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副主席

學生會副主席

學生會副主席(Vice chairman of student union),又名學生會副會長,校學生會高級領導人,是溝通校學生會主席和老師、社團部門部長、學生的重要橋樑。學生會副主席受學生會主席的委託,可以代行主席的職權。在主席缺席的時候,由副主席代理學生會主席的事務。副主席缺位時,由學生會組織代表大會進行競選投票產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生會副主席
  • 外文名:Vice chairman of student union
  • 又名:學生會副會長
  • 屬於:校學生會領導者之一
  • 職責:緊抓學生會工作,輔佐學生會發展
  • 範圍:中學、大學
簡介,歷史及原則,組織歷史,設立原則,副主席職責,工作計畫,工作注意事項,正確認識,

簡介

學生會副主席(Vice chairman of student union),又名學生會副會長,校學生會高級領導人,是溝通校學生會主席和老師、社團部門部長、學生的重要橋樑,有權撤銷下轄部門的決定,擁有任命權、審議權、監督權、執行權。學生會副主席是主席團的重要成員之一,協助學生會主席工作受學生會主席的委託,可以代行主席的職權。在主席缺席的時候,由副主席代理學生會主席的事務。副主席缺位時,由學生會組織代表大會進行競選投票產生。
主席團主席團
學生會的性質應是,全體學生自己的民眾性的組織,它的任務是在黨的領導下團結、教育全體同學,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協助黨團組織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和關心學生的正當利益,組織學生開展學術、文體、娛樂活動,把學生培養成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材。而作為這一組織的領導者,學生會主席和學生會副主席肩負的責任是很大的。
學生會副主席協助學生會主席處理學生會的一切事務,監督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及時向學生會主席和老師匯報,定期組織召開學生會會議的重要樞紐。學生會副主席應當樹立自己的形象,嚴格要求自己。

歷史及原則

組織歷史

中國第一個學生會誕生於1919年12月23日,由清華大學在巴黎和會上中國外交失敗,繼而五四運動爆發這一歷史背景下設立的,體現了中國學生意識到民族危機加深,需要奮起反抗,展現了學生愛國熱情的高漲。

設立原則

1. 學生會副主席由學生會組織代表大會競選產生。
2. 和學生會主席一樣,學生會副主席競選者需要符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條件方可競選:
(1)擁有所在學校學籍,並且未受過任何形式處分,言行品格良好。
(2)需經過在任學生會、負責老師審查,符合評估資格的通過,參加競選,不符合評估資格的則淘汰。
(3)自願加入學生會為同學服務,有責任心和對學生會的熱情,交際能力、應變能力和執行能力強,為人樂觀積極向上,對學生會的發展和存在的問題有自己的想法和見解。
3. 通過資格審核,參加面試和筆試及學生會代表大會組織的競選大會、辯論大會,並由學生代表進行投票,根據投票情況確定副主席候選人。
4. 副主席候選人進入職位試用期並全校公示,根據試用期的表現報送學生會各部門反饋。
5. 副主席候選人在職位試用期表現良好,各部門未執反對意見且各部門一致同意,經在任學生會副主席最終審定,確認產生新一任的學生會副主席。
6. 學生會副主席任期與本屆學生會任期和學期一致,為一年, 任期末學生會副主席和學生會便開始著手準備換屆競選工作。
學生會的性質決定了學生會副主席的職責,學生會是學生民眾性的自治組織,宗旨是為全校師生服務。這就意味著學生會副主席應當樹立自我形象,發展服務意識,貫徹責任宗旨,規範自治制度,以積極向上、熱情負責、嚴謹務實、高效有序的態度為學生會的發展全面履行自己的職責,貢獻自己的力量。

副主席職責

1. 協助學生會主席處理學生會日常工作,參與制定工作計畫活動方案
2. 明確責任分工,抓好分管部門的工作,指導和監督分管部門工作的開展和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3. 支持學生會主席的意見和決定。當其欠妥或遺漏時,學生會副主席應及時與以糾正和提醒,以便有關工作更順利的進行。學生會副主席與學生會主席的意見有衝突時,學生會副主席應保留自己的意見,並應進行客觀分析,如果是本人的認識不足應主動作自我批評並予以糾正;如果是學生會主席的失誤,則應主動提出客觀看法,必要時可向上級反映客觀情況,聽從上級的指示。
4. 當遇到突發事情而主席不在場時,學生會副主席要履行學生會主席的一切職責,及時解決或緩解問題,並儘快聯繫學生會主席或上級部門,反映情況。
5. 接待來訪同學,聽取同學的建議和請求,並向同學們回饋信息。
6. 協調各部門重大活動人事安排,對活動全面負責,協調各方面關係,尤其是學生會各部門關係,對學生會負責,受學生會監督。
7. 收集整理、提供有價值和有實效的信息,傳達上級意見,確保學生會各部門、院學生會與其它院系以及校學生會之間的信息交流暢通無阻。
8. 對全體學生會成員和全院學生幹部的工作情況進行記錄並定期用書面形式向院領導、主席匯報工作情況。
9. 向學生會主席主席和學生會會議匯報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學生會主席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10. 學生會副主席對學生會主席、老師和全校同學負責。
11. 處理協調好學生會主席與各部門部長,及各部門部長之間的關係,學生會副主席是一個不可缺失的職位,相對主席來說,學生會副主席更需要具備一定的交際溝通能力。
12. 組織和制定有關學院日常運作的方案。
13. 培訓每一批新任學生會成員。
14. 評估各部門工作,促進各個部門提高效率,完成各項工作。
15. 團結各部門,使學生會各部門上下一心,氣氛良好。讓各部門之間工作交接銜接流暢,提升各部門及學生會整體工作的有序高效。
16. 發掘學生會新一屆人才,上到各部門部長,下到各部門成員,拓展其視野,發現其興趣,引導啟迪他們新的思想、新的思維方法,為學生會未來的發展儲備力量(做好換屆交接的工作)。
17.以及其他包括上述但不限於上述的職責。

工作計畫

(1) 配合好老師和學生會主席各個任務,努力完成老師和學生會主席所分配的每一個任務。
(2) 改進學生會現存的弊端。例如部門之間陌生的關係(不利於工作的進行), 加強人才的選拔。
(3) 團結各個部門,讓各個部門之間有更好的接觸,指出他在工作中的優點和 缺點,以朋友的身份與他商討解決方案並制定出下階段的計畫。經常與他們談心,彼此交流對生活、工作的看法,為把學生會工作做好而努力。讓學生會上下一線,每個部門互相幫忙,而不是互相退讓!
(4) 完善學生會內部的例會、管理制度,做好各項會議的記錄工作。精簡學生會部門的冗長現象,明確各部門的工作範圍,將各項工作細緻地分配到部,提高辦事效率,充分發揮各部的優勢,讓學生會每個成員得到充分的鍛鍊!(要求各個部門每個月都進行1~2次會議,讓幹事對部門的工作進展有進一步的了解. 加強學生會成員的責任意識!)
(5) 讓學生會工作人性化,時常與班委及班級代表溝通,了解同學們在學習生活中的切 實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切實解決廣大學生的實際困難。開展主題豐富多彩的座談會,讓同學們與系領導面對面進行交流,鼓勵並引導同學們參與到本系學生工作的討論中!
(6)參與校園管理,出席學校會議,反應同學的心聲,積極發言,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為學校的發展出出意見和建議。
(7)不定時舉行外聯,與兄弟學校學生會進行友情訪問,互相交流學生會的管理意見、建議,互為激勵,共同發展。
總之,學生會副主席是輔佐學生會主席工作,溝通主席與老師,主席與部長的重要角色,這就要求學生會副主席要做到分工明確,細心認真地記錄學生會工作的各個環節。

工作注意事項

學生會副主席在工作中要積極配合主席策劃和組織的學生會各項活動和工作,並且協調各個部門,並順利的完成各項工作,認真完成自我的本職工作。
  1. 不要偏重對大型活動的開展而忽視了對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
  2. 學生會工作檢查不到位,許多檢查記錄沒有及時進行匯總、公布,上交。
  3. 思想認識要提高,面對事情不能過於急,需要冷靜思考,多向他人詢問方法和意見。
  4. 處理好與學生會主席、各部門部長的關係,輔佐學生會的發展。
  5. 在實際工作中要大膽管理,使學生會各項活動的組織工作能達到完美,有整體性連續性和紀律性。
  6. 不要越權,規範自身的管理行為。也不要過度放權,喪失對學生會的管理能力,要有自己的態度想法。
  7. 應當處理好學習和工作的關係,既不能影響到自己的學習,也不能失職於學生會副主席這一份責任。
  8. 增強學生會在學校的影響力,注意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
  9. 活動雖好,但不能多辦,以免降低部門的積極性和工作性。做好社團活動的贊助工作。

正確認識

中學學生會主席的正副,體現的是在工作性質上的區別,地位上是平等的。學生會副主席需要協助學生會主席處理學生會事務,學生會主席也要理解,體諒學生會副主席的工作。相對主席來說,副主席是一個更需要擁有良好的交際能力和應變能力的職位。在主席有其它事務的時候,副主席應當將學生會的一切事務做好。副主席除了協助主席,做好自身的工作之外,也監督著主席的各項工作。必要時,副主席可駁回主席的決議,亦可聯名學生會各部門部長,彈劾反駁主席權利的進行。若主席言行出現重大偏差,副主席應當及時出諫糾正,情節嚴重屢諫不聽,已嚴重影響學生會工作的情況下,副主席亦可越過主席與老師、部長溝通,臨時解散主席團,各部為政,並彈劾主席下台,等待新一任的學生會主席產生再進行管理層重組。反之主席亦可彈劾副主席,兩者是相互監督,互為共勉的。學生會副主席應當緊抓學生會領導管理層的秩序工作,監督管理層權利的正確使用,保證學生會工作的持續有效。總而言之,學生會主席和學生會副主席應當注重合作與交流,共同發展學生會。
而大學的學生會正副主席區分得很明顯,學生會組織架構中的權利中,學生會主席最高,秘書長老師次之,學生會副主席在老師之下,並分設多名,均對主席負責。主席主管大政方針,制定工作的具體目標,跟進各項工作的進度。而副主席主管具體實施,監督各項工作的過程,及時做好記錄,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並及時向主席匯報情況。副主席還應當協調學生會的內部環境,調節各部門的關係,做好學生會會議記錄和學生會大事備忘錄,及時提醒主席該完成的相關工作。學生會正副主席都應當同心協力,積極樹立學生會的形象,確實履行學生會服務學校服務同學的宗旨,增強學生會在學校的影響力。
學生會主席和學生會副主席,就像一個大門的兩條支柱,只有同心協力,才能頂住壓力,讓學生會的持續發展得到保障。兩者又像天平的兩邊的砝碼,互相爭奪只會讓學生會這個天平搖擺不定。主席和副主席應當協調好相互之間的關係,互為監督,互為補充,互為共勉,互為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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