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為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現對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以及市委三屆八次全會精神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開局之年,也是安順實現與全省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關鍵之年,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以及市委三屆八次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標,服務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大局,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職能作用,守住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守底線、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牢固樹立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行政管理法治思維
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堅持和完善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幹部法治專題培訓班,至少舉辦兩期法治專題講座。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各地、各部門要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專題培訓。探索建立領導幹部任職前法律知識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測試製度。探索推進公務員晉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著力提高領導幹部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注重發揮法律顧問和法律專家諮詢論證、審核把關的作用。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對權力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並根據需要適時調整。按照上級要求,繼續做好行政審批事項的清理承接工作。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探索目錄化、編碼化管理。進一步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公布第二批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目錄。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縣級政府工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布工作。清理、廢除妨礙全市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破除部門保護、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最佳化營商環境,全面實現工商登記目錄化管理,除前置審批目錄外,一律實行先照後證。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完善市場監管體系。推廣隨機抽查,探索“智慧型”監管。健全投資促進制度和服務體系,支持企業進入我市投資,服務企業發展,推動裝備、技術、服務走出去。著力促進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健康發展,強化政府促進就業的責任。調節收入分配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法定化。
四、加強和改進政府制度建設
認真貫徹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加快建立健全科學民主依法立法的體制機制,以制定出台《安順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完善政府立法程式,立足我市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需求,用足、用好、用活《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授予的立法權。正確處理好地方立法“缺位”與“越位”之間的關係,推動政府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充分發揮政府立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服務、促進和保障作用。加強立法機構建設,儘快配齊配強人員。依法行使政府立法權,確保政府立法質量。
嚴格執行《貴州省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和監督管理規定》和《安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的通知》(安府辦發〔2015〕10號),切實加強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提高規範性檔案報備率和及時率,做好規範性檔案登記編號工作。依法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審查申請。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制定規範性檔案,著力避免制定的規範性檔案與法律法規相牴觸,堅持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強化指導監督,及時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向社會公開通過備案審查的規範性檔案目錄,推動規範性檔案內容依法公開。將規範性檔案清理和糾錯情況作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指標。
五、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推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
抓好《安順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程式規定》的貫徹落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相關配套制度的建設,用制度守住重大決策合法底線,降低和避免重大決策失誤風險。完善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製度,進一步明確決策主體、事項範圍、法定程式、法律責任。健全和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
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建立健全以政府法制機構人員為主體,吸收專家和律師參加的法律顧問隊伍,保證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發揮積極作用。
完善行政決策監督制度,建立行政決策執行糾偏機制,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當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嚴格依法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以制定出台實施《安順市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為契機,對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處罰決定、行政強制決定、行政確認、行政收費、行政複議、行政徵收、徵用等進行法制審核,強化法制監督,著力解決執法不作為、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野蠻執法、越權執法等問題。完善市、縣兩級政府行政執法管理,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統一領導和協調,大幅減少市、縣執法隊伍種類。支持有條件的領域或部門推行綜合執法。探索建立執法部門聯動執法、協調合作機制。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清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
進一步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堅決糾正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認真抓好《安順市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落實,著力解決責任追究軟的突出問題。暢通行政執法監督途徑,調動民眾監督積極性,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對行政執法活動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的監督,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積極開展行政執法業務培訓,提升行政執法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更加自覺地套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七、 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行政機關必須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加強行政程式制度建設,嚴格規範作出各類行政行為的主體、許可權、方式、步驟和時限,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自覺接受黨委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嚴格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健全知情明政機制,政府相關部門應向政協定期通報有關情況。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尊重並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對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的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監督,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探索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採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進一步規範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公共資源交易等平台運行管理,防止以合法形式掩蓋消極腐敗行為發生。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健全有利於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管理體制。
加快陽光政府建設,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向社會全面公開政府職能、法律依據、實施主體、職責許可權、管理流程、監督方式等事項。重點推進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生態環境保護、重大建設項目批准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依法及時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紮實抓好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政務、信用信息四個平台建設,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建立完善市、縣兩級政府網上辦事大廳,充分依託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實時發布各類重要政務信息,增強政務公開社會效果。
八、依法化解矛盾糾紛
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等機制。推進行政調解工作,進一步明確行政調解範圍,完善行政調解機制,規範行政調解程式。認真組織開展好行政複議委員會改革試點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複議工作機構,保障行政複議辦案經費等,進一步推動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確保行政複議委員會機構設定、人員配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充分發揮行政複議依法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以制定出台實施《安順市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應訴工作規定(試行)》為抓手,著力做好我市行政應訴工作,把行政應訴工作情況納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重要指標,加強指導督促和考核,進一步規範行政機關執法行為。切實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應訴率不得低於本行政機關年度行政訴訟案件總數的60%,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得低於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案件總數的20%。切實降低行政機關行政訴訟敗訴率。
九、認真抓好依法行政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要抓緊部署2016年推進依法行政重點工作,專題聽取依法行政情況報告。市縣兩級政府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級政府報告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各部門要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並將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開。
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修改完善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標和評分標準,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督促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推動將依法行政考核結果納入政府績效目標考核和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加強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法制機構推進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的督促指導。建立健全法制機構,配齊配強法制力量。積極組織開展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加強對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任職交流,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充分發揮政府法制隊伍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領頭羊”和“排頭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