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主義》(Legalism)一書初版於1964年,再版於1986年。在本書中,施克萊提出法律職業者(包括法官、律師、法律學者)具有共同的意識形態,即守法主義,並系統闡述了守法主義的概念、特徵、價值和弱點。
本書的上篇,評析了法與道德的關係。這一領域在傳統上是實證法學派和自然法學派進行激烈對抗的戰場。在20世紀50年代末,本書寫作前夕,兩大法學派的代表人物哈特(H. L. A. Hart)和富勒(Lon L. Fuller)還就法與道德的關係問題展開了一場著名的辯論。[1] 而施克萊則指出,兩派實際上具有深刻的相似性,都是守法主義的表現。她揭示了兩大法學派各自的意識形態根源和局限性,主張不能割裂法與道德的關係,而要把它們看作是一個連續體(continuum)。
本書的下篇,對法與政治的關係進行了探討。各種傳統法律思想,無論是實證法學還是自然法學,都一致認為法應當脫離於政治,並且認為法優越於政治。施克萊對此進行了批判。圍繞著政治審判,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施克萊展示了守法主義立場的偏狹,指出這些審判無法基於守法主義獲得正當性,而只能從自由主義政治的角度加以論證才站得住腳。因此,法“不是凌駕於政治世界之上,而是恰在其中”。
基本介紹
- 書名:守法主義
- 又名:法、道德和政治審判
- 作者: 朱迪絲·N·施克萊 (Judith N. Shklar)
- 原版名稱: Legalism: Law, Morals, and Political Trials
- 譯者:彭亞楠
- ISBN:9787562028826
- 頁數:224
- 定價:18.00元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6
- 裝幀: 平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