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是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制定的行動方案。

2024年3月5日,《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說,著力夯實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基層基礎,增強應急處置能力。紮實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加強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壓實各方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21日 
  • 發布單位:國務院安委會
方案發布,方案全文,內容解讀,

方案發布

2024年1月21日,《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發布。

方案全文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制定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將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關口前移到管控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容易導致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著力消減重大風險,著力消除由於重大風險管控措施缺失或執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隱患,著力整治民眾身邊突出安全隱患開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八大行動”,落細落實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責任、安全規劃、安全法治、安全標準、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質等方面補短板、強弱項,切實提高風險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願和能力水平,推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努力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二)主要目標。通過三年治本攻堅,地方黨委和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理念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紅線的意識更加強烈,消減重大安全風險、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顯著增強;重點行業領域建立健全“一件事”由牽頭部門組織推動、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全鏈條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體系,安全監管能力顯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隱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的常態化機制;針對重大安全風險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見效,本質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多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二、任務分工
國務院安委會統籌做好全國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的組織推動。各省級安委會負責制定並實施轄區的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原則,依據《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分工》,針對行業領域的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分別制定本部門單位的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子方案。其中: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在方案中進一步細化安全生產治本攻堅的具體措施要求,從技術設備、人員素質等方面強化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和準入管理,加大安全生產落後工藝、材料、設備等淘汰退出力度,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督辦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聚焦重點環節、重點事項精準實施安全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關閉取締不符合安全條件的企業單位: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在方案中將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督促指導職責明確細化為若千條具體措施,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建立健全定期會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開展聯合督導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常態化機制,結合行業領域特點針對性強化安全培訓和警示教育。國務院安委會其他成員單位要在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進安全發展黨中央、國務院已部署開展的安全整治行動,按照原有安排繼續推進。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教育培訓行動。
1.會同中央黨校集中開展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專題安全教育培訓,固化完善“中央黨校主課堂+各地區分課堂”同步的模式,推動相關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教育培訓全覆蓋,其中:2024年,重點開展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二級三級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5年,重點開展金屬冶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重點文物保護等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2026年,重點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責任人集中培訓。各地區及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結合實際,組織對未覆蓋到的有關重點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開展安全教育培訓。
(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體系提升行動。
2.總結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經驗做法,修訂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形成覆蓋各行業領域的較為完備的標準體系。對於已經出台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行業領域,要及時修訂完善,增強操作性和實用性,並針對新問題、新風險補充完善標準要求;對於以推薦性標準或以試行、暫行辦法等檔案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積極總結提升為部門規章、強制性國家標準等,增強權威性。結合行業領域實際情況,針對性制修訂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解讀、檢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檔案、製作有關視頻,規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質量。
(三)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動態清零行動。
3.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類發展規劃的安全風險評估會商機制,有效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和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等:結合地區實際制定開發區、高新區、工業園區、化工園區等重點區域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產業目錄,嚴格準入,強化重大安全風險源頭管控。
4.健全完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改常態化機制,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要每季度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高危行業領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並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完善行業領域專家、企業退休技安人員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排查整治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大支撐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專業性。對於未開展排查、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或者查出後拒不整改等導致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的,參照事故調查處理,查清問題並依法依規嚴肅責任追究。
5.完善地方政府對於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的督辦制度,建立政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有關部門審核把關銷號機制,加大專業指導力度,確保重大隱患閉環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區域、分行業重大事故隱患統計分析機制,對進展緩慢的及時採取函告、通報、約談、曝光等措施。修訂《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管理。
6.健全重大事故隱患資料庫,2024年底前完善資料庫運行管理機制,實現企業自查上報、督導檢查發現、民眾舉報查實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隱患全量匯總,推動重大事故隱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時將重大事故隱患信息通知到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實行清單制管理並動態更新整改落實情況,推動照單逐條整改銷號。
(四)開展安全科技支撐和工程治理行動。
7.加快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向事前預防數位化轉型,推進人工智慧、大數據、物聯網等技術與安全生產融合發展,持續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礦山、尾礦庫、建築施工、交通運輸、水利、能源、消防、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涉爆、煙花爆竹、油氣儲存、石油天然氣開採等行業領域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和升級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設完善危化品、礦山等高危企業安全生產電力監測分析系統,2025年底前實現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煤礦、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重點粉塵涉爆等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全覆蓋,2026年底前安全生產風險智慧型化管控能力顯著增強。分級建成一批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帶動提升城市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能力。
8.及時更新先進適用技術裝備推廣及淘汰落後安全生產工藝技術設備目錄,明確在用設備報廢標準,加大危化品、礦山、尾礦庫、工貿、煙花爆竹、建設施工、交通運輸、燃氣等行業領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進“小散亂”企業有序關閉、尾礦庫閉庫銷號、老舊直流內燃機車報廢、老舊漁船更新改造、老舊化工生產裝置改造提升、“大噸小標”貨車違規生產銷售治理,2025年底前推動變型拖拉機全部淘汰退出。聚焦突出重大風險隱患,加大安全生產科技項目攻關力度,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產裝備關鍵核心技術大力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提升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軍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業領域自動化、智慧型化水平。推進小型生產經營場所、經營性自建房、老舊住宅小區安裝早期火災報警和滅火裝置。研究制定強制性標準推進道路運輸車輛主動安全裝置安裝套用。
9.深入開展老舊場所消防設施升級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建設、水庫除險加固、電梯安全築底、鐵路平交道口改造、應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動。組織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違法違規專項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存在安全隱患自建房整治全覆蓋,持續推動安全基礎設施提質增效,強化本質安全。
(五)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能力提升行動。
10.推動危化品、石油天然氣開採、礦山、金屬冶煉、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深化提升,嚴格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有關要求作為培訓考核的重要內容。出台《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基本條件》標準,加強設備配備和設施建設,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進行一輪全覆蓋條件覆核,2024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條件的機構。最佳化特種作業考試和許可管理,2025年底前建成國家層面統一的“網際網路+特種作業人員綜合管理服務”系統,推動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嚴格電氣焊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生產安全等操作規程。
11.結合各行業領域實際情況,2024年底前全面細化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各類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頻次、內容、範圍:時間等規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訓效果督導檢查機制,切實強化教育培訓動態管理。明確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準入機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條件要求的退出機制,提升從業人員整體能力水平。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的安全生產指導、監督,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人員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嚴格安全培訓和管理,切實提升有關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能力。
12.聚焦從業人員疏散逃生避險意識能力提升,推動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讓全體從業人員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應急處置要求,形成常態化機制。推動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全面依法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滿足安全風險防範和事故搶險救援需要。
(六)開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行動。
13.結合國際通用的安全管理體系經驗做法,2024年試點建設中國特色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標準,2025年聚焦大中型企業修訂完成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規範,研究制定小微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基本規範,適時更新相關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定級標準。
14.探索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定級制度,積極推動引導有關行業領域各類企業單位創建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大力選樹各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標桿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企業在減少檢查頻次、復產驗收優先、最佳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信貸信用等級評定等方面的激勵政策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桿企業單位,推廣安全管理體系先進經驗。
(七)開展安全生產精準執法和幫扶行動。
15.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機制,落實獎勵資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發動社會公眾和從業人員舉報或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及時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機制,完善物質和精神雙重獎勵措施,對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等突出問題的予以重獎,激勵從業人員積極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身邊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議,提升從業人員愛企如家的強烈安全意識。
16.綜合運用“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執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深入推進精準執法,集中掛牌、公布、曝光、處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對“零處罰”、“只檢查不處罰”等執法“寬鬆軟虛”的地區進行約談通報。對無需審批備案但具有較大安全風險的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完善“雙隨機”抽查檢查工作機制,嚴防小施工、小作業惹大事。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採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聯合懲戒“一案雙罰”等手段,落實行刑銜接機制,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行為。對發生重特大事故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執法考評和典型案例報送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組織開展執法練兵和比武競賽。加大“網際網路+執法”推廣套用力度,推動現場執法檢查和線上巡查執法有機結合,持續提高執法效能。
17.綜合統籌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工作、防災減災救災、應急救援等人員力量,強化責任落實,共同做好安全檢查、安全宣傳、應急救援等工作,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服務向基層末梢延伸。加強各級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裝備配備,推動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落實好國家安全生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確定隊伍規模,強化地方骨幹專業安全生產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提升技術裝備現代化水平,強化專業應急救援支撐保障。
18.聚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強化基層安全監管執法人員能力培訓。三年內,結合中央黨校企業主要負責人培訓班,對全國安全監管執法人員開展跟班集中培訓。組織編制執法培訓教材,推動各地開展形式多樣的執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培訓系統化規範化水平。2024年底前,省市有關部門統籌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充分利用外部專業力量提高執法檢查質效。組織對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分級開展安全執法指導幫扶。大力選聘執法技術檢查員參與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完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輔助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基層安全監管能力。推動保險機構積極參與高危行業領域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八)開展全民安全素質提升行動。
19.加強全民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育公眾安全意識,聚焦“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這個主題和目標,持續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消防宣傳月、安全宣傳諮詢日等活動,將安全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引導公眾踐行安全的生產生活方式,推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在省市縣三級電視等媒體設定安全生產專題欄目,定期講解安全生產知識、介紹安全生產典型經驗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問題,製作播放安全警示宣傳片強化典型事故教訓吸取。因地制宜加快建設安全科普宣傳教育和安全體驗基地。
20.深化公路水運建設“平安工程”“平安農機”“平安漁業”“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安全文化示範企業等示範創建工作,在全國評選一批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強化示範引領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安委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要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建立完善信息匯總、動態研判、晾曬通報、督導檢查等機制,切實加大督促推動力度。各省級安委會主要負責同志要定期組織研究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有關工作,聽取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跨地區、跨部門安全生產突出問題;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工作的跟蹤分析,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定期向分管負責同志匯報安全生產治本攻堅情況並提供工作建議。國務院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落實屬地安全責任。全面規範並建立省市縣三級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明確治本攻堅責任分工和工作目標,按程式報上級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將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列入黨政領導幹部的必修課程,突出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內容,加強經常性教育培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將成立工作專班,加大統籌協調和督促推動力度,各地區也要加強工作統籌,協調推動本地區治本攻堅工作。
(二)加強安全投入。各地區要強化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投入,科學合理安排預算,確保重大事故風險隱患治理資金,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各項任務措施的支撐保障。各有關部門單位要聚焦制約安全生產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統籌規劃、落實整治資金,張藍圖繪到底,以久久為功的勁頭持續推進“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企業單位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在企業績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為重要考核內容,嚴防低價中標影響企業正常安全投入。
(三)完善法規制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加強巨觀調控和配套政策供給,增強安全生產綜合能力。要加快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修訂,聚焦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推動不斷完善有關工作規定要求,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安全生產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要推動一批涉及安全生產的推薦性標準轉化為強制性標準,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強制性標準監督落實,積極培育發展安全生產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從源頭上提升安全防範能力。要積極推動設區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標準,因地制宜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化建設。
(四)強化正向激勵。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用好正向激勵手段,在黨政領導幹部考察、評優評先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按照黨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相關領導幹部在同等條件下可按規定注意提拔晉升。要加大治本攻堅工作中成績先進單位的通報表揚力度,強化正面典型引導和示範引路,以點帶面推動整體工作水平提升。
(五)強化考核巡查。國務院安委會將把治本攻堅三年行動作為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點,拉開考核梯次並如實向黨中央報告,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最佳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將“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作為安全督查長效機制,建立完善安委會督辦交辦制度,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問題及時約談、通報、曝光。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結合實際,分級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導督辦、責任倒查等各項工作機制,緊盯重點行業,突出重點地區,緊抓與民眾密切相關的區域和點位開展督導檢查,嚴格問責問效,推動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落實落地。

內容解讀

《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按照國務院安委辦統一部署,應急管理部和國家消防救援局派出聯合執法小分隊,於春節前夕赴浙江、廣東、陝西等地,針對粉塵涉爆等工貿行業企業和消防安全重點場所開展明察暗訪,發現多項重大事故隱患。其中,浙江多家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薄弱、安全防護設備和應急設施不完善等問題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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