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程大學學生會

安徽工程大學學生會

安徽工程大學學生會(簡稱“學生會”)是在校黨委的領導下,由校團委直接指導的學生民眾組織,是學校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安徽工程大學學生會是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安徽省學生聯合會的成員,回響它們的號召和倡導,接受它們的指導和監督。學生會依照《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努力為同學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工程大學學生會
  • 英文名:Anhui Polytechnic University Student Association
  • 組織性質:學生民眾性組織
  • 會員:安徽工程大學在籍註冊全日制學生
  • 宗旨:自我服務 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 辦公地點:師生活動中心2樓學生會辦公室
總則,學生代表大會制度,組織結構,學生會值班制度,

總則

第一條:安徽工程大學學生會(簡稱“學生會”)是在校黨委的領導下,由校團委直接指導的學生民眾組織,是學校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條:安徽工程大學學生會是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安徽省學生聯合會的成員,回響它們的號召和倡導,接受它們的指導和監督。
第三條:學生會依照《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
第四條:學生會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發揮作為黨和學校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在維護國家和全國人民整體利益的同時,表達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三)倡導和組織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努力為同學服務。
第五條:凡在我校在籍註冊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六條:學生會成員一律平等,對在學生委員會的工作有批評建議的權利,有選舉和被選舉權,有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的權利。
第七條:本條例解釋權屬校學生會。

學生代表大會制度

第八條: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條: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是校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關。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四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常務委員提出議案,並得到校學生會委員會2/3以上多數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應有2/3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全校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權:審議和批准校學生會的工作報告;審查和決定學生會的工作方針與任務;修改學生會工作條例;選舉學生會常委會;選舉出席上一級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討論、決定應由校學生會代表大會決議的其它重要事項。
第十條:學生會委員會是全校學生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每屆學生委員會的任期一般是一至二年。全校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該屆學生委員會的任期相應改變。學生會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舉行兩次全體會議,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2/3以上委員參加才能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校學生會常務委員會召集和主持。學生會委員會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學生會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在校學生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決議,落實學生代表大會提出的各項任務,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開校學生代表大會;
(三)選舉學生會常務委員會,選舉學生會正、副主席,並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通過必要的民主渠道,對學生會的幹部作出任免決定;
(四)審議和批准學生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
(五)指導和幫助各院學生會及班委會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學生會常務委員會是學生會的常設機關。學生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席組織召開。學生會常務委員會決定重要事項實行表決制。學生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在校學生代表大會和學生會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和常委會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學生會委員會會議;
(三)檢查、監督各職能部門的工作;
(四)負責學生會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審議和批准辦公室提交的學生會年度經費和財產使用情況的報告;
(六)批准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組織結構

第十二條:學生會設主席一人,副主席三至四人,主席助理若干,辦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在學代會閉會期間,調整學生會主席、副主席,應由學生會和團委協商推薦,提交學生會討論通過。
學生會下設辦公室、宣傳部、學習部、學生權益部、文藝部、體育部、女生部、社會實踐部、治安部、電子技術部、科技部共十一個職能部門,也可根據需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增減,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設主要負責人一人,副職、委員若干名。
第十三條:學生會主席的職責
(一)全面負責學生會的工作,並主持召開學生會重要會議;
(二)根據學生會工作條例和工作需要,向學生會提名學生會幹部人選;
(三)根據省學聯、校黨委和團委的工作布置,主持制定學生會工作計畫,負責指導、監督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模範執行學生會(幹部)工作條例;
(四)每學期開學後的第一周內必須提出本學期的工作計畫和上學期的工作總結,交常委會討論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工作情況,請示工作;
(五)代表校學生會按時參加校黨(團)委有關會議,並代表校學生會參加省學聯召集的有關會議,及時傳達校黨委、團委和上級學聯組織的精神和要求;
(六)及時了解掌握同學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及學生幹部各方面的情況,與同學經常性的交流思想,成為同學們依賴的“朋友”。
第十四條:副主席的職責
(一)協助主席展開日常工作並督促本學期工作計畫的完成和具體分管部門的工作;
(二)指導所分管部門的工作,督促、檢查各部門的執行情況,每月底向上級組織及學生常委會匯報分管情況,並及時向各部門傳達上級情況;
(三)與所分管部門的主要幹部齊心協作,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關心他們各方面的情況;
(四)參加學生會常委會及委員會,參加一些重大活動計畫的安排,主席不在期間,由副主席代行主席職務,重大問題的決定需及時提交常委會討論通過。
第十五條:主席助理的職責
(一)協助主席開展各項工作,制定工作計畫,在適當條件下,可代主席布置工作,並協助主席全面總結學生會的工作;
(二)協同主席做好同學的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對學生幹部的素質培養及自身建設,為學生會物色人才,推選幹部;
(三)主持起草學生會重要工作的相關材料,並提交學生會常委會討論執行;
(四)協調學生會各部門工作之間的關係,與所分管部門的學生幹部齊心協作,充分發揮他們的積極性,及時了解各院學生分會及部門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情況,並向校學生會主席反映;
(五)及時掌握同學們對學生會工作的意見和對學生會學生幹部的看法,並就一些問題及時向同學們做解釋工作。
第十六條:學生會各職能部部長的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日常工作,並對學生會負責;
(二)負責本部門工作計畫的制定和實施及部門工作的總結匯報;
(三)負責本部門幹事委員人員的提名,工作安排,督促和檢查。
第十七條:學生會各職能部副部長的職責
(一)協助部長做好本部門工作,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務,並對學生會負責;
(二)可以受部長委託,經學生會常委會備案,在部長不在的情況下執行部長的職責。
第十八條:學生會辦公室的職責
(一)校學生會辦公室設主任一名,全面負責辦公室各項事務;
(二)處理學生會的日常具體事務,負責常委會與各職能部門之間、校學生會及各院學生分會之間以及學生會與各級學聯、各校學生會組織之間的協調和聯繫,建立健全學生會的內部工作制度,做好學生會的重要物品的管理及信息收集、信息交流、幹部工作情況反饋等工作;
(三)負責學生會的考勤工作;
(四)負責督察各部門值班情況;
(五)負責校學生展板的管理與儲記;
(六)負責校學生會承辦的各項賽事的統分工作。
(七)負責整理收集各部門活動策劃及工作總結
第十九條:宣傳部的職責
(一)充分利用宣傳工具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配合各級有關部門做好同學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每學期第一周應將本學期的工作計畫提交常委會審議,審議通過後嚴格執行;
(三)定期向同學們宣傳學生會工作的動態及工作成績,加強對學生會宣傳實施的管理;
(四)負責校學生會工作的宣傳海報及通知工作;
(五)負責校學生會及學校各項活動的新聞報導工作,收集各院相關活動的新聞報導,分析、匯總及備份留檔存放;
(六)配合學校相關部門,開展各類問卷調查活動,收集整理各類信息資料,尤其是對校學生會及學院發展有利的信息收集及反饋;
第二十條:學習部的職責
(一)利用各形式的學習活動,提高同學們的學習興趣,為同學們提供拓寬視野的天地;
(二)每學期第一周內應將本學期工作提交常委會審議,並嚴格執行,並與教務處、科技處保持聯繫;
(三)根據同學們的學習興趣愛好,利用各種渠道豐富同學們的知識,豐富同學們的“第二課堂”;
(四)配合校有關部門,舉辦各類科普、人文、社科知識講座、學術報告、知識競賽、學科競賽等
第二十一條:文藝部的職責
(一)開展豐富多彩、主題鮮明的文娛活動,提高同學們自身的文藝素養,豐富同學們的精神生活;
(二)每學期第一周內提交本學期工作計畫經常委會審議並嚴格執行,根據同學們的文藝愛好和對文藝知識的需求,不定期舉辦文藝專題講座;
(三)校學生會文藝部應協助、檢查各學院學生分會文藝部的工作,配合校團委做好校大學生藝術團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四)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文娛活動,豐富日常校園文化生活。
第二十二條:學生權益部的職責
(一)學生權益部應切實關心學生的具體利益,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學生們的真實想法,表達和維護他們的權益,努力成為學生與校方溝通的橋樑與紐帶;
(二)每學期第一周內提交本學期的工作計畫,經常委會審議,並嚴格執行;
(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的維護學生權益的活動,例如講座、宣傳報告等;
(四)及時收集學生意見,整理並向上級組織反應。
(五)負責失物招領相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女生部的職責
(一)開展豐富多彩的生動活潑且適合女生特點的活動,配合校相關部門,關心女生生活、思想及她們的切身利益;
(二)每學期第一周內提交本部工作計畫,經常委會審議,並嚴格執行,協助檢查各院學生分會女生部的工作情況,每月召開一次各院學生分會女生部部長會議;
(三)組織手工藝大賽等賽事活動,豐富學生日常生活;
(四)負責學生幹部考核工作;
(五)負責學生會人事檔案整理。
第二十四條: 體育部的職責
(一)引導和組織同學們參加各項有益的體育活動,增強同學們的身體素質;
(二)負責組織和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體育普及活動、體育達標工作及校內外體育比賽活動,注意發現和培養學生體育骨幹;
(三)每學期不定期舉行“學校杯”足球賽、“學校杯”籃球賽、排球邀請賽,桌球比賽等等全校性體育比賽;
(四)每學期第一周內提交本學期的工作計畫,經常委會審議,並嚴格執行,加強同體育教學部的聯繫,協助各院學生分會體育部的工作,並每月召開一次各院學生分會體育部部長會議;
(五)採用多種靈活的形式,豐富課餘體育活動。
第二十五條:社會實踐部職責
(一)積極創造條件,引導和組織同學參加各種社會調查和實踐活動;
(二)利用寒、暑假期間,發動同學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實踐活動,如三下鄉、知識扶貧、掃除文盲等。
(三)每學期第一周內提交本部工作計畫,經常委會審議,並嚴格執行,並每月召開一次各院學生分會實踐部部長會議;
(四)配合校團委做好每學期的假期社會實踐報告評比。
(五)為學生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積極向社會拉贊助;
(六)聯繫其它部門,加強學生會內部的組織建設;
(七)協調配合學生會其它部門的工作;
(八)與各院學生分會實踐部定期開展經驗交流活動,履行自己的職責;
(九)定期組織義務獻血活動;
(十)負責師生活動中心燈光的操控工作。
第二十六條:治安部職責
(一)協助學校保衛部門維護校園治安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保證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促進校風建設;
(二)搞好節假日及各種大型活動的治安工作;
(三)管理好校國旗班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條:電子技術部職責
(一)認真負責地管理好學術報告廳的音響設備及日常維護;
(二)負責晚會的調音工作;
(三)協助科技部辦好周末影院。
第二十八條:科技部職責
(一)每學期第一周內提交本學期的工作計畫,經常委會審議,並嚴格執行;
(二)配合校團委做好校“挑戰杯”科技作品競賽和大學生創業計畫大賽;
(三)做好每周末的“周末影院”活動,豐富廣大學生的周末生活;
(四)協助各部門共同舉辦文娛晚會等活動;
(五)負責大型活動MV、宣傳視頻製作。
第二十九條:各院學生分會
院學生分會分別由院團委具體指導工作,其機構設定可參照校學生會機構設定並結合本院實際情況,除落實和配合校學生會工作外,還應開展有本院特點的其他工作。各院學生分會向校學生會負責,定期匯報工作,取得上級學生會的支持,校學生會檢查、監督各院學生分會的工作,並提出意見、建議。
第三十條:院學生分會主要幹部人選的確定應向上級學生組織徵求意見,並在確定後報上級備案。院學生分會和班委會及各職能部門幹部的職責,可參照校學生會相應的各職能及其幹部的職責執行。

學生會值班制度

(一)校學生會值班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4:30~6:00(夏季) 4:30~5:30(冬季);其中辦公室人員4:15開始值班。
(二)校學生會值班工作由辦公室安排,每人每周2~3次。
(三)校學生會值班地點為校學生會辦公室。
(四)值班人員應準時值班,不得遲到、早退。值班人員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值班的,須事先向辦公室請假並找人代班。
(五)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對所有來人均應給予熱情的接待。如遇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向當日值班常委匯報。
(六)值班人員應注意個人儀容。值班人員不得穿背心或拖鞋值班。
(七)辦公室內人員應做到不抽菸,不吃零食。
(八)值班人員應保持值班地點安靜,辦公室內禁止喧鬧。
(九)值班人員應保持地面整潔。每天值班結束後應打掃、整理學生會辦公室並關閉所有電器。
(十)本制度由常委會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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