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市級投融資平台公司管理辦法

為規範我市市級投融資平台公司運行秩序,加快投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陽市市級投融資平台公司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7年8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7年8月29日
  • 發布單位: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第一章決策機制
第一條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把黨建工作納入平台公司章程,明晰黨組織在平台公司的設定形式、地位作用、權責邊界。健全黨委會議事規則和“三重一大”決策程式,重大事項未經黨委會集體研究討論,不得提交董事會或經理層決策。
第二條建立和完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
第三條市政府授權市財政局對平台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
市財政局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事項包括:公司設立、股權性質和股權結構變更、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金、合併或分立、發行公司債券、分配利潤、解散、申請破產等,以及按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由市財政局履行的其他事項。
第四條平台公司設立5—7人董事會,其中外聘董事1—2人,獨立董事1人。
董事會決策事項包括:審議制定融資計畫和投資方案,決定公司年度財務方案、決算方案,公司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批准公司工資分配方案、批准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批准提出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方案,制定公司合併、分立、發行公司債券、解散和清算方案等。
     第五條平台公司設立監事會,監事會成員由5人組成,其中非職工代表監事由市財政局委派。
     監事會負責履行下列職責:檢查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對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是否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向市財政局報告監督檢查情況,對公司不合理或違法經營行為提出糾正要求等,以及按照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由監事會履行的其他事項。監事會不參與、不干預平台公司的經營決策和經營管理活動。
第六條經理層是平台公司的執行機構,依法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接受董事會管理和監事會監督。
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依法行使管理生產經營、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等職權,向董事會報告工作,董事會閉會期間向董事長報告工作。
    第二章 經營許可權
第七條平台公司作為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
(一)生產經營權。平台公司根據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制定和實施具體經營投資方案,決定公司的招商引資、項目融資、資產經營等經營行為。
(二)合作經營權。依法依規獨立進行公司資產合作經營和轉讓出售。平台公司在開展合作經營活動中,涉及國有資產轉讓或國有資產重大處分情形的應報請市政府決定;對轉讓出售全部國有資產或部分國有資產導致政府對該公司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應提請市政府批准,並嚴格按照法定程式規範操作,確保國有資產權益不受損失。
(三)成本選擇權。根據市政府批准的年度融資計畫,依法依規進行融資產品的開發與實施。平台公司在拓寬投融資渠道,創新投融資手段同時,應按照綜合成本最低的原則選取融資方式。
(四)內部管理權。
    1.人事任免權。具有所屬公司和內部機構的人事任免權。
    2.薪酬決定權。具有所屬公司和內部機構人員的績效獎勵決定權。
    3.內部機構設定權。根據所屬公司自身需要設定相關內部機構。
    4.制度制定權。制定公司內部基本管理制度及具體操作流程。
(五)項目實施權。行使項目業主權利,落實項目前期工作手續辦理,工程招投標、施工組織方案制定,計量變更管理,竣工驗收申報等職責。
   第三章項目管理
第八條項目分類。平台公司實施的項目分為公益性項目與經營性項目。公益性項目按照“政府安排、市場運作、合理補償”的原則,明確投資建設模式;經營性項目由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第九條項目安排。對於公益性項目建設,市政府及相關市直部門負責做好項目儲備,並根據發展規劃和重點項目規劃建設安排,分年度、分批次將建設投資任務下達到各平台公司。
第十條市政府確定實施的公益性項目,要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授權有關部門與平台公司簽訂規範的契約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按照契約協定約定履行責任。
    第四章投資管理
第十一條投資確定。對平台公司承建的市政府確定的工程項目,由市財政局負責評審投資額度報市政府審定。平台公司根據市政府審定的投資額度由市財政配套資金或由公司自主融資落實建設資金,項目建成後,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辦理項目結算,最終確定投資額。
第十二條投資管理。由平台公司承建的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具備項目法人明確、立項獲批、投資協定獲簽等基本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按照下列程式納入政府年度投資計畫管理:
(一)項目法人應當於每年8月擬制下一年度投資計畫。年度投資計畫應當包括項目的名稱、法人、投資概算、資金來源、招投標方式、建設規模和期限、年度投資規模及完成投資情況等內容,報市發展改革委和市財政局審核,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城市整體規劃及發展需要匯總平衡各平台公司編報的投融資計畫,市財政局負責投資計畫中形成政府支出責任事項的審核,控制政府年度預算規模。年度投資計畫經市發展改革委和市財政局審核並報請市政府批准後執行,需報請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的,按法定程式報批。
(二)年度投資計畫經批准後,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的,應按原審批程式報批。需地方政府配套或協助的國家項目,視情況可隨時增列計畫。
(三)平台公司因項目建設往來資金調度,需簽訂協定,明確借款利率及還款期限,報請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三條投資補償。市政府以財政資金、土地收益、國有股權、特許經營權等作為平台公司公益性項目補償資金來源。
    第五章 融資管理
第十四條平台公司融資應採取市場化方式進行,融資本息由平台公司負責償還。
第十五條年初市政府下達總體融資任務,確定融資額度。各平台公司應當於每年8月擬定下一年度融資計畫,經相關部門審查,報請市政府同意後實施。
第十六條融資計畫經批准後,不得擅自調整,確需調整的,應按原審批程式報批後調整。
第十七條發揮自身優勢,創新融資方式。加強同國家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合作,形成以銀行貸款為基礎,其他金融機構為補充的信貸融資格局,一般不使用有中介費用的信貸產品。拓展項目融資渠道,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進行項目融資。
平台公司利用發行債券方式融資需報請市政府批准,券商的選擇和成本上限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方可實行;其他融資方式包括銀行貸款、信託產品和融資租賃、上市募集、轉讓經營權、資產證券化、股權質押、股權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多種融資方式由公司制定相關監管制度,將融資成本報請市政府批准後,由公司自主選擇融資方式、渠道、期限等,決定融資成本。
第十八條項目融資應當符合國家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融資規模和資金用途應與項目投資需求相匹配,融資期限原則上不低於3年(流貸等短期融資除外)。
第十九條嚴格擔保管理。平台公司融資需要提供擔保的,應在融資方案中予以說明,其擔保方式、內容需報請市政府批准。平台公司原則上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
    第六章內部控制
第二十條平台公司應設立風控委員會和風險控制部,負責審查、監督、協調以及評價內部控制運行情況。平台公司應加強內部審計工作,保證內部審計人員的配備和工作的獨立性。
第二十一條平台公司應加強法制教育,增強法制觀念,嚴格依法決策、依法辦事、依法監督,健全法律顧問制度和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備案制度。
第二十二條平台公司應建立持續有效的風險預警機制,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內外部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析,及時調整風險應對策略。
第二十三條平台公司應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許可權範圍、審批程式和相應責任,重大業務和事項實行集體決策審批或聯簽制度,任何個人不得單獨進行決策或擅自改變集體決策。
第二十四條依法設定會計機構。要做好契約台賬和各項財產物資、材料、設備採購的原始登記,定期進行資產清查,正確、全面、系統地反映項目的成本組成情況。要加強對高風險投資業務的管理,未經批准嚴禁從事證券期貨、委託理財等高風險業務。
    第七章風險監控
第二十五條規範項目審批程式。各平台公司提出的項目投融資計畫,必須通過經理辦公會討論、董事會決策等法定程式,確保項目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巨觀調控要求和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規定,防止因項目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規範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涉及公司產(股)權變動、債券發行、子公司設立、重大投融資活動、資產轉讓和處置、股權合作、對外擔保等事項,必須按程式報請市政府審批。
第二十七條規範債務償還。各平台公司按照“誰融資、誰還款”的原則,建立以自身經營性收益為主要來源的償債保障機制,通過土地增值收益、項目投資收益、國有資產置換和投資回購收益、經營城市資源、政府項目財政資金補償等,多渠道籌集償債資金。每年8月底前制定下年度債務償還計畫並報市財政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建立平台公司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強化償債計畫約束,防範道德風險,平台公司要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公用經費、處置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平台公司難以自行償還債務時,要及時上報市政府,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九條規範注資行為。對企業的注資、財政補貼等行為必須依法合規,政府所屬各部門不得違法為平台公司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公益性資產作為抵押物進行貸款、發行債券或資產證券化產品等融資。
第三十條強化監督管理。各平台公司對其融資、投資、償債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動態統計,並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及時報、月報和季報,向市財政局報送財務、債務統計等各類報表。市財政局根據公司報表情況加強監督,防範債務風險,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市監察局強化監督檢查,對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和違反決策程式造成重大失誤及違規進行投融資活動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及時移交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平台公司依法接受審計監督。
第三十一條健全完善債務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市財政局成立市國有投資機構監事會,配備專門人員,實行企業專管員制度,擔負出資監管職責。
第三十二條嚴格實行績效考核。市財政局按照相關規定,制定績效考核辦法,會同相關部門對平台公司實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的適用範圍包括所有經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級投融資平台公司。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7月29日印發的《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辦法的通知》(安政辦〔2014〕91號)同時廢止。

印發的通知

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陽市市級投融資平台公司管理辦法的通知
安政辦〔2017〕6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安陽市市級投融資平台公司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8月29日

解讀

一、出台的背景及依據
(一)出台的背景
2015年以來,國務院、省政府陸續出台了一系列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推進投融資平台轉型發展、制止違法違規融資、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等方面的法規規章,剝離了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要求平台公司明確功能定位,以建立健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為方向,以轉變發展方式、激發內在活力、增強投融資能力、有效防範風險為改革目標, 以完善政府部門政策支持體系、績效考核評價體系、風險監控與防範體系為保障,推進平台公司運營模式、融資模式、公私合作模式的改革創新,進一步提昇平台公司服務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投融資能力,為地區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而我市2014年出台的《安陽市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辦法》已不能完全滿足現今形勢下的平台公司管理運行需要,需要進行補充和完善。
(二)政策依據
1、《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
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
3、財政部等六部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政部《關於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通知》。
4、財政部等五部委《關於印發<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的通知》
5、《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政府投融資公司改革創新轉型發展的指導意見》等。
二、起草過程
在起草過程中,市財政局以現場座談會、書面徵求意見函等多種方式徵求了市級平台公司、市發改委、市審計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國資委等市直有關部門的意見,對《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期間市領導還組織了專題討論,提出修改意見,經過完善後報市政府法制辦把關。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八章、三十五條,包括:決策機制、經營許可權、項目管理、投資管理、融資管理、內部控制、風險監控和附則。
和老《辦法》相比,新辦法在以下幾方面做了修訂。一是確立了黨委在公司中的領導核心作用,重大事項未經黨委會集團研究討論,不能提交董事會和經理層決策;二是按照法人治理結構要求,明確了出資人、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職責分工和許可權;三是明確了平台公司依法享有法律規定的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四是圍繞項目建設,對平台公司的項目管理、投資管理、融資管理等進行了論述;五是首次在管理辦法中增加了內部控制的內容,從風險控制、法制教育、內設機構等方面,要求平台公司加強內部管控,穩健運營;風險監控章節,從公司內部程式和外部監管兩方面進行了規範,並對外部監督要求進行了細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