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

《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是為加強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保障糧食安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規定。

《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於2022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共12條,自2022年8月1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
  • 實施時間:2022年8月10日
出台背景,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出台背景

《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是為加強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保障糧食安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

發展歷史

2022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共12條,自2022年8月10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所稱糧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麥、玉米和大豆;所稱糧食作物生長期,是指糧食作物從播種到收穫的自然生長周期。
《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明確,省人民政府應當將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糧食安全主體責任,同時還明確農業農村部門為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的主管部門,即“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明確“不得違法割青毀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貯生長期水稻、小麥,用於青貯的密植小麥除外”。
同時,對於青貯飼料,《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提出,青貯飼料應當以秋玉米等秋季作物為主。確需青貯下一年春夏季大麥、燕麥、黑麥、密植小麥等其他春夏季作物的,應當在當年10月底前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備案。因自然災害造成糧食作物達不到正常產量的,可以青貯。
為加強對生長期糧食作物的保護,《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割青毀糧行為有權舉報投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公布舉報投訴方式,並依法處理。
違反《安徽省糧食作物生長期保護規定》收貯生長期水稻、小麥,割青毀糧的,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毀糧價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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