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抗旱減災工作的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抗旱減災工作的意見》是2001年4月2日發布的檔案,文號為皖政[2001]24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抗旱減災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81202
  • 發布文號:皖政[2001]24號
  • 發布日期:2001-04-02
【發布單位】81202
【發布文號】皖政[2001]24號
【發布日期】2001-04-02
【生效日期】2001-04-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抗旱減災工作的意見
(皖政〔2001〕24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0年,我省發生嚴重的春夏連旱,工農業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給人民生活帶來極大困難。大旱再次暴露了我省抗旱減災能力比較薄弱的問題。為進一步做好抗旱減災工作,切實解決水資源短缺的矛盾,保障全省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進一步增強抗旱減災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我省是水資源緊缺的省份之一,人均水資源占有量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且時空分布極不均衡。由於各種原因,目前我省抗旱供水基礎設施建設滯後,缺少多年調節的骨幹水源工程,現有灌溉設施不配套,工程型缺水十分嚴重。一些地方忽視環境保護,水污染相當嚴重,造成了水質型缺水。解決我省的乾旱缺水問題,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不僅關係到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而且關係到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既是我省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一項緊迫任務,也是關係我省現代化建設和長遠發展的一個戰略問題。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的、戰略的高度,增強水的憂患意識,充分認識抗旱減災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提高抗旱減災能力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著力解決防旱減災問題。
二、堅持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明確抗旱減為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今後一個時期,全省抗旱減災工作要以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六屆十二次全會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加快發展、富民強省”這一主題,以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為目標,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妥善處理好興利與除害、開源與節流、防洪與抗旱的關係,在充分利用現有供水設施、加強節約用水的同時,積極興建骨幹水源工程,加強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充分利用水資源;加強生態建設和污染防治,切實保護水環境;綜合運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提高抗旱減災效果;加強用水管理,搞好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建立和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充分發揮水價在水資源最佳化配置中的槓桿作用。用5年左右時間,使灌溉條件較好的沿江圩區以及其他灌區灌溉保證率達到90%,主要丘陵灌區及淮北地區的灌溉保證率達到75%-80%;在穩定現有灌區的基礎上適當增強灌溉面積;基本解決農村250萬人飲水困難;力爭使城市供水保證率達到國家標準;初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運行機制,逐步建設節水型農業、節水型工業和節水型社會。使全省抗旱減災能力明顯提高,為全省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和保障。
三、採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抗旱減災能力
(一)堅持把節約用水放在首位。要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節水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節水意識,採取措施,確保國家的各項節水政策落實到位。
工農業生產和城市建設布局要充分考慮水資源的承受能力。各地要根據本地水資源狀況,合理確定工農業生產布局和城市發展規模,大力壓縮耗水量大、用水效率低、污染嚴重的產業,嚴格限制高耗水型工業項目建設和農業粗放型用水,儘快形成節水型經濟結構。要積極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因地制宜發展節水旱作農業。淮北地區除沿淮水利條件較好的地方可發展水稻生產外,中北部易旱地區要大力發展旱作節水農業,多種植一些耐旱、需水量相對較少的作物。江淮丘陵以及皖南丘崗地區要順應自然,根據水源條件大力發展適應性農業,尤其是三級以上提水地區,要堅定走水改旱的路子,大力發展早瓜菜、早花生、早棉花、早玉米和早大豆等“五早”作物。缺水城市要嚴格限制耗水量大的工業企業,著力發展節水型工業和服務業。
積極推廣節水技術。農業節水重點是搞好田間灌溉工程配套和渠道防滲,改進地面灌溉,有條件的地方適當發展噴灌和滴灌。要全面推廣水稻旱育秧、油菜和棉花育苗移栽等節水栽培技術;大力推廣機械化旱作農業技術和土壤培肥改良技術,以及秸稈直接還田或過腹還田技術,增施優質有機肥料,培肥和改良土壤,增強土壤的蓄水保水能力。城市工業和居民生活用水要積極推廣節水技術,加大國家有關節水技術政策和標準的執行力度,強制推行節水型用水器具。新建項目要做到“三同時、四到位”,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節水措施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取水戶要做到用水計畫到位、節水目標到位、節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要加快城市供水管網的檢修和技術改造,降低管網漏失率。因地制宜地開展創建節水型企業、節水型社區、節水型城市的活動。
(二)多渠道開闢水源,加快水資源的科學調度。要依靠科技進步,加快供水工程建設,實行節約與開發並舉,長遠與眼前兼顧,千方百計增加水資源。
加強城市和農村人畜飲用水工程建設。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通過引水、提水和合理開採地下水資源等途徑,緩解城市供水矛盾。易旱農村要實施打井、建引水壩、提水站、挖塘建庫等多種工程措施,合理開採地下水,充分攔蓄當地徑流,引用過境水,爭取用3-5年時間,解決江淮分水嶺地區和皖南、皖西山區的農村人畜飲用水困難問題。
加快重點骨幹水源工程建設。抓緊做好江巷水庫前期工作,爭取早日實施;研究實施五河引淮利用工程,適當提高淮河蚌埠閘以及瓦埠湖等沿淮湖泊窪地的蓄水位,緩解農業灌溉缺水和城鎮供水矛盾;按照“積極推進、充分論證、系統規劃、分步實施”的工作方針,進一步加大引江濟淮工程前期工作力度,積極爭取國債資金,進行相關水利工程建設,以求分步實施,獨立生效。
大力開展灌區續建配套、泵站建設與更新改造。加快淠史杭、駟馬山等大中型灌區的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擴大有效灌溉面積,提高灌溉保證率。有條件的地區要積極新建排灌泵站,做到澇時排澇,旱時能灌。加快老泵站改造的步伐,使其提水能力恢復、提高到設計水平。要堅持民眾性的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因地制宜地開展面上塘壩建設,充分攔蓄地表水資源,緩解當地灌溉、抗旱和人畜飲用水不足的矛盾。
充分發揮防洪工程的供水作用。搞好水庫與堤防除險加固,恢復興利庫容,增強供水量。積極爭取白蓮崖水庫工程儘快上馬,擴大佛子嶺、磨子潭水庫的興利庫容,增加淠史杭灌區的供水量;加快大房郢水庫建設步伐,增加合肥市的城市供水;對正在實施的長江、淮河堤防除險加固工程,應儘可能兼顧灌溉需要,滿足灌溉引水要求。
依靠科技進步,積極開發利用空中雲水資源。加快人工增雨設施的建設,逐步形成飛機、火箭、高炮共同作業、立體開發空中水資源的格局,努力增加受旱地區的降水量。
(三)加強生態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環境。要把水資源保護與加強生態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加強水土保持,涵養水源,充分發揮森林的蓄水保水作用,改善流域水環境。淮北地區要繼續搞好農田林網化建設,防風固沙,降溫增濕。江淮丘陵地區要繼續組織實施好“把樹種上,把水留住”工程,進一步改善農業生態環境。沿江、沿淮圍湖造田的地方,要退田還湖、還漁。皖南和皖西山區25度以上的山坡地,要實行退耕還林,種樹、種草,防止水土流失。對坡度在25度以下的緩坡耕地,要實行坡改梯和等高壟作。要努力防止和減少水質型缺水,實現水污染防治從末端治理為主向源頭控制為主的戰略轉移,推廣清潔生產工藝,使用潔淨能源,全面實施達標排放和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切實加強對污染排放單位的審核和監管。要把保障飲用水安全作為水污染防治的重點,依法劃定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嚴格限制保護區的各項開發活動,嚴禁一切排污行為。
(四)切實加強用水管理。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水資源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最大效益。要加強水資源的全面規劃和管理,妥善處理好排水與蓄水、上游與下游、城市與農村、流域和區域之間的關係,統籌考慮防洪、排澇、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繼續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用水計畫管理,嚴格規定水資源的利用方向,優先保證生活用水,適當控制其它用水量。積極穩妥地推進灌區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政府扶持、政事企分離、經濟上良性運行的大中型灌區管理體制;斗渠口以下的田間工程由用水戶自主管理。大力採用先進的管理技術,不斷改進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效率。要制定特大幹旱年份的抗旱應急預案,防止發生“水荒”。
(五)健全機制,穩步推進水價改革。要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適合省情的水利工程供水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將水價提高到合理水平。用於社會公益性的水利工程運行費用,由各級財政支付;用於生產經營性的水利工程運行費用,要按照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負擔的原則,科學制定和調整水利工程供水價格予以補償。要完善水利工程用於供水的折舊、維修費的使用辦法,規範水費的使用管理。農業供水水費標準要嚴格執行省政府68號令的規定,在節約用水、不增加農民負擔的前提下,改“實物計價、貨幣結算”方式為貨幣計價方式,同時要加強農業水價的管理和監督,提高農業供水收費的透明度,取消各種搭車費和加價。對各類用水,均應實行定額管理,超定額用水實行累進加價。對浪費水資源的行為,要按照浪費的數量實行懲罰性加價。
四、加強領導,通力合作,提高抗旱減災工作水平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抗旱減災工作的組織領導,把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等工作,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統籌安排,精心部署。對城鄉供水、節水和水污染防治,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計畫、水利、建設、環保、財政、林業、氣象等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式和職責分工,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及時協調解決水源工程建設和供水、用水、節水及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矛盾和問題,為抗旱減災提供優質服務。
多渠道籌集抗旱減災資金。各地要加大水源工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水庫除險加固、治污、水土保持等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力度,積極爭取國家投入。省級水利建設資金中,每年應安排適當資金,專項用於抗旱減災工作。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籌集建設資金。要積極引入市場機制,鼓勵和吸引社會資金和外資投向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項目,加快城市供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步伐。要大力推行農村小型水利工程產權改革,通過拍賣、租賃、承包和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明確小型水利工程的所有權,放開建設權,搞活經營權,進一步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民眾建設和經營小型水利工程設施的積極性,實現以存量換增量、賣舊建新、良性運行、滾動發展。
加強抗旱減災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廣抗旱服務隊、用水戶協會等抗旱服務形式,充分發揮各級水利部門尤其是鄉鎮水利(水保)機構在抗旱減災中的積極作用,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廣泛套用抗旱減災新技術,提高抗旱減災效果。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00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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