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是由從事糧食、油脂及糧油食品、飼料的貿易、加工、儲藏、運輸等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組成的全省性行業社團組織,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中介組織和自律性行業管理組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以服務為宗旨,依據市場經濟要求,在全行業中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和服務、自律、協調、監督職能。主要任務是溝通企業和政府、企業和企業之間的聯繫,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管理和行業指導;督促和組織會員企業建立自律性運行機制,制定行規行約,維護公平競爭,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會員關係,促進會員橫向聯繫與合作,推動企業聯合重組;實施名牌戰略,培育名牌產品;舉辦糧油展覽、交易、科技交流、技術諮詢、研討等各種活動,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統計匯集糧油信息資料,發布行業信息,開展信息服務;開展專業培訓,提高糧食職工素質;開展經濟法律諮詢服務,調解會員經濟糾紛。
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通過努力工作,加強建設,不斷創新,取得了很大的發展。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擁有單位會員586個,比成立初期增加了203個,會員也由單一的國有企業會員發展為省內大中型國有、民營等骨幹企業、知名企業、私營企業、種糧大戶、專業協作組織。全省已有15個市級糧食行業協會、63個縣級糧食行業協會(或專業協會)。2004年3月24日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根據全省糧食行業發展形勢成立了由不同經濟成份大中型骨幹企業組成的大米分會、麵粉分會、油脂分會。
獲得榮譽
2002年10月被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授予優秀會員單位稱號,
2003年10月被安徽省民政廳授予安徽省先進社會團體稱號,
2004年12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民間組織稱號,
2007年3月被安徽省民政廳授予安徽省示範行業協會,
2006年9月被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授予先進單位稱號,
2010年2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授予全國先進社會組織稱號。
2011年被省政府授予“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先進單位”、授予桂梅生會長“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優秀經營管理者”稱號,榮獲省文明委、民政廳“百優社會組織”稱號。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歡迎全國廣大糧食企業入會,並將竭誠為會員做好服務工作。
主要工作
一、圍繞糧食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
(一)蒐集信息,摸清全社會糧食行業基本情況。全省現有各種所有制糧食加工企業4000家,其中
大米加工企業1857家、
麵粉加工企業1108家、
植物油加工企業1125家。在基本摸清發展現狀的基礎上,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二)服務中心工作,積極參與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為配合政府推動糧食產業化工作,協會派員分別赴六安、滁州、
宿州、
阜陽、亳州等20多個縣區進行了實地調研,總結推廣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糧食訂單收購“3221”工程,宣傳推廣“延津經驗”,大力推進糧食產業化經營。
(三)參與編制了《安徽省優質糧產業化發展規劃》、《安徽省優質油產業化發展規劃》和《安徽省糧油工業十一五發展規劃》。
(四)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協會參與撰寫的《主產區糧食產業化經營研究》論文榮獲國家糧食局優秀軟科學研究成果二等獎,會長桂梅生同志的《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戰略思考》、卞正瑤同志的《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四大支撐體系》分獲得中國糧食經濟學會優秀論文二等獎和三等獎。
(五)積極開展對外技術研討、交流與合作。一是,2004年首次組織第一批共15人赴歐洲考察學習糧油加工生產技術和糧食流通管理經驗。正在組織第二批到美國等地區學習。二是,不定期舉辦糧食產業經濟發展論壇、米麵油形勢分析會,邀請省內外著名專家學者分析糧油市場形勢,講授糧油專業技術,宣傳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為促進企業技術進步、產品質量提高、管理水平升級提供服務。2003年9月,協會承辦了“全國碾米業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研討會”,來自全國近240名糧食專家學者、企業代表參加了會議。三是,組織參加每年一次的華東六省一市糧食經濟協作交流會、《
中國糧食經濟》雜誌社黃山研討會,加強省際交流。
二、組織展示交易,宣傳安徽名優產品
(一)組織全省糧食行業參加全國糧油展示交易會。
1999年9月首屆全國糧油精品展示交易會上,我省共有8大類200多個產品參展,獲得全國糧油推薦產品31個,成交額達1億多元。
2000年10月第二屆全國糧油精品展示交易會上,我省共有11大類357個產品參展,展會期間,契約成交量52.36萬噸,交易額6.86億元;協定數量3.7萬噸,交易額0.45億元。
2001年9月第三屆全國糧油精品、綠色食品交易會上,我省參展產品11大類近300個品種,簽訂糧油貿易契約34.2萬噸,交易額6.34億元。
2002年10月第三屆全國糧油精品、綠色食品交易會上,我省參展產品13大類105個品種,展館布置簡潔大方、特點鮮明,受到良好效果。
2004年5月第五屆全國糧油精品綠色食品展示交易會在南京舉辦。我省共組織了70多家企業,12大類、300多種產品參展,展位達到28個,為歷屆參展之最。展銷會期間我省糧油交易總量43.2萬噸,總交易額10.2億元。此外,機械設備銷售6套,銷售額300萬元;阜陽市在展交會期間還開展了招商引資活動,引進投資項目1個,資金2000萬元。
以上五次全國展交會,由於各級糧食行業協會的精心組織,參展企業共同努力,安徽展團都榮獲組委會頒布發的組織獎、優秀展出獎,展示了安徽糧油加工業和產業化經營的最新成果,促進了安徽糧食企業與外省和外商的交流與合作,擴大了我省糧食企業在全國的影響。
(二)舉辦安徽糧油精品展示交易會,為全省糧食企業提供宣傳、交流平台。
1999年在安徽省博物館舉辦了’99安徽糧油食品、多經產品展示展銷會,參展產品10大類1175個,總成交額4.98億元。
2002年安徽省糧食局、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在蕪湖市舉辦了第二屆安徽省糧油精品展示交易會。
2004年10月16日—18日安徽省糧食局、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在博物館舉辦了第三屆安徽糧油精品展示交易會。主題是檢閱糧食產業化成果。展交會期間,舉辦了糧油企業發展論壇、商品糧部份交易、糧油貿易洽談,開展“世界糧食日”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宣傳等一系列重要活動。參展產品63大類230個,總成交額29億元,其中契約金額5.52億元。
三、加強宣傳,推進“放心糧油”工程
(一)加大“放心糧油工程”的宣傳力度。2003年12月20日至今年1月20日在全省範圍內統一組織了一次大規模的“放心糧油宣傳月”活動,並組織了全省17個“放心糧油”生產企業集中開展產品展銷活動,通過“印發了份宣傳材料、懸掛一條橫幅、設立一張諮詢台、組織一次展、開展一次宣傳報導”等五個一形式,積極組織開展“放心糧油宣傳月”的活動,受到了黨委、政府的好評和廣大消費者的歡迎。
(二)認真開展“放心糧油”“糧油銷售放心店”評審工作。實施“放心糧油工程”以來,我省共參加了四批中國糧食行業協會“放心糧油”“糧油銷售放心店”的評審工作,有56個企業、79個產品獲全國“放心糧油”稱號,有7家糧油銷售店獲全國“糧油銷售放心店”;有62個企業、83個產品獲安徽省“放心糧油”稱號,28家糧油銷售店獲安徽省“糧油銷售放心店”稱號。與此同時,協會還組織了全國第一批“放心糧油”的年檢工作,對我省獲得中國糧食行業協會第一批“放心糧油”稱號的16家企業31個產品進行了復檢;開展“放心糧油”產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我省糧食行業有全國和全省“放心糧油”產品120個,“糧油銷售放心店”35家。“放心糧油”工程的實施,進一步規範了我省糧油市場,確保了糧油食品質量和安全。
四、加強組織建設,積極發展會員,最佳化會員結構
(一)根據糧食工作要求,按照市場化運作,成立了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大米、麵粉、油脂分會,推選出了由不同經濟成份大中型骨幹企業法人組成的分會領導班子,首批吸納入會的大米分會會員66個、麵粉分會會員34個、油脂分會會員33個,其中民營企業分別占27.3%、44.1%和45.5%,充分體現了多元性、民間性和代表性。三個分會的成立標誌著安徽省糧食行業中介組織建設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二)加強指導和引導,推進市縣協會組織建設。省糧食行業協會學習河南延津經驗,指導各地積極發展小麥協會、水稻協會。全省已有8個市、12個縣成立了糧食行業協會(或專業協會),初步形成了省、市、縣三級糧食行業協會組織網路。
(三)積極發展會員,壯大協會隊伍,最佳化會員結構。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共擁有單位會員230個,比成立初期增加了154個,會員也由單一的國有企業會員發展為省內大中型國有、民營等骨幹企業、知名企業、私營企業、種糧大戶、專業協作組織,增強了協會的民間性、代表性和影響力。
(四)建立健全內部規章制度,提高協會工作效率。2003年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安徽省糧食經濟學會秘書處合署辦公,設定了綜合部、發展部、編輯部三個部門,明確了各自的職能,調整了一批年輕的同志進秘書處工作。為加強管理,制定了《秘書處內部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徽糧食》稿件登記、編審、印發等管理程式,嚴格按制度辦事,保障了秘書處工作的正常運行,提高了工作效率。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糧食永遠是老百姓最關心的話題。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在今後的工作中將立足大糧食、大流通、大市場,堅持服務宗旨,以服務促發展,努力開創協會工作新局面。
協會章程
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安徽省糧食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是ANHUI PROVINCIAL ASSOCIATION OF GRAIN SECTOR。縮寫為AAGS)。
第二條 本協會性質:協會是從事糧食、油脂及糧油食品、飼料的貿易、加工、儲藏、運輸等企業、事業單位和從事上述工作的知名人士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行業社會組織,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非營利性社會中介組織和自律性行業社會組織,具有社團法人資格。
第三條 本協會宗旨: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依據市場經濟規則,在糧食行業中發揮服務、自律、協調和監督的作用。溝通行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聯繫,維護糧食企業合法權益,推動糧食行業深化改革和協調發展,發揮糧食行業的群體優勢,加強行業管理,搞活糧食流通,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更好地為國家的巨觀調控服務,為農業生產者、糧食經營者和城鄉消費者服務。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安徽省糧食局和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蕪湖路275號。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業務範圍:
(一)協助政府主管部門進行行業管理。研究糧食行業的發展趨勢,對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提出建議,促進糧食行業全面、協調發展。
(二)總結和交流糧食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方面的先進經驗,指導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推動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三)研究企業在執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方面的問題,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的合理意見和正當要求,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建立行業自律性運行機制,督促和組織會員單位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方針政策,規範行業自我管理行為,保證商品質量,提高服務水平,維護企業信譽,促進企業平等競爭。
(五)組織、協調糧食行業企業的橫向聯繫與合作。舉辦全省性或區域性的商品交易、產品展銷、技術轉讓、物資交流等各項活動,發揮糧食行業的整體優勢和國有糧食企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匯集整理國內外糧食、油脂、糧油食品、飼料等加工生產、市場流通、經營管理、科技開發等方面的資料和信息。
(七)參與組織糧食企業的技術協作和技術交流,實施名牌戰略,宣傳推行行業內的高新技術產品、名牌產品。接受委託組織行業技術成果的鑑定和推廣套用。
(八)組織業務培訓,提高會員單位的業務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
(九)開展與境內外有關糧食行業等經濟組織的聯絡工作,發展經濟、技術、信息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
(十)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協助政府有關部門調解會員單位之間的經濟糾紛。
(十一)承擔經濟學會業務,負責編輯出版發行內刊《安徽糧食》,加強同相關學術團體的聯繫,交流學術思想和研究成果,傳輸經濟、科技信息。
(十二)發展糧食社會公益事業。培育和壯大糧食經紀人隊伍。
(十三)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單位會員包括:企業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糧食行業及相關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授權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二)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不按規定交納會費或一年內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因工作變動等,自然調整);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省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職權。(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半年召開一次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五年,其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會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本協會試行部分會長輪值制度。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企業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會費、贊助費及其它收取標準
(一)本屆協會會費標準為:會員單位1000元/年,理事單位1500元/年, 常務理事單位2000元/年,個人會員免交會費。交費時間:換屆當年會後1個月內,其餘為每年4月底前。
(二)本屆協會向副會長單位收取贊助費。標準是:每年贊助費不少於6000元或每屆一次性贊助不少於30000元。交費時間:每年4月底前。
(三)凡本協會的團體會員、個人會員需本協會秘書處辦理“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安徽省名牌產品”、“安徽省著名商標”、“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等有關申報、推薦工作免收手續費用(國家規定的除外);凡不是本協會團體會員、個人會員需本協會秘書處辦理上述有關申報、推薦工作的,一律按800元/件(次)收取相關手續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業務主管單位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修改本協會章程,須經理事會審議後,報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條 本協會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10年3月16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