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婚姻手續辦理指南

安陽市婚姻手續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陽市婚姻手續辦理指南
  • 辦理單位: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申領對象,辦理程式,

申領對象

合法結婚且無子女(含親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的夫妻。

辦理程式

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應在生育前到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填寫《一孩生育證發放登記表》,並提供下列材料:①夫妻雙方身份證;②戶口簿;③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要提供原離婚的判決書、調解書或協定書和其它相關證明);④計畫生育技術部門出具的女方健康檢查證明;符合生育第一孩條件的給予登記,發給一孩生育證,同時在夫妻雙方所在地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張榜公布,材料欠缺的應予補齊。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不予辦理並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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