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電視劇製作管理暫行辦法

《安徽省電視劇製作管理暫行辦法》在1991.05.23由安徽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電視劇製作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05月23日
  • 實施時間:1991年05月23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
第一條 為繁榮電視劇創作,保證電視劇製作有計畫地進行,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電視劇,包括採用電子技術手段製作的電視連續劇、電視單本劇電視小品電視小說電視短劇、電視報導劇等。
第三條 凡在本省境內製作電視劇的單位,均須持有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無許可證單位製作的電視劇,各電視台、音像出版單位均不得播出或出版。
第四條 省廣播電視廳是全省電視劇製作的主管機關,應當主動地承擔起電視劇製作的管理任務。其具體職責是:
(一)擬定全省電視劇製作規劃,協調全省電視劇題材選題;
(二)負責發放電視劇製作許可證,對電視劇製作單位及其製作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三)負責重點電視劇劇本審讀及其播出審片;
(四)統籌安排電視劇發展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 許可證分長期許可證和臨時許可證。
長期許可證有效期三年。期滿時,持證單位需要繼續製作電視劇的,可向原發證機關申請換領新證。
臨時許可證只在所申報的電視劇製作期間有效。
第六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專業宣傳、文藝單位,可申請長期許可證:
(一)有獨立攝製電視劇的編、導、攝、錄等專業創作隊伍;
(二)備有同時攝製兩部以上電視劇的成套專用設備;
(三)擁有攝製電視劇的專項資金和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七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專業宣傳、文藝單位,可申請臨時許可證:
(一)有經宣傳工作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劇本;
(二)有製作該劇目的編、導、攝、錄等專業主要創作人員;
(三)有製作該劇目的專用設備和專項資金。
第八條 許可證按下列程式審批、發放:
(一)製作單位向省廣播電視廳提出申請,並提供有關主要創作人員、專用設備、專項資金、銀行賬號及業務簡史等材料;
(二)省廣播電視廳對申請單位進行審查,在三十日內作出發放或不予發放許可證的決定。
申請臨時許可證的,必須在電視劇拍攝前提出,攝製期間或攝製完成後提出的,不予受理。
第九條 申請製作重大革命歷史題材電視劇的,製作單位應將劇本報送省廣播電視廳審查,並由省廣播電視廳轉報國家重大革命歷史題材影視創作領導小組審批。
第十條 電視劇製作單位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努力創作質量優良的作品;
(二)禁止製作反動、淫穢或含有反動、淫穢內容的電視劇;禁止塗改、偽造、租借、轉讓許可證;
(三)所製作的電視劇,片首及片尾須標有許可證號;
(四)聯合攝製電視劇的,參加攝製單位需簽訂協定書;持證單位與非持證單位聯合的,持證單位必須有製片人和主要創作人員參加攝製工作;
(五)電視劇攝製完成後,須填寫《電視劇製作情況表》,連同一套完成片,在辦理播出手續後十五天內報省廣播電視廳備案;
(六)持長期許可證的單位,每年年底應向省廣播電視廳書面報告該年度的電視劇製作情況以及下一年度的拍攝計畫,並接受檢查、監督;
(七)持臨時許可證的單位,在辦理電視劇播出或出版手續後,應在十五天內將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
(八)接受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贊助的,贊助和被贊助雙方須提供意向書和預算報告;
(九)對電視劇製作經費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第十一條 設立省電視劇發展基金,其主要來源是:
(一)省財政撥款;
(二)受益單位和個人的贊助;
(三)使用電視劇發展基金製作的電視劇的播出收入。
電視劇發展基金,主要用於扶持納入計畫的重點電視劇的製作,具體管理辦法由省廣播電視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
第十二條 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由省廣播電視廳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一)違反本辦法第三、五、八、九條規定,無許可證而製作電視劇的,責令停拍;已攝製完成的,沒收其完成片,並處以該電視劇總耗資10%--50%的罰款;
(二)對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給予通報批評或吊銷其許可證;
(三)持長期許可證單位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因條件發生變化,已不具備製作電視劇的條件或連續生產二部以上劣質電視劇的;持臨時許可證單位,領證後六個月內仍未開拍的,收回或吊銷其許可證;
(四)電視台、音像出版單位播出或出版無許可證單位製作的電視劇,給予警告、通報批評或處以該電視劇收購總額10%--50%的罰款;
(五)拒絕、阻擾檢查、監督的,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直至吊銷許可證的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 被吊銷許可證的單位,從許可證被吊銷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第十四條 在本省拍攝電視劇的省外電視劇製作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省廣播電視廳有權阻止其拍攝活動,並按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五條 電視劇製作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秉公執法。對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過去省內有關規定與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省廣播電視廳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