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實施意見

2010年11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0〕98號印發《關於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加強蔬菜生產基地建設、穩定和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給能力、加強蔬菜流通體系建設、落實和完善“綠色通道”政策、提高蔬菜產銷的組織化程度、強化城市蔬菜供給應急能力建設、強化蔬菜信息體系建設、加強蔬菜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和完善產業扶持政策、切實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10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10〕98號
  • 印發時間:2010年11月29日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實施意見
皖政〔2010〕9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蔬菜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的通知》(國發〔2010〕26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蔬菜生產基地建設
各地要按照區域化布局、規模化經營、標準化生產的要求,編制蔬菜產業“十二五”規劃,統籌兼顧,合理布局,確保蔬菜種植面積穩步增加,菜地建設水平不斷提高。
要把設施蔬菜生產作為發展重點,制定扶持政策,完善溝渠路電等基礎設施配套,確保“十二五”期間全省每年新增設施蔬菜50萬畝以上。
要組織實施好蔬菜產業提升行動,積極開展蔬菜標準園創建工作,加強蔬菜良種繁育基地和集約化育苗基地建設,提高優良種苗供應能力。
要建立和完善蔬菜生產技術推廣服務體系,依靠科技支撐,提高蔬菜質量、單產和效益水平。
鼓勵支持大中城市到蔬菜生產優勢產區建立蔬菜生產基地,組織訂單生產。充分發揮蔬菜產業對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民增收的促進作用,在“十二五”期間打造我省千億元蔬菜產業。
二、穩定和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給能力
各地要加強對老菜地的保護,進一步增加投入,合理規劃建設新菜地。
實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城市常住人口人均保障性菜地不少於20平方米),嚴格控制征占菜地,確需征占菜地的,市、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先補後占”的原則補充同等數量和質量的菜地,並按照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安置和足額徵收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征占菜地的補償標準要嚴格按當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執行。提高大城市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收取標準,用地單位繳納的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必須全部用於建設新菜地和發展蔬菜生產。要統籌使用土地出讓收入,加大對蔬菜生產設施的支持力度。
三、加強蔬菜流通體系建設
各地在規劃城市建設時,要合理規劃布局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和社區菜店,保證批發市場和菜市場建設用地,優先安排用地計畫指標或者依法進行建設用地置換,確保蔬菜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建設。
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農委要協調對全省的蔬菜產地批發市場和城區批發市場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積極爭取並充分利用國家“雙百”市場工程政策,加大省級支持力度,繼續推進蔬菜批發市場改造升級工程,加快產地蔬菜批發市場建設,改造一批帶動能力強、輻射大城市銷區的大型蔬菜批發市場。
加強產地蔬菜預冷設施、批發市場冷藏設施、城市蔬菜配送中心建設,推進標準化菜市場建設,支持城市菜市場的建設改造和縣鄉中心農貿市場升級改造,提高蔬菜流通效率,降低流通費用,增強市場保障能力,逐步形成以批發市場為核心,縣鄉農貿市場為基礎,覆蓋城鄉的蔬菜流通體系。
要增加零售網點,為蔬菜生產企業和蔬菜生產專業合作社進城直銷提供場地和方便,在特定時段為流動菜攤開闢專門銷售區域,方便居民購買。
四、落實和完善“綠色通道”政策
在全省範圍內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嚴格路面管理,堅決防止隨意攔截和處罰運輸蔬菜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
認真落實國務院要求,對符合標準的配送蔬菜等生鮮農產品的廂式貨車,由城市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核發特別通行證,為其24小時進城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確保鮮活農產品等物資的運輸安全與暢通。
五、提高蔬菜產銷的組織化程度
農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工作指導,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產企業和蔬菜生產合作社的發展,提高蔬菜生產的組織化程度。
商務、農業部門要以“農超對接”等工作為抓手,積極引導大型零售流通企業以及學校、酒店、大企業等終端用戶與產地蔬菜生產合作社、批發市場和龍頭企業等直接對接,提高零售環節產銷對接中蔬菜產品的比重,降低行銷費用。
為切實解決農民“賣菜難”和居民“買菜貴”的問題,各級人民政府要對各類蔬菜產銷對接活動予以積極扶持,引導產區和銷區建立穩定的產銷關係,促進蔬菜合理有序流通。
六、強化城市蔬菜供給應急能力建設
各市人民政府要抓緊制定和完善本地區蔬菜市場供應的應急預案,建立市場異常波動防範和應急處置機制,保障本地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會穩定。
要根據消費需求和季節變化,建立適合本地區的蔬菜儲備制度,確保重要的耐貯存蔬菜品種5-7天消費量的動態存量。
社保和民政部門要制定異常情況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費需求的補助和救濟辦法,保證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價格大幅上漲時不降低。要建立特殊自然災害的災後生產恢復預案和種子儲備制度,實行種苗補貼,確保災後能儘快恢復生產。
七、強化蔬菜信息體系建設
發展改革、農業、商務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協調配合,抓緊研究建立覆蓋主要蔬菜品種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的信息監測、預警和發布制度,對蔬菜種植面積、產量、交易量、庫存量及價格進行及時監測。
依託全省城鄉市場信息監測直報系統和安徽省物價網,加強對省內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及經營蔬菜的大型超市的運行情況及價格監測,實行周報、月報制度,必要時啟動日報制度,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加強預測預警。
強化對蔬菜生產、市場和價格走勢的分析預警,及時發布相關信息,引導蔬菜種植戶、經營者合理安排生產和經營活動。建立和完善自下而上的應急反應機制,組織各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在蔬菜市場發生異常波動時迅速反饋相關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穩定市場預期。
加大對捏造、散布虛假價格信息、質量安全信息的新聞媒體、經營者或個人的監督查處力度,防止不實信息誤導、擾亂市場。
八、加強蔬菜質量安全監管
創建省級蔬菜標準化生產示範基地,大力推進標準化生產。積極發展無公害、綠色和有機蔬菜,擴大“三品”認證和名牌認定。建立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在生產、流通、加工、包裝環節上推行全程監控。加強檢測和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建立多部門聯動的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及追溯機制。
把蔬菜質量安全檢測列入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規劃,逐步建立以省、市、縣三級檢測站為重點,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超市和生產基地檢測點為基礎的質量安全檢測體系。
依法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廣使用高效低殘留農藥(含生物農藥),由財政資金予以補貼,在有條件的地方實行重點品種免費供種供藥。
九、建立和完善產業扶持政策
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和蔬菜流通體系建設的支持力度。各級要建立政府投資為主導、農民和企業投資為主體的多元投入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等基礎設施建設。
各級財政要增加投入,積極支持蔬菜棚室、蔬菜集約化育苗場和“菜籃子”良種中心等基礎設施建設、批發市場改造升級、“菜籃子”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以及示範推廣項目和人員培訓等。
積極推進支農資金整合,統籌安排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扶貧開發、現代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資金,支持“菜籃子”工程項目建設。
水利部門在安排小型水利項目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時,要按照項目有關規定,大力支持蔬菜生產基地水利配套設施建設。銀行金融機構應加大對蔬菜生產的信貸支持力度,改進金融服務。積極引導保險公司開展蔬菜保險,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適當保費補貼。
十、切實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
建立健全“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考核評價體系,加強對生產、流通各環節的綜合考核,將最低菜地保有量、種植面積、重要蔬菜產品自給率、蔬菜價格異常波動、蔬菜質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標進行量化,作為市長負責制的重要內容。
各地要加強領導,建立健全領導協調機制和辦事機構,出台扶持政策,最佳化各項服務,落實蔬菜產業發展和工作經費。省政府將每年對各市蔬菜生產、流通工作開展專項督查和考核評價。各市人民政府要抓緊制定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的具體工作方案,並在2010年12月底前報省人民政府。12月底前,省農委將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查。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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