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

2007年2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07〕1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目標和重點;放寬市場準入;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推進全民創業;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做強做大;改進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指導8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07〕1號
  • 印發時間:2007年2月5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07年2月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全民創業的意見
皖政〔2007〕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快我省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推進全民創業,根據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精神,提出以下意見:
一、明確目標和重點
1.發展目標。堅定不移地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完善政策,加強服務,改進監管,大力推進全民創業,不斷提升全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水平。力爭到2010年,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增加值占全省生產總值的比重達到60%以上,全省個體工商戶達到150萬戶,非公有制企業戶數達到26萬戶,其中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的1000戶、10億元以上的100戶、50億元以上的10戶。
2.發展重點。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中小企業進入以大企業為核心的分工協作網路和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鼓勵和引導一批非公有制企業,通過自身發展和資本運作做強做大。鼓勵和引導產業集群發展,培育一批在國內外市場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群。鼓勵和引導現代製造型、科技創新型、農產品加工型、勞動密集型等非公有制企業的發展。
二、放寬市場準入
3.貫徹平等準入、公平待遇原則。凡是國家法律法規未禁入的行業和領域都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設定限制條件。凡實行招投標的領域和項目,涉及數量(額度)控制的領域和項目,涉及資格資質管理、區域規劃管理、行政審批項目,非公有制企業與國有企業實行同等市場準入條件。
在項目申請、投資核准或備案、融資服務、財稅政策、土地使用、政府採購、人才引進、職稱評聘、資格認定、證照辦理、收費標準、對外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方面,非公有制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4.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壟斷行業和領域。對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等壟斷行業和領域中的自然壟斷業務,非公有資本可以參股等方式進入;對其他業務,非公有資本可以獨資、合資、合作、項目融資等方式進入。在國家、省統一規劃的前提下,除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外,允許具備資質的非公有制企業依法平等取得礦產資源的探礦權、採礦權,鼓勵非公有資本進行商業性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允許非公有資本按有關規定參與軍工科研生產任務的競爭以及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及其產業化。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參與銀行、證券、保險、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可以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5.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領域。完善政府特許經營制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加快市政公用事業改革。支持非公有資本積極參與供水、供氣、供熱、公共運輸、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與運營。在規範轉讓行為的前提下,具備條件的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項目,可向非公有制企業轉讓產權或經營權。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通過收購、兼併、參股等方式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單位的改制。支持非公有資本進入市政設施維護、道路養護、綠化養護和環衛保潔等作業市場。
6.允許非公有資本投資教育事業。支持、引導和規範非公有資本投資教育,特別是民辦職業教育和非學歷教育。支持非公有資本參與非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改制和重組。允許民辦學校舉辦者取得合理回報,出資人不要求合理回報的,依法享受與公辦學校同等優惠政策。
7.允許非公有資本投資文化產業。支持、引導和規範非公有資本採用多種形式興辦影視製作、發行、放映、演藝、娛樂、音像和藝術品經營等文化體育事業,從事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出口業務,參與文藝表演團體、演出場所等國有文化單位的改革,允許以著作權等無形資產作價參與組建文化企業。
8.允許非公有資本投資醫療衛生領域。支持、引導和規範非公有資本興辦公益性或經營性醫療機構,參與基本醫療服務主體框架外的公立醫療機構的改制。在科研課題招標、120急救綠色通道定點醫院、政府購買社區衛生服務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
9.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改革重組。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企業以兼併、收購、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集體企業的改革。非公有制企業併購、重組國有企業,參與分離社會職能和輔業改制,在資產處置、債務處理、職工安置、社會保障、土地使用、稅費減免等方面,參照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政策執行。原國有、集體企業改制前已辦理的各項審批手續、經營許可證和資質證書等可依法直接辦理變更登記,由改制後的企業沿用。
三、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
10.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省財政設立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要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支持力度。設區的市和有條件的縣(市、區)應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財政預算安排的產業結構調整資金、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技術更新改造項目貸款貼息等,對非公有制企業一視同仁。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落實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稅收扶持政策。
11.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積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強與非公有制企業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創新金融產品,擴大服務範圍,主動與一批成長型非公有制企業建立長期的銀企合作關係;組織開展銀企對接活動,搭建融資平台,引導金融機構擴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信貸投放。地方性金融機構要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信貸支持力度。
完善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資信評估制度。對符合規定的企業,經批准可以進行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質押貸款試點。支持非公有制企業依照有關規定爭取國際金融組織投資和貸款。
12.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通過股權融資、項目融資等方式籌集資金。從非公有制企業中培育優質上市後備資源,支持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上市發行股票或企業債券。支持實力較強的非公有制企業通過境外上市、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等方式從國際資本市場融資。
13.建立健全投融資機制。支持企業法人與自然人共同發起設立風險投資公司。積極探索建立產業基金和產業發展投資公司,引導和集中民間資本進入我省優勢產業、重點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引導和規範典當、拍賣、產權交易等機構發展,為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短期融資服務。
14.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研究制定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政策意見。支持非公有制經濟設立商業性或互助性信用擔保機構,積極創造條件建立信用擔保基金和區域性信用再擔保機構。加強對擔保機構的指導和監管,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的行業準入、風險控制、補償機制和再擔保機制,引導和支持擔保業健康發展。落實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的優惠政策。支持建立擔保業自律性組織。
四、大力推進全民創業
15.積極開展創業服務。進一步落實國家就業和再就業政策,加大對自主創業的政策扶持,鼓勵下崗失業人員、退役士兵、大學畢業生和歸國留學生等各類人員創辦企業,開發新崗位,以創業促就業。對下崗失業人員、退役士兵、高校畢業生、征地農轉非人員等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的,自工商部門核准經營之日起,按國家有關規定免收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契約示範文本工本費等費用。鼓勵、支持下崗失業人員、低保人員和城鄉富餘勞動力開辦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開發社區服務業,興辦家庭工業和工藝作坊等小型製作業。經認定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可享受有關扶持政策。
16.放寬創業條件限制。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經前置許可的經營項目外,允許投資者自主選擇經營範圍。對經營範圍不需前置許可且在創業基地內設立的初創小型企業,一年內免予工商登記。放寬企業冠用省名條件,準許符合條件的非公有制企業申請冠用“安徽”。
17.推進創業基地建設。各地要依法利用存量建設用地、閒置廠房等,因地制宜地建設各類創業基地。創業基地要為創業者提供政務代理、信息諮詢、創業輔導、融資擔保等配套服務,引導各類創業人員進入創業基地,降低創業風險,提高創業成功率。
五、切實維護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18.維護企業和企業主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非公有制企業的合法財產,不得非法改變非公有制企業財產的權屬關係,不得干預非公有制企業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保護非公有制企業主的名譽、人身和財產等合法權益。
嚴禁對非公有制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有關部門要定期對收費項目進行清理,公開透明收費。除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非公有制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不得要求企業提供贊助,不得指定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不得強行推銷指定產品等。嚴格控制對非公有制企業的各種檢查。除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省人民政府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非公有制企業開展評比活動。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業投訴工作協調處理機制,嚴肅查處侵害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案件。
19.保障職工合法權益。非公有制企業要尊重和維護職工的各項合法權益,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職工簽訂勞動契約,並健全集體契約制度,保證雙方權利與義務對等。嚴格執行《安徽省工資支付規定》,保障勞動者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切實做好安全生產與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非公有制企業及其職工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實施住房公積金制度。
20.加強企業工會工作。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業工會組織,保障職工依法組建和參加工會組織的權利。工會組織要實行民主管理,依法代表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企業要依法撥付工會經費,支持工會正常開展工作,不得干預工會事務。
六、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做強做大
21.加快產業集群發展。各地要充分發揮產業優勢,統籌規劃,鼓勵和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向產業園區集聚。鼓勵和支持鄉村發展“一鄉一業、一村一品”,引導產業集群進行技術開發,開展產前、產中、產後配套服務。扶持在國內外市場有明顯競爭優勢的產業集群不斷發展壯大。引導產業集群升級,增強產業集群的帶動力和競爭力。引導產業集群中的骨幹企業做強做大,帶動產業集群發展。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和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22.加強產學研合作。鼓勵支持非公有制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科技企業。培育技術市場,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讓,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與非公有制企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利用國際國內先進的研發機構,攻克企業技術難題,對招標研發項目所發生的費用,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給予支持。舉辦多種形式的科技成果轉化對接活動。對非公有資本創辦科研開發機構、科技服務平台和申報專利給予支持。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級重點新產品和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做出貢獻的非公有制企業或個人給予重點支持和獎勵。對非公有制工業企業購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並在本省實現產業化的,按實際技術轉讓的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
23.鼓勵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對已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和國家、省名牌產品稱號的非公有制企業,在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等方面優先給予政策支持。對新創的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等的非公有制企業給予獎勵。
24.支持發展外向型經濟。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承接國外、沿海發達地區的產業轉移,大力引進境內外資金、技術、管理和智力,提高企業素質。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企業擴大出口和“走出去”,到境外投資興業。充分利用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支持非公有制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拓展海外生產、銷售和服務網路。
25.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素質。鼓勵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各種形式的教育和培訓,引導企業經營者進一步增強法制意識、創新意識、誠信意識和社會公德意識,提高自身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建立職業經理人才資源庫,建立職業經理人測評與推薦制度,加快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職業化、市場化進程。
26.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完善經營管理。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引入現代經營管理模式,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公司制企業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結構。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對經營管理和技術骨幹實施股權激勵,穩定企業人才隊伍。
27.扶持有一定規模的企業發展壯大。支持一批發展前景好、帶動作用強的骨幹企業進一步壯大實力,發展成為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的大企業。支持和鼓勵非公有制企業通過重組、兼併、聯合、收購等途徑組建一批非公有制企業集團。
七、改進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水平
28.改進監管方式。有關部門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規範監管程式和方式,強化服務意識,規範監管行為,提高監管水平。對於企業的投訴、申訴、行政複議,有關部門必須及時受理,限時辦結。
29.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適合非公有制企業特點的信用徵集體系、評級發布制度以及失信懲戒機制。強化企業信用意識,健全企業信用制度,建立企業信用自律機制。對資信等級較高的企業,有關登記審核機構應簡化年檢、備案等手續,金融機構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等方面給予優惠。
30.加強對非公有制企業的社會化服務。建立完善融資、創業、技術、培訓、法律、質量、市場和信息等服務平台。支持發展創業輔導、人才培訓、技術信息、信用評價、管理諮詢、法律服務等各類社會中介服務機構。規範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自律性組織。規範中介服務行為。
八、進一步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指導
31.建立健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指導和協調機制。省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推進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負責協調處理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市、縣政府都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機構。各級政府要把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年度計畫,加強巨觀調節和產業引導,實行動態監測和評價考核。要充分發揮工商聯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業方面的助手作用。統計部門要抓緊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非公有制經濟統計制度,及時準確反映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狀況。
32.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和表彰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先進典型,在全社會形成支持創業、創業光榮的良好氛圍。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抓緊研究制定和完善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和配套政策。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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