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2年7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2〕87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重點合作領域、最佳化環境、保障措施4部分。

重點合作領域是:圍繞做大做強工業主導產業深化合作發展;圍繞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深化合作發展;圍繞推進現代農業和農業產業化深化合作發展;圍繞建設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深化合作發展;圍繞發揮區域優勢深化合作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12〕87號
  • 成文時期:2012年7月27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2年7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
皖政〔2012〕87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知名民營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領軍者,在產業、資金、技術、管理、人才和品牌等方面擁有明顯的競爭優勢。深化我省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對進一步增強我省經濟實力和活力、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進一步深化合作發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託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和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加快皖北振興等戰略平台建設,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機制,加大政策扶持、資金投入,加強引導,突出重點,不斷鞏固合作成果,擴大合作領域,提升合作層次,推動我省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科學、持久、健康發展,為建設美好安徽提供有力的支撐。
(二)基本原則。
1. 政府引導。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作用,不斷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搭建對接合作平台,最佳化合作發展環境,全面推動與知名民營企業的戰略合作。各地要按照我省產業發展導向,立足比較優勢,科學確定合作重點,並著力最佳化空間布局,引導產業集聚發展。
2. 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依據法律法規,遵循市場規律,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合作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突出企業在合作發展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尊重企業意願,以項目為載體、資本為紐帶,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
3. 互利共贏。充分發揮合作雙方優勢,利用我省的產業基礎、資源和市場等有利條件,使知名民營企業進一步做強做優,推動我省加快壯大經濟總量、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二、重點合作領域
(一)圍繞做大做強工業主導產業深化合作發展。以規模化、集群化、品牌化為導向,重點圍繞電子信息和家用電器、汽車和裝備製造、材料和新材料、能源和新能源、食品醫藥、輕工紡織等工業主導產業,推進我省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促進資源集聚,以增量最佳化存量,深化產業分工協作,加強研發創新和配套能力建設,進一步壯大產業規模,提升產業競爭力。
(二)圍繞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深化合作發展。拓寬領域,擴大開放,在金融、現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務、旅遊、文化、外包服務等領域,深化我省與知名民營企業的合作,促進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構建功能完備、服務高效、供給良好的現代服務業體系。
(三)圍繞推進現代農業和農業產業化深化合作發展。引導有條件的加工型知名民營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向我省農業產業化示範區集聚,支持開展標準化生產基地建設,帶動農戶發展設施農業和規模養殖,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開發以農林剩餘物、廢棄物等為原料的綜合利用,形成一批相互配套、緊密協作的產業集群,建設一批現代農業生產基地。
(四)圍繞建設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深化合作發展。鼓勵知名民營企業參與我省交通、水利、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精心篩選一批投資條件較好的重大項目與知名民營企業開展多種方式的合作,提升我省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
(五)圍繞發揮區域優勢深化合作發展。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要重點在先進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與知名民營企業對接合作。皖北地區要重點在農產品深加工、能源、化工、輕工等領域與知名民營企業對接合作。皖南皖西地區要重點在生態旅遊產業、新材料產業、特色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與知名民營企業對接合作。
三、最佳化環境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我省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拓寬知名民營企業投資的領域和範圍,加強服務,規範管理,大力培育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積極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切實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為深化與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二)強化投資服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式,規範服務流程,為知名民營企業投資的項目在核准、備案、規劃、用地、環評等方面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鼓勵和引導知名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方式參與我省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有條件的知名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重組等方式進一步壯大實力。
(三)加強財政資金引導。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投資項目,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安排政府性資金時,包括財政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資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等,要同等對待。對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的領域和行業,政府性資金可通過參股、補助、貼息、獎勵等方式對項目給予支持。對中央財政支持的重點項目,各級政府要積極按照有關要求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四)加大金融服務支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將知名民營企業投資的項目納入年度銀企合作計畫,幫助項目單位落實金融需求,協調銀行適當增加貸款額度。創新企業貸款抵押擔保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加強金融產品與服務創新,為知名民營企業投資項目量身提供包括信貸、債券、信託、基金、保險等多種綜合工具相融合的一攬子金融服務。
(五)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環境,不斷完善與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努力形成政策體系,並積極兌現承諾,抓好政策落實。切實保障知名民營企業投資項目的基礎設施以及供電、供水、供氣等配套條件。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且對我省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具有帶動作用的重大項目,優先保障用地指標,優先辦理規劃、用地、環評等審批手續。加大對知名民營企業商標品牌發展的支持力度,鼓勵其爭創馳名、著名商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推進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作為實現我省跨越發展、加速崛起的重要戰略舉措,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推進力度。各市、縣要參照省里做法,進一步明確領導和工作機構,充實人員力量,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合作發展工作有序推進。要狠抓契約項目落地,促進項目早開工、早投產;要跟蹤落實協定和意向項目,促其儘快轉化為契約項目;要科學確定合作發展的主攻方向,精心謀劃新的合作項目和活動,不斷提升合作發展工作水平。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要完善與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的各項工作機制,研究制定項目調度、考核表彰等管理辦法。省推進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加強日常統計、調研、協調和督促工作,及時掌握合作項目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省、市推進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小組辦公室和成員單位要加強銜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合作發展工作。
(三)加強跟蹤服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項目跟蹤服務和分級協調處理等工作機制,主動加強與知名民營企業的溝通銜接,更加有效地貼近知名民營企業的發展需求,及時解決合作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項目實施提供有效服務和便利條件。加大對已有問題解決方案的跟蹤督辦力度,認真履行承諾,兌現各項政策。對重大投資項目,要建立“綠色通道”,指定專人跟蹤服務,加強協調調度,保障項目工作進度。
(四)營造合作發展氛圍。建立健全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行業協會發展,為民營企業提供專業化、規範化服務;積極推廣各地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大力表彰在推進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以及優秀合作項目,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推動與全國知名民營企業合作發展工作的良好氛圍。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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