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龍縣鄉村振興局

安龍縣鄉村振興局

安龍縣鄉村振興局,是安龍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安龍縣鄉村振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黨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龍縣鄉村振興局
  • 辦公地址:安龍縣市府大道教育園區體育館(二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縣委、縣人民政府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全縣扶貧開發調查研究、統籌協調、檢查指導。
(二)擬訂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提出全縣扶貧開發工作目標、任務、政策和措施,執行國家和省、州、縣扶貧開發計畫。
(三)負責扶貧資金和項目的監督管理,擬定中央、省、州下達的各類扶貧資金與項目的分配方案,負責扶貧資金使用與項目的上報審核審批、監督管理、績效考核和檢查驗收。
(四)組織、協調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承擔縣外、境外幫扶我縣的聯繫、協調服務及交流與合作工作;參與中央、省、州、縣各單位及駐縣部隊的定點幫扶工作。
(五)負責特殊困難地區的扶貧開發綜合治理、連片開發工作,不斷創新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方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六)統籌、協調信貸扶貧工作。負責扶貧開發龍頭企業的資格上報、引進和扶貧考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貧困地區產業化扶貧、科技扶貧和生態建設工作。
(七)組織實施貧困地區幹部培訓、貧困地區人力資源開發工作。
(八)負責協調、指導全縣重點鄉鎮、村的扶貧開發工作。
(九)組織開展扶貧開發的統計監測、動態分析、宣傳教育和經驗交流工作。
(十)承擔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縣人民政府指定履行相關職責。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放管服”改革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發。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職責調整。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鄉村振興局。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組織、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宣傳、公產管理、後勤服務、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年度考核和獎懲等制度建設、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對本辦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梳理、審定、公布行政權力清單及權力運行圖;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標準化受理和承辦;負責對行政審批股室和視窗日常工作的銜接、指導和協調工作。
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和各種議案、提案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制定辦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申報本辦財務預算、決算並組織執行;負責財務報表上報,負責國有資產投資、技術裝備購置的審核、申報及基本建設計畫編制、審核、申報;負責配合上級部門和相關部門開展扶貧資金審計和財務監督工作。
負責擬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和資金分配方案,提出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建議;負責扶貧開發項目庫建設、統計、動態分析、網上申報、立項、公示、審批、實施、監督等過程的政務公開工作;參與制定農村人力資源開發政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服務指導和規範管理;負責擬定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產業化扶貧技能培訓等人力資源開發規劃和計畫,收集信息和搞好服務。
負責擬定產業化扶貧項目、生態建設項目、重點扶貧項目論證、立項、實施、跟蹤管理、督促、檢查、考核和竣工驗收;負責特殊困難地區的綜合治理、連片開發工作;負責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減貧摘帽”工作;規範扶貧項目補助標準和招投標工作;負責全縣扶貧項目資金監督和信貸扶貧工作;負責聯絡協調集團幫扶及其重大事項;參與計畫生育“三結合”等工作。
(二)鄉村振興產業促進中心
受安龍縣鄉村振興局授權或委託,履行脫貧攻堅鞏固提升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作綜合輔助服務職能,為脫貧攻堅鞏固提升與鄉村振興有效銜工作提供支持輔助服務和保障。
(一)圍繞“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開展全縣脫貧攻堅鞏固提升與鄉村振興有效銜、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現狀調查研究和各項工作的跟蹤服務工作;負責全縣產業振興、生態振興、文化振興、人才振興、組織振興的服務保障工作。
(二)負責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銜接項目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技術和業務指導。
(三)組織對脫貧攻堅鞏固提升情況進行統計、動態監測、動態分析、成果宣傳和經驗交流工作;負責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維護,負責“三類人群”監測管理、服務工作。
(四)配合協調東西部對口協作開展鄉村振興服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聯絡協作工作,動員社會各界、鼓勵社會團體、各界人士關心支持鄉村振興事業,引薦東部地區相關單位、團體、個人運用其資金、設備、科技人才幫扶本地區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
(五)開展鄉村振興產業促進技術服務工作宣傳,負責鄉村振興產業促進工作方面的經驗總結及典型推廣。
(六)負責鄉村振興產業促進服務業務培訓工作。
(七)承辦縣鄉村振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安龍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劉成毅
安龍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韓永昌
安龍縣鄉村振興局督查專員:莊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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