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縣誌(1988-2008)

安福縣誌(1988-2008)

《安福縣誌(1988-2008)》是《安福縣誌》編纂委員會編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福縣誌(1988-2008)
  • 作者:《安福縣誌》編纂委員會
  • 類別:地方志
  •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
  • ISBN:978-7-210-04666-0
  • 編纂人員:肖梓才、劉昔章、張安亮、姚義興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一、本志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客觀而系統地記述全縣自然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 二、本志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首編《安福縣誌》續志。志書起訖時間。原則上以1988年為L限,下限甭2008年底。個別內容為了始末清晰,作適當上溯或下延。

作品目錄

封面
安福縣誌
圖片
武功山風景名勝區景區瀏覽圖
安福縣政區圖
劉永傑 中共安福縣委書記
張平亮 安福縣人民政府縣長
1993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書記處書記溫家主(前排四左)視察安福
1987年2月2日,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省長吳官正(右二)視察安福
2002年10月23日,中共江西省委書記孟建柱(左一)視察安福縣工業園區建設
2009年10月23日,中共江西省委副書記王憲魁(右二)調研安幅縣第三批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
2002年12月2日,江西省軍區司令員郝敬民(右三)到安福縣國防勞技基地視察
2009年8月5日,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陳達恆(右二)視察安分公路
2004年10月23日,中共江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凌成興(右三)視察安福工業園區
2008年8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史文清(右二)視察安福火腿生產
2010年11月4日,江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洪禮和(右一)、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長王萍(右三)視察安福縣嚴田鎮
2008年11月7日,江西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王林森(左一)視察安福
2006年11月22日,中共吉安市委書記黃建盛(右二)視察安福縣工業企業
2010年3月17日,中共吉安市委書記周萌(右二)、市長工萍(左一)視察安福縣文化公園建設
2008年6月6日,中共吉安市委書記周萌(右一)考察安福縣工業園區建設
2009年8月28日,中共吉安市委書記周萌(左二)視察安福縣章莊鄉
2005年5月25日,中共吉安市委副書記、市長鬍長林(左一)視察安福縣工業園區建設
2009年1月18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市長王萍(左四)視察安福縣楓田鎮車田村
天翻地覆慨而慷
安福廣場換了人間
武功山大道今非昔比
商品房開發史無前例
喜看瀘河添"彩虹"
公路建設步入快車道
工業園大變遷
今昔收割兩重天
糧食儲藏今勝昔
綠滿安福
水利建設成績斐然
火腿大打翻身仗
農家住宅印證歷史
農村廣場昭示巨變
文化公園鐘塔
金岸廣場夜景
行政中心廣場
武功山大道
城東農貿市場
武吉高速安福段
安福廣場夜景
金岸廣場
瀘水河大道
2007年11月17日,中共安福縣委書記劉水傑在工業園區重點項目奠基儀式上講話
2007年11月17日,安福人民政府縣長張平亮主持工業園區重點項目奠基儀式
工業園區遠眺
裕元(安福)鞋業有限公司生產場景
唯冠汕壓機械有限公司生產車間
海能電子廠生產車間
安福文廟
明月山姐妹峰
東山義塔
武功山泉
明月山瀑布
千年古銀杏樹
洞淵閣
滬水河捕魚
武功山景區東大門
蟠龍樟
國家二級動物——武功山獼猴
武功山野豬
武功山旅遊公路
柘田水庫
社上水庫
安福烤菸
規模化養牛基地
百里金花長廊
楓田鎮車田村——園林新村
楓田鎮車田村百歲老人王宜燕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竹江鄉牛墟場一角
2008年12月10日,慶祝改革開放30周年安福縣四套班子領導大合唱
2007年12月17日,安福縣舉辦第二屆農民文化藝術節
2009年11月23日,安福縣首屆森林消防隊點驗比賽
2008年5月9日,安福縣舉辦全民健身運動會
2008年7月17日,江兩省武術散打錦標賽在安福縣舉辦
2008年9月22日,安福縣舉辦改革開放30周年書畫攝影展
2006年12月8日,安福姑娘劉虹在多哈亞運會上榮獲20公里競走冠軍
2008年全縣高中學生化學實驗操作大賽
2007年4月26日,安福縣舉辦農民工電腦培訓
2008年5月31日,安福縣舉辦SIYB項目執行人員創業免費培訓
2008年8月1日,安福縣舉辦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
2008年6月20日,安福縣科技人才暨黨員義工服務周活動啟動儀式
2008年9月3日,安福縣老科協科普講師團進行科技下鄉活動
安福縣人民政府縣長、安福縣誌編委會主任張平亮(右三)視察安福縣誌編輯部工作
《安福縣誌》編輯工作人員合影
安福縣四套班子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合影
中共安福縣委領導班子合影
安福縣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合影
安福縣人民政府領導班子合影
安福縣政協委員領導班子合影
序一
序二
目錄
凡例
概述
大事記
第一篇 建置區劃
第一章 建置沿革
第一節 區域位置
第二節 建置隸屬
第三節 區劃演變
第二章 縣城鄉鎮
第一節 縣城
第二節 鄉鎮
第二篇 自然環境
第一章 地質 地貌
第一節 地層與岩性
第二節 構造
第二節 岩漿活動與岩漿岩
第四節 地貌
第二章 山川
第一節 山脈
第二節 河流
第三章 氣候
第一節 氣候四季特徵
第二節 氣候要素
第四章 地理資源
第一節 土地資源
第二節 水資源及水文
第三節 礦藏資源
第四節 野生植物資源
第五節 野生動物資源
第五章 自然災害
第一節 旱災
第二節 水災
第三節 冰凍風雹災害
第四節 雷電災害
第五節 地震地陷
第六節 生物災害
第三篇 環境保護
第一章 環境質量與監測
第一節 環境質量
第二節 噪聲監測
第三節 大氣監測
第四節 水質監測
第五節 線上監測與服務
第二章 環境監管
第一節 調查
第二節 執法檢查
第三節 排污收費
第四節 宣傳教育
第五節 環境影響評價
第六節 生態建設
第三章 環境治理
第一節 廢水治理
第二節 廢氣治理
第三節 固體廢物治理
第四節 噪聲治理
第四篇 人口與計畫生育
第一章 人口變動
第一節 自然增長
第二節 人口構成
第三節 婚壩家庭
第四節 姓氏源流
第五節 人口生活狀況
第二章 計畫生育
第一節 機構網路
第二節 政策宣傳
第三節 管理與服務
第五篇 改革開放
第一章 經濟體制改革
第一節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第二節 工業企業體制改革
第三節 流通領域體制改革
第四節 財稅金融體制改革
第二章 經濟管理體制改革
第一節 計畫管理體制改革
第二節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第三節 物價竹理改革
第四節 水利工程管理改革
第五節 供電體制改革
第一節 黨政機構改革
第二節 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第二節 事業單位改革
第四節 鄉鎮體制改革
第五節 民主建設
第四章 社會事業體制改革
第二節 文化廣電體制改革
第三節 衛生體制改革
第五章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第一節 社會保險制度改革
第二節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第四節 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第六章 對外開放
第一節 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
第二節 招商引資
第三節 對外經濟合作
第六篇 農業
第一章 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業開發
第一節 農業結構調整
第二節 農業開發
第二章 種植業
第一節 糧食作物
第二節 油料作物
第二節 經濟作物
第四節 種植技術推廣
第三章 畜牧業
第一節 畜禽養殖
第二節 品種改良與最佳化
第三節 技術推廣
第四節 疫病防治
第四章 水產
第一節 養殖
第二節 技術推廣
第三節 疫病防治
第四節 捕撈漁業
第五章 農業機械
第一節 農機種類
第二節 農機管理與培訓
第三節 農機技術服務與推廣
第四節 農機監理
第五節 農機行銷及購置補貼
第六章 農村經營管理
第一節 財務管理
第三節 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
第四節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第五節 土地承包管理和農業信息
第七章 農村能源與環境監測
第一節 農村用能結構
第二節 農村沼氣建設
第三節 節能新技術套用
第四節 農業污染源普查
第八章 農業執法
第一節 農業行政執法
第二節 畜牧獸醫執法
第三節 植物檢疫
第四節 漁政管理
第五節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第九章 農業基地
第一節 吉安市橫龍綜合墾殖場
第二節 國有農場、站、公司
第七篇 林業
第一章 森林資源
第一節 林地資源
第二節 林木資源
第三節 樹木種類
第四節 竹子種類
第五節 珍貴、稀有、瀕危植物
第六節 古樹名木
第二章 資源培育
第一節 林木種子
第二節 育苗
第三節 造林
第四節 林業重點工程
第五節 育林
第六節 竹林培育
第三章 資源監測與保護
第一節 護林防火
第二節 森林病蟲害防治
第三節 森林資源調查
第四節 森林採伐與木材運輸管理
第五節 林地管理
第六節 采脂管理
第七節 林業規費徵收
第四章 山林權屬
第一節 山林權屬管理
第二節 山林權屬糾紛調解處理
第三節 產權評估捫賣轉讓
第五章 林業產業
第一節 木竹生產與銷售
第二節 林產工業
第三節 果業
第四節 花木產業
第五節 森林旅遊開發
第六章 林業基地
第一節 國有林場及林科所
第二節 集體林場
第三節 私營林場
第八篇 水利電力
第一章 水利設施
第一節 大型水庫
第二節 中型水庫
第三節 小型水庫
第四節 引水工程
第五節 水庫除險加固
第六節 灌區及渠系改造
第七節 水利規劃設計
第二章 防汛抗旱
第一節 防汛
第二節 抗旱
第三節 水利冬修
第三章 水力發電
第一節 國有水力發電
第二節 民營水力發電
第三節 設備及維修改造
第四章 農村飲用水
第一節 解困工程
第二節 安全工程
第五章 水政水保
第一節 水政執法和河道采砂竹理
第二節 水土流失治理
第六章 供電用電
第一節 電網建設
第二節 農網改造
第二節 抗冰保電
第九篇 工業
第一章 企業體制管理
第一節 企業
第二節 國有工業管理
第二章 工業門類
第一節 食品
第二節 機電
第二節 建材
第四節 紙品
第五節 採礦
第六節 紡織服裝
第七節 電力
第八節 印刷
第九節 約品醫械
第十節 日用品
第十一節 其他工業
第三章 工業園區
第一節 園區規劃
第二節 基礎設施建設
第三節 園區管理
第四節 企業入園情況
第四章 駐縣省市工業企業
第一節 駐縣省屆企業
第二節 駐縣市屬企業
第十篇 交通
第一章 交通設施
第一節 公路
第二節 鐵路
第三節 渡口
第四節 橋涵
第五節 車站貨場
第六節 車輛
第二章 交通運輸
第一節 公路運輸
第二節 鐵路運輸
第三節 聯運與託運
第四節 縣城公共運輸
第三章 路政稽徵
第一節 路政管理
第二節 稽徵
第十一篇 郵政與信息通信
第一章 郵政
第一節 郵路
第二節 郵政業務
第三節 郵政運輸
第二章 信息通信
第一節 電信
第二節 移動通信
第三節 聯通通信
第四節 鐵通通信
第十二篇 城鄉建設
第一章 縣城建設
第一節 總體規劃
第二節 專項規劃
第三節 舊城改造
第四節 新區建設
第五節 公用設施
第六節 兩城聯創
第二章 村鎮建設與規劃
第一節 鄉村建設規劃
第二節 小城鎮建設
第三節 農村住宅
第四節 鄉鎮公共供水
第三章 建築
第一節 建築設計
第二節 建築業管理
第四章 市容監督管理
第一節 市容巾貌整治
第二節 環境衛生管理
第五章 房屋管理
第一節 私房管理
第二節 公房管理
第三節 安全鑑定
第四節 拆遷管理
第五節 白蟻防治
第六章 房地產開發經營
第一節 開發市場
第二節 商品房銷售
第七章 房屋交易與產權產籍管理
第一節 轉讓
第二節 質押抵押
第三節 權屬和產籍管理
第八章 物業管理與房地產中介服務
第一節 物業管理
第二節 中介服務
第九章 住房制度
第一節 公房租賃
第二節 房改房上市交易
第三節 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住房建設
第四節 住房公積金制度與管理
第十三篇 商貿服務
第一章 商業體制
第一節 國有商業企業
第二節 國有物資企業
第三節 集體商業
第五節 私營商業
第二章 商品購銷
第一節 購銷渠道
第二節 生產資料供應
第三節 生活資料供應
第四節 中西藥品供應
第五節 鹽業
第六節 菸草專賣
第七節 烤菸收購
第八節 石油經銷
第九節 名特優產品
第三章 飲食服務
第一節 餐飲 住宿
第二節 其他服務
第四章 市場開發與服務
第一節 農貿市場
第二節 商貿市場
第三節 市場服務
第五章 對外貿易
第一節 出口商品
第二節 外貿企業
第十四篇 糧油經營
第一章 經營體制
第一節 經營機構
第二節 經營管理
第二章 糧油收購
第一節 糧食收購
第二節 油脂收購
第三章 糧油供應
第一節 城鎮糧油供應
第二節 農村糧油供應
第四章 糧油加工
第一節 糧食加工
第二節 油脂加工
第三節 飼料加下
第五章 糧油倉儲與調運
第一節 糧倉建設
第二節 糧食儲備
第三節 糧油保管
第四節 糧油調運
第五節 江西中儲糧安福直屬庫
第十五篇 財政 稅務
第一章 財政
第一節 財政收入
第二節 財政支出
第三節 財稅管理
第二章 稅務
第一節 稅制 稅種
第二節 稅款徵收
第三節 稅務管理
第十六篇 金融 保險
第一章 金融機構
第一節 監管機構
第三節 江西安福農村合作銀行
第四節 安福縣城巾信用合作社
第五節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安福縣支行
第二章 貨幣
第一節 貨幣政策
第二節 貨幣流通
第三節 貨幣管理
第四節 中國人民銀行中央重點發行庫(七二單位)
第三章 金融監督管理
第一節 金融監督管理
第二節 銀行業監督管理
第三節 反洗錢監督管理
第四節 利率管理
第五節 信貸管理
第六節 外匯管理
第四章 金融服務
第一節 賬戶管理
第二節 結算服務
第三節 資金清算
第四節 經理國債與證券
第五節 金融統計與分析
第六節 征占管理
第五章 存款業務
第一節 儲蓄存款
第二節 單位存款
第六章 信貸業務
第一節 信貸政策
第二節 貸款
第二節 不良資產清理與保全
第七章 中間業務
第一節 中間業務種類
第二節 中間業務發展
第八章 保險
第一節 機構和種類
第二節 保險費
第三節 理賠
第十七篇 經濟綜合管理
第一章 發展計畫管理
第一節 計畫編制與實施
第二節 爭取資金項目
第三節 自建項目
第四節 以工代賑項目
第五節 項目管理
第一節 登記註冊
第二節 市場管理
第三節 契約 商標 廣告
第四節 個體私有經濟管理
第五節 消費者權益保護
第三章 物價管理
第一節 價格調控
第二節 價費管理
第三節 價格監督
第四節 價格服務
第四章 統計管理
第一節 定期統計
第二節 專項普查
第三節 抽樣調查
第四節 統計服務與監督
第五章 國土資源管理
第一節 地政管理
第二節 建設用地管理
第三節 土地市場管理
第四節 礦產資源開採利用和管理
第五節 國土資源執法監察
第六章 審計管理
第一節 財政財務審計
第二節 國有企業和金融保險業審計
第三節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第四節 經濟責任審計
第五節 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第六節 外資運用審計
第七節 內部和社會審計
第七章 質量技術監督
第一節 質量監督管理
第二節 計量監督管理
第三節 標準化工作
第五節 食品質量安全監管
第八章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第一節 食品監督管理
第二節 藥品監督管理
第九章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第一節 監管措施
第二節 專項整治
第三節 事故查處
第十章 旅遊開發管理
第一節 旅遊資源
第二節 旅遊設施
第三節 旅遊開發
第四節 旅遊管理與服務
第十八篇 政黨 群團
第一章 中共安福縣委
第一節 黨代表大會
第二節 常務委員會
第三節 重大決策
第四節 縣委所屬部門
第五節 縣委部門主要工作
第二章 中共安福縣紀律檢查委員會
第一節 組織機構
第二節 主要工作
第三章 民盟安福總支部
第一節 盟務
第二節 參政議政
第四章 民眾團體
第一節 縣總工會
第二節 共青團安福縣委員會
第三節 縣婦女聯合會
第四節 縣科學技術協會
第五節 縣工商業聯合會
第六節 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第七節 縣殘疾人聯合會
第十九篇 政權 政協
第一章 安福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節 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節 常務委員會
第三節 履行職權
第二章 安福縣人民政府
第一節 領導機構
第二節 工作機構
第三節 依法行政
第四節 政務
第五節 施政紀略
第三章 政協安福縣委員會
第一節 歷屆委員會
第二節 工作機構
第三節 履行職能
第四節 自身建設和其它工作
第二十篇 政法
第一章 公安
第一節 設施建設
第二節 打擊刑事犯罪
第三節 打擊經濟犯罪
第四節 國內安全保衛
第五節 治安管理
第六節 戶政管理
第七節 監所管理
第八節 道路交通管理
第九節 公安派出所工作
第十節 森林公安
第十一節 重大案件偵破
第二章 審判
第一節 機構設定
第二節 設施建設
第三節 審判方式改革
第四節 刑事審判
第五節 民商事審判
第六節 行政審判
第七節 審判監督
第八節 執行工作
第九節 典型案例
第三章 檢察
第一節 機構設定與設施建設
第二節 刑事檢察
第三節 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
第四節 監所檢察
第五節 控告申訴檢察
第六節 民事行政檢察
第七節 檢察技術
第八節 紀檢監察
第九節 典型案例
第四章 司法
第一節 普法宣傳教育
第二節 人民調解
第三節 法律援助
第四節 安置幫教
第五節 律師事務
第六節 公證
第七節 司法鑑定
第八節 基層司法所
第二十一篇 軍事
第一章 武裝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軍訓與後勤
第三節 兵役
第四節 民兵
第二章 駐縣部隊
第一節 武警安福中隊
第二節 武警水電二總隊安福轉運站
第三節 公安消防安福縣大隊
第二十二篇 民政
第一章 社會救助
第一節 城鄉低保
第二節 醫療救助
第二節 五保供養
第四節 精簡退職老職丁救濟
第五節 救災扶貧濟閒
第二章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
第一節 村民自治
第二節 居民自治
第三節 社區建設
第三章 社會事務管理
第一節 殯葬管理
第二節 收養登記
第三節 救助管理
第四節 婚姻登記
第五節 行政區劃勘界
第六節 地名管理
第七節 民間組織管理
第四章 優撫安置
第一節 優待撫恤
第二節 雙退安置
第三節 雙擁工作
第四節 移民安置
第五章 社會福利
第一節 社會福利彩票發行
第三節 社會福利機構
第四節 老齡工作
第六章 老區扶貧
第一節 貧困狀況
第二節 扶貧措施
第三節 扶貧項目
第四節 扶貧效果
第五節 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篇 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
第一章 人事
第一節 公務員管理
第二節 畢業生、軍轉幹部分配
第三節 專業技術職稱評定
第四節 人才交流管理
第二章 勞動
第一節 用工制度
第二節 勞動就業
第三節 勞動仲裁
第四節 勞動保護
第五節 勞動監察
第三章 社會保障
第二節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第三節 醫療保險
第四節 工傷保險
第五節 失業保險
第六節 生育保險
第七節 工資福利
第四章 機構編制
第一節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
第二節 編制管理
第二十四篇 科學技術
第一章 科技管理
第一節 科技規劃管理
第二節 科技人員管理
第三節 科技市場管理
第四節 科技項目經費管理
第二章 科技成果
第一節 科技計畫項目
第二節 科技成果選介
第三節 專利
第三章 科技普及
第一節 機構與網路
第二節 科技培訓推廣與套用
第三節 科技實體
第二十五篇 教育
第一章 基礎教育
第一節 幼兒教育
第二節 九年制義務教育
第三節 普通高中教育
第二章 職業教育
第一節 職業技術教育
第二節 職業技能培訓
第三章 成人教育
第一節 成人業餘教育
第二節 成人中等高等教育
第三節 老年人教育
第四節 家長學校
第四章 教師 教研
第一節 教師隊伍
第二節 教師(校長)培訓
第三節 教師待遇
第四節 教學研究
第五章 經費與設施
第一節 經費來源
第二節 經費管理
第三節 勤工儉學
第四節 設施與設備
第六章 教育管理
第一節 “兩基”工作
第二節 招生與考試
第三節 教育督導
第七章 助學工程
第一節 希望國小
第二節 春蕾助學
第三節 扶殘助學
第四節 西部助學
第二十六篇 體育
第一章 學校體育
第一節 體育教學
第二節 體育鍛鍊
第三節 安福縣少年兒童體育運動學校
第四節 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
第二章 民眾體育
第一節 職工體育
第二節 農民體育
第三節 老年人體育
第四節 全民健身活動
第三章 體育競賽
第一節 縣級運動會
第二節 外出參賽
第三節 承辦上級體育競賽
第四章 體育管理
第一節 機構 團體
第二節 體育隊伍
第三節 體育經費
第四節 體育設施
第五節 體育彩票
第二十七篇 文化 廣播 電視
第一章 民眾文化
第一節 文化網點
第二節 民眾文化活動
第三節 非物質文化遺產及申報保護
第二章 文化市場
第一節 管理機構
第二節 市場類別與規模
第三節 市場管理
第三章 文學藝術創作
第一節 文學創作
第二節 藝術創作
第四章 檔案 史志 譜牒
第一節 檔案
第二節 黨史編纂
第三節 地方志編纂
第四節 譜牒研究
第五章 文物與保護
第一節 遺址 墓葬
第二節 民間建築
第三節 革命舊址與革命文物
第四節 文物管理與保護
第六章 文藝演出
第一節 演出單位
第二節 劇場設施
第三節 演出活動
第七章 圖書
第一節 圖書館
第二節 書店
第八章 電影
第一節 電影管理
第二節 放映網點
第三節 放映活動
第四節 放映內容
第九章 廣播電視
第一節 廣播
第二節 電視
第三節 電視廣播網路傳輸
第四節 廣播電視管理
第二十八篇 醫療衛生
第一章 管理
第一節 醫政管理
第二節 經費竹理
第二章 機構 隊伍
第一節 機構
第二節 隊伍
第三節 醫療機構選介
第三章 醫療
第一節 設施
第二節 中醫
第三節 西醫
第四節 中西醫結合
第四章 疾病防控
第一節 機構 設施
第二節 傳染病與地方病防治
第三節 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第四節 計畫免疫
第五章 婦幼保健
第一節 婦女保健
第二節 兒童保健
第三節 項目工作
第六章 衛生監督
第一節 勞動衛生監督
第二節 公共場所衛生監督
第三節 食品衛生監督
第四節 學校衛生監督
第五節 放射衛生監測
第七章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第一節 組織管理
第二節 補償標準
第一節 健康教育
第二節 改水改廁
第三節 公共衛生
第四節 除“四害”工作
第二十九篇 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思想教育與道德建設
第一節 思想教育
第二節 道德建設
第二章 文明創建活動
第一節 文明社區創建
第二節 文明行業創建
第三節 文明家庭創建
第四節 農村文明建沒
第五節 “井岡之星”雙文明創建活動
第六節 “萬村書庫”、“農村書屋”、“村村通”、“電視進萬家”工程
第三章 社會新風
第一節 見義勇為
第二節 尊老敬老
第三十篇 人物
第一章 人物傳略
羅猛
羅祿蘭
李士雄
劉紫垣
彭乃瑤
易明慧
彭華壽
劉勇
王世經
彭天傑
王士林
第二章 人物簡介
第一節 黨政軍界官員
第二節 科教文體衛界人物
第三節 社會知名人士
第四節 商界精英
第三章 人物名錄
第一節 縣籍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
第二節 縣籍正團級以上軍官
第三節 縣籍正高級科技人員
第四節 縣籍博士
第四章 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
第一節 先進個人
第二節 先進單位
前志勘正補遺
勘正
宋朝至清朝安福籍進士名錄
補遺
一、漢朝至明朝封於安福邑爵人物
二、革命人物
三、政界人物
四、軍界人物
五、文教科技界人物
六、佛教界人物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全國、省(部)級先進人物
歷史文獻
一、有宋直敷閣廬溪先生王公墓志銘
二、明正統十三年(1448)狀元彭時殿試卷
歷史事實
安福縣國防三線建設始末
重要文獻輯存
編纂始末
編纂機構與編輯人員
一、編纂委員會
二、編輯部
《安福縣誌》資料長編編寫人員名單
著作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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