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總工會

安吉縣總工會在縣委和市總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其主要職能是: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以及縣委、市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確定本縣工會工作的方針和任務,指導全縣工會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吉縣總工會
  • 類型:工會
  • 主管:安吉縣委和湖州市總工會
  • 省份:浙江省
機構隸屬,主要職能,

機構隸屬

安吉縣總工會在縣委和市總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

主要職能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以及縣委、市總工會的指示和決定,確定本縣工會工作的方針和任務,指導全縣工會工作。
2)監督檢查《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貫徹執行縣工會代表大會決議,依照法律和工會章程,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工會進一步突出和履行維護職能,開展工會各項工作。
3)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狀況、意願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的制定;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對侵犯職工合法利益的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企業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4)指導各級工會的自身改革和建設;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
5)協同各鄉鎮黨委和縣有關局(辦)黨委(組)協商推薦鄉鎮工會、產業工會、系統工會領導班子人選;研究制定全縣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計畫。
6)協助縣政府做好全縣各級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獲得者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
7)負責工會經費的管理、審查、審計工作,對縣工人文化宮和各級工會興辦的企事業進行管理和指導。
8)承辦縣委、縣府和市總工會交辦的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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