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省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安徽省省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
《安徽省省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檔案通知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省級社會保障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政辦〔2004〕88號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社會保障資金審計監督辦法〉的決定》已經2015年1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長李錦斌 2016年1月15日 修改決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安徽省社會保障資金審計...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為了規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作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和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皖政辦〔2014〕29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安徽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省級財政...
(三)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由省級財政部門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國有資本收益狀況,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和地方財政對收繳資金的具體使用辦法等另行制定。(...
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保障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維護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各地應實行以省轄市、地區為單位的區域性統籌,並積極創造條件 儘快實行省級統籌。實行省級統籌後,原有固定職工和勞動契約制職工 的養老保險基金要逐步按統一比例提取,合併調劑使用。具體辦法另訂。第四條各級勞動部門是...
專項資金。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安徽省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辦法》的通知 皖人社發〔2022〕8號 各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水務)局,各市電信...
2009年11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9〕109號印發《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的意見》。該《意見》分省級統籌的原則和目標、省級統籌的內容、省級統籌的保障和實施3部分。
根據《財政部關於清理整頓地方財政專戶的整改意見》(財庫[2011]171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以下簡稱社保專戶)管理,切實保證納入社保專戶的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安全、規範、有效,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檔案目錄(767件)1.關於印發安徽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綱要的通知(皖政〔2001〕1號) 2.關於印發《安徽省審批設定高等職業學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政〔2001〕7號) 3.印發關於全面推進縣級公共財政...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8〕12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皖發〔2018〕36號),制定本規定。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是安徽省...
《安徽省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是為了規範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升政策效能和資金使用效益,推動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根據財政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細則。2024年,《安徽省普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