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物鑑定站

安徽省文物鑑定站

國家文物出境鑑定安徽站(又名安徽省文物鑑定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特指的文物進出境審核機構,是國務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指定的代表國家行使文物進出境審核職能的行政執行類機構,是安徽省文化廳的二級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文物鑑定站
  • 別名:國家文物出境鑑定安徽站
  • 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成立時間:1982年
工作職責,歷史沿革,

工作職責

有關國家文物出境鑑定審核機構的性質和任務,國家文物局《關於加強文物出境鑑定機構建設的通知》明確規定,各文物出境鑑定機構由國家文物局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組建定編,經國家文物局批准後執行文物出境鑑定方面的國家行政職能。同時指出,“有關省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可委託文物出境鑑定機構另外分別擔負文物商店內銷文物鑑定,館藏文物鑑定,涉案文物的司法鑑定以及文物監管物品鑑定等工作,並可視不同工作範圍使用相應的名稱”。

歷史沿革

國家文物出境鑑定安徽站成立於1982年,原內設於省文物局,主要職責是受國家文物局委託,承擔文物出境鑑定工作以及我省館藏文物鑑定、涉案文物鑑定和文物拍賣標的審核等。2001年成為有獨立法人資質的事業單位,名稱不變,正處級建制,人員編制10名,現位於合肥市安慶路268號安徽省博物館科技樓三樓。為方便對國內文物鑑定工作用印,2006年經省文化廳報省編辦批准,加掛“安徽省文物鑑定站”的牌子。現有專職文物鑑定人員7名(其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4名),兼職鑑定人員8名,國家文物出境鑑定責任鑑定員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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