝西。防秋在近,宜預為計。今陝西重兵兩行省分制之,然京兆抵平涼六百餘里,萬一敵梗其間,,使不得通,是自孤也。宜令平涼行省內族白撒領軍東下,與臣協力禦敵,以屏潼、陝,敵退後複議分司為便。”詔許之。二年二月,以保鳳翔之功進官,賜金幣及通犀帶一。是時,河中已破,合達提兵復取之。
封芮國公
正大二年七月,陝西旱甚,合達齋戒請雨,雨澍,是歲大稔,民立石頌德。延安既殘毀,合達令於西路買牛付主者,招集散亡,助其耕墾,自是延安之民稍復耕稼之利。八月,鞏州
田瑞反,合達討之,諸軍進攻,合達移文諭之曰:“罪止田瑞一身,余無所問。”不數日,瑞弟濟殺瑞以降,合達如約撫定一州,民賴以寧。三年,詔遷平涼行省。四年二月,征還,拜
平章政事,芮國公。七年七月庚寅朔,以平章政事妨職樞密副使。初,蒲阿面奏:“合達在軍中久,今日多事之際乃在於省,用違其長。臣等欲與樞密協力軍務,擢之相位似亦未晚。”故有此授。
十月己未朔,詔合達及樞密副使蒲阿救
衛州。初,朝廷以
恆山公仙屯衛州,公府節制不一,欲合而一之。至是,河朔諸軍圍衛,內外不通已連月,但見塔上時舉火而已。合達等既至,先以親衛兵三千嘗之,北兵小退,翼日圍解。上登承天門犒軍,皆授世襲
謀克,賜良馬玉帶,全給月俸本色,蓋異恩也。
防禦潼關
未幾,以蒲阿權參和政事,同合達行省事於
閿鄉,以備潼關。先是,陝省言備御策,朝官集議,上策親征,中策幸陝,下策棄秦保潼關。議者謂止可助陝西軍以決一戰,使陝西不守,河南亦不可保。至是,自陝以西亦不守矣。
八年正月,北帥速不泬攻破小關,殘盧氏、朱陽,散漫百餘裡間。
潼關總帥納合買住率夾谷移迪烈、都尉
高英拒之,求救地二省。省以陳和尚
忠孝軍一千,都尉夾谷澤軍一萬往應,北軍退,追至谷口而還(
倒回谷之戰)。兩省輒稱大捷,以聞。既而北軍攻風翔,二省提兵出關二十里,與渭北軍交,至晚復收兵入關,鳳翔遂破。二省遂棄京兆,與牙古塔起遷居民於河南,留慶山奴守之。九月,北兵入河中,時二相防秋還陝,量以軍馬出冷水谷以為聲援。
十一月,
鄧州報,北兵道饒峰關,由
金州而東。於是,兩省軍入鄧,遣提控劉天山以札付下襄陽制置司,約同御北兵,且索軍食。兩省以前月癸卯行,留
楊沃衍軍守閿鄉。沃衍尋被旨取洛南路入商州,屯豐陽川備上津,與恆山公仙相掎角。合達復留禦侮中郎將
完顏陳和尚於
閿鄉南十五里,乃行。陳和尚亦隨而往。沃衍軍八千及商州之木瓜平,一日夜馳三百里入桃花堡,知北兵由
豐陽而東,亦東還,會大軍於
鎮平。恆山公仙萬人元駐胡陵關,至是亦由荊子口、順陽來會。十二月朔,俱至鄧下,屯順陽。乃遣天山入宋。
初,宋人於國朝君之、伯之、叔之,納歲幣將百年。南渡以後,宋以我為不足慮,絕不往來。故宣宗南伐,士馬折耗十不一存,雖攻陷淮上數州,徒使驕將悍卒恣其殺虜、飽其私慾而已。又
宣徽使奧敦阿虎使北方,北中大臣有以輿地圖指示之曰:“商州至此中軍馬幾何?”又指興元云:“我不從商州,則取興元路入汝界矣。”阿虎還奏,宣宗甚憂之。哀宗即位,群臣建言,可因國喪遣使報哀,副以遺留物,因與之講解,盡撤邊備,共守武休之險。遂下省院議之,而當國者有仰而不能俯之疾,皆以朝廷先遣人則於國體有虧為辭。元年,上諭南鄙諸帥,遣人往滁州與宋通好。宋人每以奏稟為辭,和事遂不講。然十年之間,朝廷屢敕邊將不妄侵掠,彼我稍得休息,宋人始信之,遂有繼好之意。及天山以札付至宋,札付者指揮之別名,宋制使陳該怒辱天山,且以惡語復之。報至,識者皆為竊嘆。
戊辰,北兵渡漢江而北,諸將以為可乘其半渡擊之,蒲阿不從。丙子,兵畢渡,戰於禹山之前,北兵小卻,營於三十里之外。二相以大捷驛報,百官表賀,諸相置酒省中,左丞李蹊且喜且泣曰:“非今日之捷,生靈之禍,可勝言哉!”蓋以為實然也。先是,河南聞北兵出饒峰,百姓往往入城壁、保險固,及聞敵已退,至有晏然不動者,不二三日游騎至,人無所逃,悉為捷書所誤。
戰死鈞州
九年正月丁酉,兩省軍潰於陽翟之三峰山。初,禹山之戰,兩軍相拒,北軍散漫而北,金軍懼其乘虛襲京城,乃謀入援。時北兵遣三千騎趨河上,已二十餘日,泌陽、南陽、方城、襄、郟至京諸縣皆破,所有積聚焚毀無餘。金軍由鄧而東,無所仰給,乃並山入陽翟。既行,北兵即襲之,且行且戰,北兵傷折亦多。
恆山一軍為
突騎三千所沖,軍殊死斗,北騎退走。追奔之際,忽大霧四塞,兩省命收軍。少之,霧散乃前,前一大澗,長闊數里,非此霧則北兵人馬滿中矣。明日,至
三峰山,遂潰,事載蒲阿傳。合達知大事已去,欲下馬戰,而蒲阿已失所在。合達以數百騎走鈞州,北兵塹其城外攻之,走門不得出,匿窟室中,城破,北兵發而殺之。時朝廷不知其死,或雲已走京兆,賜以手詔,募人訪之。及攻汴,乃揚言曰:“汝家所恃,惟黃河與合達耳。今合達為我殺,黃河為我有,不降何待?”
合達熟知敵情,習於行陣,且重義輕財,與下同甘苦,有俘獲即分給,遇敵則身先之而不避,眾亦樂為之用,其為人亦可知矣。左丞張行信嘗薦之曰:“完顏合達,今之以民為重良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