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通督銷局

安徽大通督銷局,鹽務管理機構。清代設定。設總辦一員,由候補道員出任。凡淮鹽到該銷岸,需到督銷局簽到,等候出售。鹽價由督銷局懸牌告示,鹽商不得自為增減。其鹽由鹽行代銷,經督銷局扣除厘稅後,將本利付於鹽商。下轄蕪湖、運漕、合肥、桐城、三河、滁來、和州、全椒、宣城分銷局,及南岸陸路、寧宣水路等十三處緝私卡。督銷範圍有安慶、廬州、池州、寧國、太平五府及滁州、和州二直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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