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要點
各市、縣(區)民政局:
現將《安徽省2007年城鄉低保及醫療救助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安徽省民政廳
二○○七年三月七日
安徽省2007年城鄉低保及醫療救助工作要點
按照民政部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目標要求,2007年,全省城市低保進一步加強管理;農村低保建章立制並組織實施;城鄉醫療救助逐步擴大覆蓋面,增強貧困民眾就醫的可及性;大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提高救助水平。
一、加強城市低保管理
(一)進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深入開展並進一步規範分類施保做法;在去年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差水平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低保補助水平隨經濟發展和物價指數變動自然調整的機制,實現年底前全省低保月人均補差達到95元的目標。到2007年9月前,低保月人均補差縣(市)達到78元以上,一般城區達到85元以上,省會、沿江等經濟較發達城區達到92元以上。
(二)加強檢查指導,嚴格規範管理。2007年,將組織對重點地區低保工作的督察,促進動態管理,鞏固應保盡保成果。加大糾偏整改力度。對違反低保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省政府《實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嚴肅查處。
二、建立農村低保制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促進和諧安徽建設的意見》(皖政〔2007〕3號)要求,在現有農村特困民眾救助制度基礎上,建立全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擴面提標,使農村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得到穩定保障。
(一)在農村特困救助的基礎上進行擴面提標,實施初步的農村低保。即首先將年人均收入低於683元的絕對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範圍,給予每人每年不低於260元的補助。
(二)深入調研,建章立制。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台全省《關於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和《安徽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建立農村低保具體實施方案或實施細則。
(三)全面部署,組織實施。召開全省農村低保工作會議,組織各級業務培訓。各縣(市、區)按規定程式開展低保標準的確定,保障對象的申請、審核、公示、審批,檔卡表冊的填報等。
(四)督促檢查,驗收總結。按照全省統一的農村低保工作檢查驗收標準,各地進行自查,省組織檢查驗收小組對全省進行統一檢查驗收,並進行總結評比。
三、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
認真總結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經驗,制定出台《安徽省城鄉特困民眾醫療救助實施意見》,舉辦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培訓班,適時檢查醫療救助資金使用情況,規範操作程式,實施一次性定額救助與臨時小額救助相結合的救助辦法,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
四、強化各項基礎性工作
努力健全民政系統低保工作機構,進一步理順業務部門對口工作關係,逐步建立社區低保工作站,配備必需的設備和專職人員。繼續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網路系統。開展低保信息軟體培訓及低保軟體與統計台帳數據轉換程式培訓。做好低保對象信息數據錄入和醫療救助報表統計及上報工作。
五、開展創優表彰活動
組織開展城市低保“規範管理、優質服務年”活動。大力創優,總結評比,表彰先進。對開展城鄉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成效突出的市、縣級民政部門和工作成效突出的街道(鄉鎮)、社區(村)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各地也要運用激勵機制,開展表彰活動,規範和推進工作,提高低保及醫療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六、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在努力做好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的基礎上,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項工作。積極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現將《安徽省2007年城鄉低保及醫療救助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安徽省民政廳
二○○七年三月七日
安徽省2007年城鄉低保及醫療救助工作要點
按照民政部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目標要求,2007年,全省城市低保進一步加強管理;農村低保建章立制並組織實施;城鄉醫療救助逐步擴大覆蓋面,增強貧困民眾就醫的可及性;大力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提高救助水平。
一、加強城市低保管理
(一)進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深入開展並進一步規範分類施保做法;在去年提高低保標準和補差水平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健全低保補助水平隨經濟發展和物價指數變動自然調整的機制,實現年底前全省低保月人均補差達到95元的目標。到2007年9月前,低保月人均補差縣(市)達到78元以上,一般城區達到85元以上,省會、沿江等經濟較發達城區達到92元以上。
(二)加強檢查指導,嚴格規範管理。2007年,將組織對重點地區低保工作的督察,促進動態管理,鞏固應保盡保成果。加大糾偏整改力度。對違反低保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嚴格按省政府《實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嚴肅查處。
二、建立農村低保制度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促進和諧安徽建設的意見》(皖政〔2007〕3號)要求,在現有農村特困民眾救助制度基礎上,建立全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並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擴面提標,使農村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得到穩定保障。
(一)在農村特困救助的基礎上進行擴面提標,實施初步的農村低保。即首先將年人均收入低於683元的絕對貧困人口納入低保範圍,給予每人每年不低於260元的補助。
(二)深入調研,建章立制。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台全省《關於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和《安徽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建立農村低保具體實施方案或實施細則。
(三)全面部署,組織實施。召開全省農村低保工作會議,組織各級業務培訓。各縣(市、區)按規定程式開展低保標準的確定,保障對象的申請、審核、公示、審批,檔卡表冊的填報等。
(四)督促檢查,驗收總結。按照全省統一的農村低保工作檢查驗收標準,各地進行自查,省組織檢查驗收小組對全省進行統一檢查驗收,並進行總結評比。
三、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
認真總結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經驗,制定出台《安徽省城鄉特困民眾醫療救助實施意見》,舉辦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培訓班,適時檢查醫療救助資金使用情況,規範操作程式,實施一次性定額救助與臨時小額救助相結合的救助辦法,提高城鄉醫療救助水平。
四、強化各項基礎性工作
努力健全民政系統低保工作機構,進一步理順業務部門對口工作關係,逐步建立社區低保工作站,配備必需的設備和專職人員。繼續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網路系統。開展低保信息軟體培訓及低保軟體與統計台帳數據轉換程式培訓。做好低保對象信息數據錄入和醫療救助報表統計及上報工作。
五、開展創優表彰活動
組織開展城市低保“規範管理、優質服務年”活動。大力創優,總結評比,表彰先進。對開展城鄉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成效突出的市、縣級民政部門和工作成效突出的街道(鄉鎮)、社區(村)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各地也要運用激勵機制,開展表彰活動,規範和推進工作,提高低保及醫療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
六、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在努力做好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的基礎上,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項工作。積極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