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2012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安寧市2012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由安寧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寧市2012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
  • 所屬類別: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政府安寧市
  • 發布年份:2012
導語,正文,

導語

為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兵役法》和新頒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做好新老政策過渡銜接工作,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2012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正文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要求,以修訂後的《兵役法》和新頒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為依據,以做好新老政策銜接工作和繼續推行“雙考”安置辦法為抓手,以構建新型安置服務保障體系為基礎,以制度建設和工作創新為支撐,堅持“以兵為本,以兵服務”的理念,注重科學發展、統籌兼顧、求真務實,進一步解放思想、攻堅克難、改進作風、提高效能,確保在今年(2012年)8月底前圓滿完成城鄉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訓任務,為服務軍隊和國防事業、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構建和諧安寧做出新的貢獻。
二、組織領導
成立安寧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劉 婕(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王 燕(市民政局局長)
唐順偉(市人武部副部長)
成 員:武春祿(市政府辦主任)
王秀麗(市第三紀工委書記)
劉 芬(市編辦副主任)
羅喬良(市公安局副局長)
郝新偉(市民政局副局長)
郭婷婷(市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據國家和省退役士兵安置有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全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和實施細則;指導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自主創業服務及傷殘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統籌協調解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民政局,負責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副局長郝新偉兼任。
三、主要任務
(一)對於選擇執行新政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要積極扶持其就業創業。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要按有關規定及時足額發放地方一次性經濟補助。認真落實國務院、中央軍委和省委、省政府、省軍區關於加強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和促進就業的要求,積極組織退役士兵參加一年以上學歷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依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准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把退役士兵短期培訓納入各級就業再就業培訓範圍,提高退役士兵就業能力;創新退役士兵教育培訓模式,努力探索通過提升退役士兵綜合素質、促進就業的新途徑。根據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有關規定,完善退役士兵在個體經營、貸款、稅收、戶籍管理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指導各類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為退役士兵免費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建立健全退役士兵人才信息和就業指導服務信息系統,完善退役士兵跟蹤調查反饋服務機構、人事代理制度,廣泛開展政策諮詢、用人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幫助退役士兵充分實現就業。
(二)對於選擇執行新政策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要確保崗位落實。民政部門要會同編辦、人社部門,科學合理編制安置計畫,報經市政府批准後予以下達。以確保符合新的法律和政策規定條件安排工作的“四種對象”即: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因戰致殘的5級至8級士兵,烈士子女士兵,有相應的崗位(我市今年(2012年)共有8人),同時也應考慮和兼顧其他符合原有政策規定條件安排工作的安置對象。嚴禁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在計畫崗位內設定限制性、歧視性條件,嚴禁任何機關部門限制下屬單位接收退役士兵。招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招聘)退役士兵;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招錄人員時,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接收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
(三)對於選擇執行老政策且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繼續實行城鎮退役士兵考試考核安置辦法予以安置。安置部門要嚴格按照考試考核安置辦法和工作規程,做好檔案審查、計畫編制、實績考核、文化考試、張榜公示、擇優選崗等環節的工作。要嚴肅紀律,規範考試考核程式,對以假立功、假傷殘、假職業資格等方式騙取安置待遇的退役士兵,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安置資格。
(四)對於選擇老政策申請作自謀職業安置的,要嚴格執行過去制定的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資金補助政策給予貨幣安置。要按照老政策規定的辦法和標準,確保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按時足額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助。
同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退役士兵辦理保險關係轉移接交手續。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係持續手續;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保險關係接續手續。
四、工作步驟
圍繞安置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全年安置工作步驟劃分為:第一階段(2—3月份)接收檔案和登記報到;第二階段(4月份)審查檔案材料和安置資格,做好培訓準備和啟動培訓工作;第三階段(5月份)編制安置崗位計畫號協調安置事項,全面開展就業創業培訓;第四階段(6月份)企業文化考試和實績考核,公布計畫安置崗位和“雙考”成績;第五階段(7月份)組織參加“雙考”人員擇優選崗和安置手續,兌現自謀職業、自主就業補助金;第六階段(8月份)完善相關工作,做好檢查、驗收和總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編制相應的安置計畫。根據昆明市安置辦下達的安置計畫,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編制相應的安置計畫,盡力給退役士兵提供既有數量又有質量的計畫性崗位。
(二)繼續推行考試考核安置辦法。“雙考”安置辦法能夠較好地維護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促進安置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還能有效化解因人際關係帶來的種種矛盾和困擾。在今年(2012年)繼續推行“雙考”安置中,不分新老安置對象,都統一實施文化考試和實績考核,在公示安置崗位和雙考成績後按“雙考”總分排序擇優選崗。對因客觀情況不願選擇崗位的,統一按“自謀職業”的有關政策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抓好退役士兵培訓全覆蓋。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職業教育期限一般為2年,技能培訓期限不少於3個月。檔案規定,2010年及以後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無論是城鎮戶口還是農村戶口,在退出現役1年內可以選擇免費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各一次;退役士兵退出現役1年以上的,納入人社部門組織的常態化職業培訓範圍。民政、人社、教育和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搞好城鄉退役士兵的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教育培訓對象全覆蓋,並確保教育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四)發放農村退役士兵自主就業補助金。今年(2012年)執行新的安置政策後,我市將有38名農村籍退役士兵和13名在部隊辦理自主就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總計51人。平均每人將領取約22500元的補助金,總計資金1147500元。新增的自主就業補助金將由省、市、縣3級分擔,按規定比例需資金382500元.
(五)對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罰。少數機關部門、事業單位以各種理由拒絕接收或變相拒絕接收退役士兵的情況,既違反了安置政策規定,也損害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影響了退役士兵安置任務的順利完成。由市安置辦進一步梳理情況並加強溝通、協調,對繼續堅持拒絕接收或變相拒絕接收退役士兵的單位和責任人,報請市政府批准後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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