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工作。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後,報市政府審批。
(五)負責推進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
(六)圍繞市政府總體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
(七)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動態。
(八)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級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省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查落實市政府及有關領導同志指示。
(十)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市政府系統的建議與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務和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負責市政府網站和市政府駐外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中省市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決議、決定和工作部署;負責對中省駐安金融機構和地方性融資機構的服務、發展、改革和監管,為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提供金融保障。
(十五)貫徹執行中省外事、僑務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市外事僑務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六)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設17個內設機構:
(一)政辦科(監察室)(負責人:宋曉華)
負責組織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實施;承擔市政府辦公室及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教育、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人口與計畫生育、精神文明建設、工青婦等工作;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任免等工作;組織實施機關及直屬單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辦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的辦公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對口接待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行政會議的會務組織、紀要起草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秘書科(負責人:魯延謀)
負責市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全體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會務組織和紀要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綜合性會議的承辦和相關事項辦理工作;參與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重要檔案、材料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講話、報告起草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參與重大政務活動的銜接安排和相關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示的轉辦、督辦和回復工作。
(三)機要科(負責人:許華)
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各類文電的制發和來文來電的接收、登記、轉辦、傳遞、歸檔工作;負責覆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各類重要文稿,以及以其他單位名義印發需要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會簽的文稿;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
(四)信息科(負責人:王雁)
負責向省政府和市政府報送政務信息,開展信息調研,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收集、分析、上報網路媒體有關重要信息,掌握輿情動態。
(五)綜合一科(負責人:康亮)
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根據領導同志指示和工作需要開展調查研究。
(六)綜合二科(負責人:薛士袖
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辦理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分管和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七)綜合三科(負責人:徐昊)
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辦理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分管和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八)綜合四科(負責人:張濤)
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辦理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分管和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九)綜合五科(負責人:劉濤)
  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辦理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分管和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綜合六科(負責人:周本才)
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辦理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分管和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一)綜合七科(負責人:吳奎)
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辦理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分管和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一)綜合八科(負責人:左自然)
負責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的文稿起草和公務活動安排;辦理市政府有關領導同志分管和聯繫部門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二)法制綜合科(負責人:謝婷婷)
負責制定法治政府建設規劃和年度依法行政重點工作安排;負責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規章草案組織起草工作;負責政府法律顧問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複議應訴科(負責人:劉仁衛)
負責行政複議案件辦理工作;負責行政應訴案件辦理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參加行政應訴活動;負責全市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由市政府安排的涉法信訪事項的法律論證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的法律諮詢工作。
(十四)市政府督查室(正縣級規格)
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查辦件以及領導同志批示件;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專題會議等會議決定事項以及省政府、市政府公文中要求反饋結果事項的督辦落實工作;負責《市委工作要點》、《政府工作報告》中政府系統目標任務的分解和督辦工作;負責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市政府系統的建議與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市級以上新聞單位在媒體及內部刊物中反映重要問題的督查工作;負責辦公室內涉及兩個以上科室督查事項的辦理協調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
(十五)市應急管理辦公室(副縣級規格)
主要負責市政府應急管理、市應急委日常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全市應急體系規劃和建設工作,指導檢查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室值班工作;負責向省應急辦報送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及處置情況信息;辦理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1.綜合協調科
協調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信息發布、應急演練、應急保障等工作;協助市政府、市應急委處置重大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檢查全市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應急體系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市級應急信息平台建設;負責市應急管理專家庫建設及專家聯絡工作;辦理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2.應急值守科
負責市政府總值班室工作;負責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審核市級專項應急預案;負責全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
3.應急保障科
負責全市應急體系規劃建設;負責應急預案管理、演練,省市網站信息報送、基層應急管理示範點建設、科普宣教工作;負責應急指揮平台體系建設、管理、使用工作;辦理應急管理有關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調研工作。
(十六)市外事僑務管理辦公室(副縣級規格)
歸口管理全市外事工作,掌握全市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情況,了解和監督市內因公出國團組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指導全市僑務經濟工作,扶持僑資、僑眷企事業文化的發展;辦理海外僑胞公益捐贈事宜。承辦市歸國華僑聯合會的日常工作。
綜合協調科(負責人:宋莉莉)
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境)的審核、報批、邀請外國(境外)人員來訪,以及相關護照、簽證工作。負責組織接待來本市訪問的重要外賓和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組織管理接待來安採訪的外國記者,協調做好其採訪活動安排。負責外事培訓、宣傳。管理本市和國外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流活動;承辦市人民對外友好協會的日常工作。依法保護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受理僑眾來信來訪工作。
(十七)市金融工作辦公室(副縣級規格)
研究制訂金融業發展規劃、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和建議;負責中省駐安各金融機構的協調、溝通和考核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地方性融資機構的發展、監管工作;配合做好多層次資本市場和地方性融資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上市企業培育指導、審核推薦及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做好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及地方性融資機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承辦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及市防範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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