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類型

學習類型

學習類型是有關學習活動的心理學分類。主要有:(1)根據學習活動由簡到繁的不同,可分為信號學習、刺激一反應學習、連鎖學習、語言的聯合、多樣辨別學習、概念學習、原理學習、解決問題學習八種類型。(2)根據學習方式不同,可分為接受學習和發現學習、機械學習、意義學習等類型。(3)根據學習的內容與結果不同,可分為知識學習、技能學習、心智學習、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學習等類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習類型
  • 外文名:Learning type
正文,學習類型的分類,

正文

由於學習本身的複雜性以及學者對學習進行分類的角度和標準不同。教學心理學中的學習分類是不一致的。
R.M.加涅的學習分類和D.P.奧薩貝爾的學習分類在當代美國教育心理學中均有一定的代表性。加涅根據產生學習的情境把學習分為8類,即①信號學習:經典條件反射,包括不隨意反應;②刺激-反應學習:操作條件反射;③連鎖學習:一系列刺激-反應動作的聯合;④語言的聯合:與第3類一樣,只不過它是語言單位的連線;⑤多樣辨別學習:認出多種刺激的異同之處;⑥概念學習:在對刺激進行分類時,識別其間的抽象特徵;⑦原理學習:概念的聯合;⑧解決問題:在各種條件下套用原理達到最終目的。奧薩貝爾從學校教育的條件出發,根據學生進行學習的方式,把學習分為接受和發現兩類;根據學習材料與學生原有知識的關係,把學習分為機械的和有意義的兩類。兩種劃分互不依賴。接受學習可以是有意義的,也可以是機械的;發現學習可以是機械的,也可以是有意義的。有意義的接受學習與有意義的發現學習應是學生學習的主要方式。
蘇聯A.B.彼得羅夫斯基主編的<年齡與教育心理學>(1972),把學習分為兩大類:反射學習和認知學習。前者是人和動物共有的,後者為人類所特有。他根據人的學習內容和水平的不同,把認知學習分為感性學習和理性學習兩類,又把理性學習分為概念學習、思維學習和技能學習。
潘菽主編的《教育心理學》(1980)一書主要是根據內容與結果把學習分為4類:①知識的學習,包括對知識的感知與理解;②技能與熟練的學習,主要指運動的、動作的技能與熟練;③心智的、以思維為主的能力的學習;④道德品質與行為習慣的學習。這種劃分在日常教育工作中常被採用。
動物與人的學習有其種繫上的連續性,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學習與學生在學校里的學習也有共通性,但在對學習分類時則應考慮其間的區別。教育心理學家對學習分類問題進行科學研究並提出學習分類學說。

學習類型的分類

接受信息要藉助不同的感覺器官,如憑耳朵聽,用眼睛看,用手摸等。
心理學的有關研究表明學習類型有如下三種:
一、視覺型Visual:
不同的人對不同的感覺器官和感知通道有不同的偏愛,有些人更喜歡通過視覺的方式接受信息。只使用視覺通道,大約僅能記住材料的25%。
二、聽覺型Auditory:
有一些人更喜歡通過聽覺了解外在世界,只使用聽覺通道,大約能記住材料的15%,而視聽結合,使用多通道參與學習活動,則能記住材料的65%。
三、動覺型Kinesthetic:
一些人更習慣通過動手(或身體運動)來探索外部世界,從而掌握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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