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安順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安順市文化廣電旅遊局是安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順市文化廣電旅遊局
  • 隸屬:安順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文化廣電旅遊政策措施,指導、協調、推動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二)促進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提升,指導、管理、促進文化旅遊產業對外交流、宣傳、合作和推廣工作,制定旅遊市場開發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公共文化旅遊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統籌推進文化廣電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統籌規劃文化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
(八)統籌推進生態旅遊、紅色旅遊、鄉村文化旅遊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扶貧開發工作,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溫泉省”建設的相關工作。
(九)指導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經營行業進行監管,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依規規範文化廣電旅遊市場。
(十)指導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規範市場秩序。
(十一)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二)貫徹落實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產業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公共服務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十三)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協調查處廣播電視違法行為。
(十四)指導電視劇的製作、播出,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五)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
(十六)協調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承接推進中國(貴州)智慧廣電綜合試驗區有關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及行業技術標準並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八)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播電視局、省文物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擬定機關制度並負責實施;負責機關日常事務、政務等事項;負責機關文秘、會務、紀要、文書檔案、保密、信訪、安全保衛和後勤服務等工作;綜合協調、調度、督促重要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秩序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目標管理;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政府採購相關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擬訂機關及所屬單位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編制和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職稱評審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職工有關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文化、廣電、旅遊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考試及資格管理;承辦本系統幹部職工出國境相關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指導局屬黨支部黨建工作,協助黨組抓好主體責任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財務科。負責機關財務和相關保險、公積金交繳等工作;承擔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對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監督;編制文化廣電旅遊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各類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工作;對所屬各基層單位財務工作開展內部審計。
(四)政策法規科。組織協調政策調研工作,承擔行政決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開展文化廣電旅遊經濟運行重大問題研究;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文化廣電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依法行政和行政應訴、複議、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諮詢;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工作;對全市文化、廣電、旅遊、文物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監督;執行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旅遊市場重大案件。
(五)規劃建設科。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生態旅遊、全域旅遊及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落實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政策、規劃、行業標準化建設;貫徹執行“多彩貴州公園省”和“中國溫泉省”建設的相關工作。
(六)公共服務與藝術科。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及規劃,承擔公共文化、旅遊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進工作;指導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和基層綜合文化服務中心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文化館(站)、圖書館的評估定級工作;組織全系統志願者工作;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普及工作;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利用大數據開展文化旅遊公共服務相關工作。研究制定專業文藝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文藝創作和各專業文藝院團業務建設;扶持創作具有代表性、示範性和民族特色的文藝精品,組織創作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藝作品;組織文藝節目(作品)參加有關方面舉辦的匯演、調演和賽事;組織開展全市藝術展演及文化藝術活動;負責企業文化藝術基金和文化藝術之鄉的申報工作;指導協調文化藝術研究及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藝術考級有關工作;指導藝術人才培養工作,指導監督市文藝社團(協會)工作。
(七)文物科。擬訂地方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草擬文物保護法規政策並實施;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全市文物保護、考古發掘、文物宣傳、文物安全、博物館工作;承擔文物保護單位及世界文化遺產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開展革命遺址的保護利用;承擔紅色文化旅遊相關工作;推進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八)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國家、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傳承人)申報和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傳承人)評審工作;組織開展傳統工藝振興、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生態區建設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和傳播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工藝美術研究開發工作。
(九)傳媒與網路視聽節目管理科。承擔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節目製作機構、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管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擬定廣播電視節目評價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電視劇製作、播出監管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網路視聽節目監管體系建設,協調查處非法開展網路視聽節目服務行為。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節目的創作生產播出。
(十)科技發展科。落實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和行業標準;落實中國(貴州)智慧廣電綜合試驗區建設和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承擔提高科技創新能力、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料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應急廣播體系建設;監督廣播電視技術質量,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計量檢測和技術成果套用轉化工作;指導、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擬訂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衛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承擔廣播電視安全播出和傳輸技術保障工作;擬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廣播電視系統安全保衛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一)鄉村文化旅遊科。擬訂鄉村旅遊、鄉村民宿、鄉村文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鄉村文化旅遊發展,推動鄉村文化旅遊、休閒度假旅遊和鄉村民宿資源開發、產品建設,推動鄉村旅遊、鄉村民宿標準化建設及提升工作;協調推動文化旅遊扶貧工程和富民工程;協調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涉及文化旅遊相關工作。
(十二)市場管理科。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安全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化建設;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
(十三)產業發展科。貫徹文化廣電旅遊產業政策和擬訂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旅遊產業園區、景區、基地建設;承擔文化旅遊軍民融合相關工作。
(十四)宣傳推廣與交流合作科。負責文化旅遊對內、對外宣傳工作;落實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政策;擬訂旅遊市場推廣戰略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重大宣傳推廣活動;承擔文化和旅遊市場開發工作;承擔跨區域旅遊合作;承擔文化和旅遊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
(十五)運行監測科。承擔文化旅遊經濟運行的監測、調度、考核及績效評價,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假日旅遊市場調度工作,對旅遊數據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文化、廣播電視、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現任領導

安順市文化廣電旅遊局局長:王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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