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縣衛生局

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省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政策,貫徹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擬訂我省實施意見及有關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綿陽市安州區衛生局
  • 主要職責: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 地點:安州區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藥物政策,擬訂我省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並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我省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全省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我省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組織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制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社區衛生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六)負責全省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訂實施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及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貫徹預防為主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起草我省實施意見,擬訂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全省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全省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依法監督管理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十二)組織制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醫藥衛生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國家和我省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省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省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省級有關單位離休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來川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省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省幹部保健委員會、省政府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省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性衛生政策調研,組織擬訂衛生工作相關政策檔案及體制改革方案;組織協調全縣衛生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負責起草重要會議檔案,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報備工作;承辦全縣衛生目標管理;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督促檢查政務、業務工作和政務公開;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承辦會務、接待、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史志年鑑編撰、穩定、幫扶、公文管理及計畫生育、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負責局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組織的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有關工作;承辦局領導班子和指導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創四好”活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行政效能建設;負責政治思想教育、創建文明縣城;負責縣直衛生單位統戰、防邪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女等工作;負責衛生信息化建設、衛生宣傳、信息發布等工作。
(二)規劃財務股。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協調配置全縣衛生資源;指導衛生財務和審計工作;負責衛生統計工作;負責衛生事業經費和醫療衛生基礎設施項目的監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經濟、醫療服務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負責編制縣級衛生財務預算、決算;負責健康產業項目的規劃制定並牽頭組織實施,爭取我縣醫療設備研製和中醫藥開發等衛生產業項目支持;依法審計監督衛生事業項目和災後重建項目等專項資金,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各醫療衛生單位領導的任期責任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鄉鎮衛生院的財務核算和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藥械集中採購管理及實施,擬訂藥品、醫用器械、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目錄;對藥品、醫用器械採購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受理藥品和醫用器械集中採購活動中的投訴舉報。
(三)醫政科教股(中醫藥股)
擬訂全縣醫療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監督、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和相關規章制度、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服務規範;監督管理全縣醫療機構規範執業和醫療質量;組織開展公民無償獻血和依法管理全縣輸血工作,負責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的管理;負責對醫療事故的行政處理、醫療廣告技術內容的審核、監管;參與對重大人員傷亡事故的緊急醫療救援;擬訂全縣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和衛生技術人員培訓計畫,負責繼續教育、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鄉村醫生教育等成人教育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醫學教育質量監督和檢查;負責醫療衛生科研計畫的擬訂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牽頭醫藥科研攻關;負責制定醫療機構的重點學科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負責規劃、指導全縣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運行機制的改革;擬訂全縣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監督實施中醫機構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全縣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科研、產業、文化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全縣中醫藥人員規範執業和醫療質量;承辦中醫醫療衛生科研計畫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和推廣工作;擬訂中醫藥繼續教育規劃和技術人員培訓計畫,協助中醫藥繼續教育和中醫鄉村醫生成人教育管理;組織開展全縣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擬訂全縣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的扶持政策;負責指導繼承並創新中醫、中藥生產加工技術工作。
(四)疾病預防控制與安全股(安縣地方病防治辦公室、安縣衛生應急辦公室、信訪和民眾工作辦公室)
負責地方病防治、傳染病防治、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公共場所衛生、生活飲用水、消毒殺蟲滅菌、心理衛生、計畫免疫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重大疫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傳染病綜合防治示範區(安縣)項目;負責擬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培訓演練,指導衛生應急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應急科學研究和知識教育,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負責安全、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基層與婦幼衛生股(基本藥物股)
擬訂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髮展規劃和實施方案;制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服務技術規範,組織實施和開展監督評估;指導鄉村醫生執業註冊和相關管理工作;監督落實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政策;依法對婦幼保健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牽頭辦理社區和農村基層衛生人員培訓工作;牽頭擬訂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管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開展婦女、兒童疾病的檢測、防治及統計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基層優生優育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業務指導。
貫徹實施國家、省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國家藥物政策,推廣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全縣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政策;監管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
(六)行政審批與人事股(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組織開展衛生執法稽查,負責監督衛生執法工作,受理衛生行政複議,負責衛生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重大衛生處罰和聽證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普法和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相關工作;組織衛生行政審批項目的審驗,按程式依法承辦衛生行政審批事務;承辦行政許可相關信息收集、匯總、上報事務;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擬訂和指導實施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隊伍建設;負責衛生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辦衛生專業人才引進、政策性安置、任職資格評審和知識分子管理等事項;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領導幹部考核,指導下屬單位職工年度考核;承辦國家政策性安置及醫學院校畢業生的招聘、人才引進、調配;協助做好下屬單位領導班子考核和幹部任免及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並指導衛生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承辦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出國研修、學習、工作和勞務輸出人員的審查和轉報工作。
安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愛國衛生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縣愛衛會的決議;開展城鄉社會公共衛生管理,組織和動員民眾開展愛國衛生活動;擬訂全縣愛國衛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督促檢查規劃和計畫的貫徹執行;組織協調開展社區、居民、學校、醫院和農村健康教育行動,倡導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制定全縣農村改水改廁規劃、計畫,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改水改廁的技術指導;組織開展城鄉病媒生物(老鼠、蒼蠅、蚊子、蟑螂)防制活動,負責病媒生物防制的技術指導;擬訂縣級衛生鄉鎮、衛生單位建設標準和實施辦法,並組織開展創建活動,努力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檢查、評比活動、愛國衛生和創衛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和長效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安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牽頭擬訂全縣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負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