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部隊出售住房有關營業稅問題的批覆》是2006年10月20日安徽省地方稅務局對安慶市地方稅務局的批覆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地方稅務局關於部隊出售住房有關營業稅問題的批覆
- 印發機構:安徽省地方稅務局
- 印發日期:2006年10月20日
- 生效日期:2006年10月20日
- 文號:皖地稅函〔2006〕204號
- 效力:有效
通知全文
安慶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部隊出售住房有關營業稅問題的請示》(宜地稅[2006]5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9]210號)第一條第二款“為了支持住房制度的改革,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住房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的有關規定,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安慶市支隊、中國人民解放軍安徽省池州軍分區出售住房,若按房改成本價、標準價出售,可暫免徵收營業稅。否則,應照章徵收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