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人事管理細則(試行)

《安徽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人事管理細則(試行)》是安徽省為進一步保障離崗創業人員合法權益制定的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人事管理細則(試行)
  • 外文名:The institution of professional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does poineering work from personnel manage...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日前聯合印發 《安徽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人事管理細則(試行)》,對事業單位離崗創業的人員範圍、手續辦理、人事關係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待遇等具體問題進行明確,進一步保障離崗創業人員合法權益,消除後顧之憂。
《細則》共7個部分17條,進一步明確了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鼓勵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政策導向。除參公事業單位外,所有事業單位具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在符合使用現有事業編制、聘任在崗且不兼任單位中層及以上領導職務等條件時,均可辦理離崗創業手續。根據規定,在辦理手續時需由自己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批准以及向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和人社部門報備。
對事業單位和離崗創業人員最為關心的人事關係、工資待遇、社保繳納等問題,《細則》作出明確規定。離崗期間,離崗創業人員不占離崗時所聘專業技術崗位職數,檔案工資繼續調整,工資待遇停止發放,原聘用契約暫停履行,3年內保留其人事關係;離崗創業人員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上一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離崗創業期間取得的科技開發或轉化成果,可作為其職稱評聘的依據;繼續與原單位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繳費部分由事業單位與離崗創業人員約定。
同時,離崗創業期間或期滿後,相關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申請並返回原單位,經原批准單位同意,按離崗時原聘專業技術崗位職務安排工作,如暫無空缺崗位的,可先保留原聘專業技術崗位職級待遇,確保離崗創業人員回歸原單位後的待遇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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