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遼金

宋遼金

宋、遼、金,是我國封建經濟繼續發展、並出現衰落的階段。前後經歷了319年。這一時期先後出現了幾個並立的民族政權,封建生產方式逐漸向邊疆地區擴展。最後,元朝統一了中國,建立了幅員遼闊的多民族政權國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遼金
  • 時間:960年—1279年
  • 重視項目:騎射
  • 基於:軍事需要
定義,騎射,水上活動,蹴鞠,捶丸,相撲,兩種性質長跑,圍棋和投壺,

定義

宋遼金(960年—1279年)時期, 封建經濟有較大的發展,除農業生產有明顯的增長外,手工業的發展也很顯著。生產的發展,城鎮的繁榮,推動了以健身、娛樂為主的體育活動。這一時期,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交織在一起,軍事的需要使體育受到重視。印刷術的進步,為體育著述的傳播提供了有利條件。古代各種體育活動的方式和規則,大都自宋代起才有較為詳明的記載。

騎射

宋代統治者基於軍事需要,重視射術和武藝。三月清明,“諸軍排陣作迎敵之勢,……試弩射弓”(《夢粱錄》)。元豐元年(1078年)在宋神宗欽定的考核士卒武藝的標準《元豐格法》中,對步射、馬射、弩射應達到的等級均有詳細規定。挽弓、蹶弩既是軍事技術演練、也是鍛鍊身體的有效方法。沈括《夢溪筆談·辯證》謂:“……今之武卒蹶弩有及九石者,計其力乃古之二十五石,比魏之武卒,人當二人有餘。”這表明,由於加強弓弩技術的訓練,武卒的力量較戰國時期的增大許多。
宋時民族矛盾尖銳,北地邊民為抗禦遼金南侵,組織了以習射為主(兼習諸般武藝)的“弓箭社”。北宋官府利用民間武力抗金,一律加以扶持。據《宋史·職官志》載:設“提舉弓箭手,掌沿邊郡縣射地弓箭手之籍,及團結、訓練、賞罰之事。”又《宋史·兵志》載:熙寧三年(1070年),定州知州滕甫奏請“令募諸色公人及城郭鄉村百姓有武勇願習弓箭者,自為之社”蘇軾任定州知州時,肯定“弓箭社實為邊防要用”,加以提倡。據蘇軾於元祐八年(1093年)所作調查,定、保兩州就有“弓箭社五百八十八社,總計三萬一千四百一十一人”,約占該地總人口的 1/7。
南宋時,臨安也有弓箭社組織,據《夢粱錄》載:“有射弓踏弩社,皆能攀弓射弩,武藝精熟,射放嫻習,方可入社”。可見北方和南方,均有這種民間習射的社團。
遼金元統治者歷來重視騎射,每逢重大節日,多舉行各種騎射活動。據《續文獻通考·樂考》載:遼時有“射兔”活動,以木雕刻一兔為靶,分兩組馳馬射之,先中組為勝,敗組下馬向勝組進酒。該書又謂,金有射柳之戲,“重五日,插柳球場為兩行……馳至以無羽橫鏃箭射之,既斷柳又以手接而馳去者為上。”元以騎射立國,以弓矢為作戰的重要武器,其騎技、射術又有發展。
由於騎射的發展,有關射術的著述頗多, 僅 宋史·藝文志》所載,即有何《射經》、徐鍇《射書》等13人所著15種,共37卷,反映出當時對射術研究的豐富成果。
行之有效的養生術 宋代的養生術有可貴的發展,主要表現在進一步擺脫了自魏晉以來養生術中的神秘色彩和“服食成仙”、“長生不死”等迷信觀念,走向較為切合生理實際的道路。
詩人蘇軾注意養生,並在實踐中總結出一種簡易的導引法。宋代道士蒲處貫在《保生要錄·調肢體》中說“養生之人,欲血脈常行如水之流”,並提出了一些運動方法:“故手足欲時屈伸,兩臂欲左挽、右挽如挽弓法,……或手臂前後左右輕搖;或頭左右顧;或腰胯左右轉,時俯時仰……”這可以說是一套包括四肢運動頭部運動和轉體、彎腰的中國古代健身體操。
在養生保健理論和實踐方面有較大發展的基礎上,宋代出現了至今流傳的著名的八段錦。其中武八段的內容是:①仰手上舉所以治上焦;②左肝右肺如射鵰;③東西單托所以安其脾胃;④返而復顧所以以理其傷勞;⑤大小朝天所以通五臟;⑥咽津補氣左右挑其手;⑦擺鮮之尾所以祛心疾;⑧左右攀足所以治其腰(南宋曾輯《道樞》)。

水上活動

宋太祖趙匡胤重視水軍訓練,自建隆元年 (960年)即位後,“觀習水戰者二十有八”次。太宗趙炅於太平興國元年(976年)下令鑿引金河水築“金明池”,大練水軍。次年於水殿觀習水戰時,“謂宰相曰:水戰,南方之事也,今其地已定,不復施用,時習之,示不忘戰耳”(《宋史·禮志》)。此後金明池不僅作為訓練水軍之用,亦作為水嬉的場所。據《東京夢華錄》載:當時有划船成為“圓陣”、“交頭”,以及賽船“爭標”奪彩等。大型畫舫尾部設有鞦韆,表演者盪至與支架齊高時,“筋斗擲身入水,謂之水鞦韆”。實為一種別開生面的跳水活動。
淳化三年(992年),趙炅“幸金明池,命為競渡之戲,擲銀甌于波間,令人泅波取之。……岸上都人縱觀者萬計” (《宋史·禮志》)。 可見宋代水嬉盛況之一斑。由於皇帝愛好水嬉,大臣間亦受影響,如“中貴楊戩於後堂作一大池,環以廊龐,扃周密,每浴時,……躍入池中游泳”(陸游《老學庵筆記》)。
錢塘弄潮,亦為宋時別具特色的一種水上活動,據《夢粱錄》所記,每年八月官府在錢塘進行水軍訓練,當地青年趁潮水湧來,有的手執彩旗游於驚濤駭浪間,“騰躍百變”為戲有的踩一葉小舟,在浪潮中“穿行自如”,大顯身手。錢塘江岸,觀者相連,長達數十里。至於傳統的端午競渡,宋遼金元時期,各地水鄉及鄰水城鎮,仍盛行不衰,一些少數民族近水地區亦不例外。
持續發展的幾種球戲 宋遼金元時期,蹴鞠和打球繼續流行,在唐代“步打”的基礎上還創造了名為“捶丸”的新項目。

蹴鞠

蹴鞠至宋代愈益盛行,宮廷府第中常有蹴鞠之戲。徽宗趙佶酷愛蹴鞠,他的兩個宰相李邦彥和高俅均為蹴鞠能手。在民間還產生了蹴鞠組織“圓社”(亦稱齊雲社)孟元老《東京夢華錄》記當時盛況謂:“舉目則鞦韆巧笑,觸處則蹴鞠疏狂。”並詳細記載了當時有關蹴鞠的場地設備及競賽方法(參見宋人鞠圖)。宋代蹴鞠除用兩個球門比賽外,也有只用一個球門的。競賽兩隊稱為左右軍,各10餘人,其中球頭(隊長)1人,次球頭(副隊長)2人,還有蹺頭、正挾、頭挾、左竿網、右竿網和散立等名目。左右軍分別著紅青二色錦襖。宮廷宴會的蹴鞠表演賽,隊員于樂聲中出場。開始時由球門左側之隊員傳踢,適當時傳給球頭,球頭即踢球射門架上之門洞,射中者得分;不中,則由對方踢射,如是交替,以進球多寡定勝負。勝隊受獎有銀碗、錦等;負隊之球頭則受鞭打之罰。又據出土的宋代蹴鞠紋銅鏡所示,宋時還有一種男女均可參加不受場地設備限制的蹴鞠活動。從銅鏡蹴鞠圖上,可以看出正在進行“白打場戶”活動的情景。
打球,亦稱擊鞠,即古代的馬球運動。宋遼金元時期,統治者從軍訓著眼,仍提倡此項運動。《宋史·禮志》謂:“打球本軍中戲,太宗令有司詳定其儀”。並規定每年三月“會鞠於大明殿”。據《史》記載,宋孝宗趙“戒燕安之鴆躬御鞍馬,以習勞事,……時召諸將擊鞠殿中。雖風雨亦張油簾,布沙除地”照常擊球。也以打球為經常練兵手段,且列擊球為取士的考試科目之一。每逢節日、慶典,行擊球射柳之戲據《金史·禮志》所記,球場設球門(即在木板牆下開一小孔,加網為囊),兩隊騎馬持鞠杖相爭逐,以杖擊球,入網者勝。球門有單門與雙門兩種,球以木作成,塗以紅色。騎馬打球稱“大打”,騎驢騾打球稱“小打”,人數無定額,可多至百餘人。金元時期端午節及重陽節,皇族及百官能擊球者,“騎上等駿馬,……各以長藤柄球杖爭接之,而球子忽綽在球棍上,隨馬奔如電,終不墜地。力捷而熟嫻者,以球子挑剔跳躑於虛空中,而終不離於球仗,然後打進球門,中者為勝”(《日下舊聞考》)。

捶丸

系由唐代“步打”發展而來,宋遼金元時均盛行。 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 有一位題其書房為“寧志齋”的老人,著《丸經》2卷。他肯定捶丸有“收其放心,養其血脈,怡懌乎精神”的作用,並視為“訓將練兵之一伎”,《丸經》共32章,對捶丸活動的場地、設備、競賽方式與裁判規則等,均有詳細記載。根據地形選擇場地,作成球穴。球以堅固的木料製成,棒為木竹合制。競賽人數可 3~10人,雙數可分兩班比賽。競賽方法主要是以棒擊球進穴,以籌計勝負。從《丸經》這一珍貴的體育專著中,可知中國遠在宋元時期,就已經有了類似歐洲高爾夫球的運動。

相撲

據《都城紀勝》“相撲”條載:“相撲、爭交,謂之角牴之戲;別有使拳自為一家,與相撲曲折相反”。這裡明確記載了當時摔跤的一些名稱,並與拳術加以區別。北宋時的汴京,在一般平民遊樂的“瓦市”,均有相撲表演。每年六月初六,萬勝門外演出的伎藝中,有相撲及喬相撲。南宋時,“朝廷大朝會、聖節御宴第九盞, 例用左右軍相撲”(《東京夢華錄》)。專門承應這種差事的名為“內等子”,由左右軍中選出120名膂力過人者組成。其中除10名劍棒手外,均為相撲手。 民間相撲也相當普遍, 能手極多,杭州城內外,“瓦舍”不下10餘處,多有相撲手在那裡賣藝。僅《武林舊事》一書所載,就有王僥大等53人之多。護國寺南高峰有露台爭交之舉,“須擇諸道州郡膂力高強,天下無敵者,方可奪其賞,”如頭賞者,可得“旗帳、銀盆、彩緞、錦襖、馬匹”等,並可“補軍佐之職”(《夢粱錄》)。南宋時,體育、文藝、雜劇等集社之風在臨安盛行《武林舊事》《繁勝錄》中記有多種社名,“有數社不下百人”,相撲社就是其中之一。相撲社是一種民間組織,它的出現,標誌著相撲已自成一類,有專門表演摔跤的班子和特設的場地,並不斷地交流技術和統一比賽的規則。
女子相撲,首見於三國時吳末帝孫皓的宮中,但在民間公開表演,則始於宋代。這與宋代君臣溺於宴樂留連酒色和貴家子弟、富商巨賈冶遊無度的社會風氣有關。嘉佑(1056年—1063年)年間,司馬光曾上書仁宗趙禎,請禁止“婦人相撲”,並謂:“今上有天子之尊,下有萬民之眾,……而使婦人裸戲於前,殆非所以隆禮法示四方也”(《司馬溫公文集》卷之三)。民間相撲表演時,“先以女數對打套子,令人觀睹”。即以女子相撲吸引觀眾當時杭州城的女子相撲名手有“賽關索囂三娘、黑四姐妹”等(《夢粱錄》)。元代時,民間摔跤仍然流行,特別在蒙古族中廣為開展。據《馬可·波羅遊記》記述,海都王的女兒愛扎路克曾提出,能在角力中勝她的才與之結婚;如果輸給她,就要賠馬一百匹。結果許多求婚的青年都敗在她的手下。

兩種性質長跑

這一時期,為了迅速傳遞軍情,官府十分重視發現和訓練善於長跑的人。宋代在民間武藝組織“弓箭社”中選出能長跑的人名為“急腳子”。泰和六年(1206年),“初置急遞鋪,腰鈴轉遞,日行三百里”(《金史·章宗本紀》)元代的急遞鋪兵,甚至達到“一晝夜行四百里”(《元史·兵志》)。以上屬於職業性質的長跑。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建“貴赤衛”,擔負元大都(今北京)及上都(今內蒙正藍旗境內)警衛。元代統治者為檢閱這支軍隊的身體素質及長跑技能,每年舉行一次長跑競賽據元朝人陶宗儀《輟耕錄》所記,長跑競賽有兩條路線:一條以河西務(河北武清縣東北)為起點,至大都內中(宮廷)為終點;另一條以泥河兒(河北宣化縣東)為起點,至上都內中為終點;每10里或15里、25里設 1鋪,急遞鋪兵上下傳遞作接力賽。賽前在起點處“約之以繩”,各隊參加者橫列繩後,開始時將繩去掉,齊向終點奔跑。約3個時辰(6小時)跑完全程(約180里),“直抵禦前……先至者賜銀一餅,余者賜緞匹有差”,實為一種定期舉行的超長距離的越野接力賽跑。

圍棋和投壺

這一時期,圍棋、投壺作為雅“戲”, 仍受文人和統治階級的重視, 盛行不衰。《荊公詩注》有一段關於宋太宗與待詔賈元對弈的記述:“太宗饒三子,元常輸一路。太宗知其挾詐,乃曰:‘此局汝復輸,我當汝’。既而滿局, 不生不死。太宗曰:汝亦詐也,更圍一局,汝勝賜汝緋,不勝投汝於泥中;既而不勝不負。太宗曰:‘我饒汝子,今而局平,是汝不勝也’。命左右抱投之水。(賈元)乃呼曰:‘臣握中尚有一子。’太宗大笑,賜以緋衣。”南宋御書院棋待詔李逸民輯著《忘憂清樂集》,收有北宋張擬《棋經》13篇以及南宋初著名國手劉仲甫《棋訣》4 篇等,為至今僅存的宋刻本棋著。
投壺繼續在士大夫階層中流行。司馬光於熙寧五年(1072年)著《投壺新格》。 序中說: “夫投壺細事,遊戲之類,而聖人取之以為禮……投壺可以治心,可以修身,可以為國,可以觀人。”明確提出了寓德育於體育之中的觀點。該書還詳細記載了壺具的尺寸、投矢的名目和計分方法等。司馬光本人也喜愛投壺,居洛陽時,“每對客賦詩談文或投壺以娛賓”(《澠水燕談錄》)。他的《投壺新格》就是這一時期寫出的。
抗金名將岳飛,也“覽經史,雅歌投壺,恂恂如書生”(《宋史·岳飛傳》)。元朝兩淮萬戶府達魯花赤(官名)小雲石海涯“稍暇輒投壺雅歌”(《元史·小雲石海涯傳》)。可見投壺在宋元時期,仍為上層社會常見的文娛活動。
綜觀這一時期的體育史實,可以看出養生術、球戲、相撲、長跑、圍棋等均繼續流行;水上活動、女子相撲等有較明顯的發展。特別是民間弓箭社、齊雲社、相撲社的出現,標誌著城市民間體育步入了有組織地進行的階段。此一時期的體育著述得以流傳後世的,也較前代豐富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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