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陸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安陸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安陸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1.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計畫和其他專項規劃;參與核定市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地質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地質遺蹟保護規劃;組織全市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
2.監督檢查基層國土資源所(分局)行政執法和土地、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承辦或參與調處跨鄉鎮處及有重大影響的權屬糾紛,查處違法案件。
3.組織落實耕地特殊保護和鼓勵耕地開發政策;實施土地用途管制,組織基本農田保護;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礦山地質環境整治、土地復墾監督工作;確保耕地占補平衡。
4.組織全市土地資源利用現狀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負責土地確權、城鄉地籍管理、土地定級評估、登記等工作。
5.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工作;制訂和實施國有土地劃撥使用目錄指南;實施鄉鎮處、村用地管理,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依法統一管理和監督土地資產、土地市場。
6.組織市內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評測;指導、監督土地使用權價格管理;承擔報本市政府和上級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
7.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審查對外合作區塊;承擔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管理地勘成果;按規定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徵收和使用;按許可權確認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和採礦權評估結果。
8.組織監測、防治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遺蹟;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治地下水的過量開採與污染,保護地質環境。
9.安排並監督檢查各級財政撥付的國土資源經費及其他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安排並監督使用市級耕地開墾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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