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辦公廳2024年1月9日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4年1月9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通知如下,附屬檔案,
通知如下
應急廳函〔202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為推動安全生產監管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按照《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有關要求,經部領導同意,在試點工作取得成效基礎上,全面推進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以下簡稱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在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建設套用監測預警系統,實現企業關鍵安全數據實時監測報警、安全風險動態預警,推動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安全風險管控信息化、智慧型化水平,有效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2025年底前,實現全國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相關監測數據“應接盡接”,形成“線上”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線下”精準監管執法相結合的工作模式。
二、主要功能
監測預警系統包含鋼鐵企業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2個模組,設定企業套用端和監管套用端。企業套用端具有企業日常安全管理信息維護、關鍵安全數據實時監測、視頻線上監控,以及實時報警、智慧型預警等功能;監管套用端支持應急管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企業實現關鍵安全數據監測報警、安全風險預警、日常安全管理等情況線上查看、統計分析和跟蹤督導等功能。監測預警系統根據企業固有安全風險、關鍵安全數據報警處置、現場管理等情況動態研判企業安全風險,分為紅(重大風險)、橙(較大風險)、黃(一般風險)、藍(低風險)四級,實時向企業和應急管理部門傳送預警信息。
三、工作任務
監測預警系統由部級統建,部省分級部署,部省市縣和企業五級套用。應急管理部負責統一建設監測預警系統並向地方免費提供。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抓好以下工作:
1.負責監測預警系統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推廣套用、系統融合集成、企業監測數據採集和視頻監控對接、傳輸網路租用等工作。
省級應急管理部門如有自行建設系統需求的,必須徵得應急管理部同意,自建系統應符合《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技術指導書》(附屬檔案1)有關要求,確保與部級系統數據互通。
2.督促相關企業對照《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應急管理部令第10號)要求,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完善相關監測、監控、報警等設備設施。
3.推動相關企業按照《鋼鐵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模組數據接入規範(試行)》(附屬檔案2)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模組數據接入規範(試行)》(附屬檔案3),採集重點設備和關鍵環節的基礎數據、感知數據和視頻監控數據,並對安全監測監控設備進行定期自查,及時解決感測器布置不完善、安裝點位錯誤、數據傳輸不穩定等問題,確保接入監測預警系統的數據完整、準確。
4.指導相關企業建立監測預警系統套用責任制,明確報警處置責任人、處置時間,發現報警立即核實相關設備設施情況,採取有效措施整改問題隱患,及時消警;指導相關企業在收到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後,認真分析研判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降低預警等級。
5.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安全風險分級預警跟蹤督導工作機制,針對不同預警級別,提出差異化跟蹤督導工作要求,明確現場檢查、執法處罰、警示通報等具體措施辦法。
四、實施進度
(一)啟動部署階段(2024年3月底前)。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工作方案,明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企業的重點任務、工作目標、實施進度、組織保障等具體要求。
(二)推廣套用階段(2024年底前)。2023年試點的河北、內蒙古、山東、湖北、廣東、雲南等6個地區,將數據接入企業範圍擴大至全省(區),提高企業感知數據和視頻監控線上率,持續最佳化數據質量。遼寧、黑龍江、上海、湖南、廣西、陝西、寧夏、新疆等8個地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面開展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確保本行政區域內相關企業數據全部接入監測預警系統;天津、山西、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重慶、四川、貴州、甘肅、青海等14個地區啟動數據接入試點,明確試點地區和企業名單,按照接入規範要求完成數據對接。
(三)全面實施階段(2025年底前)。全國所有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監測數據全部接入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安全風險實時監測、動態感知、智慧型預警、快速處置、精準監管,推動安全風險智慧型化管控能力明顯提升;北京、海南、西藏等3個地區定期更新本行政區域內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情況,確保新增企業及時將相關數據接入監測預警系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署推動。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統籌推進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工作,明確工貿行業安全監管業務處室牽頭負責系統推廣套用、建立安全風險分級預警跟蹤督導工作機制等工作;明確科技和信息化相關業務處室做好信息化保障、技術指導等工作。
(二)加強資金保障。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申報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預算,確保專項資金儘快投入使用,指導企業加強安全監測監控設備升級改造,確保有效接入監測預警系統。
(三)加強監督考核。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跟蹤督導相關企業數據採集、信號接入、系統使用、報警預警處置等情況;採取線上巡查抽查、定期分析評估、相關指標排名等方式,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工作進展和成效的監督檢查。
請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於2024年1月31日前報送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聯繫人信息(附屬檔案4);2024年3月31日前提交省級工作方案;2024年11月30日前和2025年11月30日前分別提交年度工作總結。
附屬檔案
1.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技術指導書
2.鋼鐵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模組數據接入規範(試行)
3.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模組數據接入規範(試行)
4.鋼鐵和鋁加工(深井鑄造)企業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套用聯繫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