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體制

學校體制

學校體制也稱學校教育體制(學校管理體制),是指教育實施機構與一定的規範相結合,就構成了學校教育體制。在教育體制中,學校教育體制是整個教育體製得以構成和運行的基礎,它是教育管理體制直接運行的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學校體制
  • 外文名:School system
  • 也稱:學校教育體制
  • 含義:教育實施機構與一定的規範相結合
  • 意義:整個教育體製得構成和運行的基礎
  • 學校體制:教育管理體制直接運行的對象。
功能分析,目錄,現行弊端,管理分析,思考,目標,體制因素,措施,

功能分析

目錄

有過教育工作經歷的人都切身感受到現行教育管理體制過分強調管理統一性、內容劃一性、評價單一性,嚴重限制了教師的知情權、參與權,窒息了教育創新的活力,束縛了師生及學校管理者創新精神的發揮和創新能力的發展;而官本位、行政強勢及片面的教育政績觀更加重了原已存在的問題。

現行弊端

有人歸納出現行的學校管理存在四大弊端。第一,封閉性。學校管理缺少一種開放機制。按照現代組織學的觀點,學校管理的結構應是開放的。學校組織的邊際不斷擴大,原來狹隘封閉的學校藩籬正在被打破。“破牆辦學”不僅僅是推倒物理意義上的圍牆,還要推倒辦學者心理上和學校管理制度上的圍牆,建立一種開放辦學的有效機制。第二,單主體。學校管理只看重校長與主要行政人員的作用,忽視或無視學生、教師、家長的主體作用,造成“目中無人”。第三,單向度。許多校長過度依賴“自上而下”的科層式或層級管理,它能體現校長的意志和權威,但教師們往往處於聽命執行的被動狀態,缺乏創造的熱情、動力和思路。第四,低效能。正因為上述三個方面的原因,必然帶來學校管理的低效能。[1]
深入分析上述弊端產生的原因,我們需要從這種管理體制的產生和發展人手。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對學校體製作了重大調整:一是對原有的各級各類學校和教育設施採取保護政策,逐步由國家接管,漸漸形成了國家和集體包攬辦學的局面:二是將原有教職工基本上包下來,摒棄“聘任制”,採用“派任制”;三是在分配上著重解決以往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報酬過於懸殊的問題,強調國家工作人員(含教師)與工人的收入大體保持平衡。
這樣就形成了上級命令下級、下級對上級負責,通過行政手段形成上級對下級絕對支配作用的學校系統,學校便成為政府科層行政體系的末梢,政府不僅成為唯一的辦學主體和投資主體,也是教育唯一真實的決策者,政府通過全面提供學校的生活、工作及社會資源而形成對學校的全面控制和支配關係;學校僅僅是政府決策的執行者,成為政府的附屬物和複製品,學校必須絕對對其上級負責,而可以不必對學生、家長負責,學校在辦學和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自主權,缺乏應有的生機和活力。導致千校一面;教師成為科層行政體系中的一分子,難以發揮其自主性和創造性。
現行學校管理結構導致學校在功能上表現出強制性、機械性、常規性、動力單一性。[2]簡言之,學校難以構成一個責任主體,缺乏自主性,這具體表現為以下四方面。一是政府包攬一切,政學不分,管得過多,統得過死;同時政府應該加以管理的事情,又沒有很好地管理起來。二是在學校人事制度上,只能上不能下,形成實際上的終身制和“鐵交椅”。校長無論業績如何,只要不違法亂紀即可,並且將自己定位為一位行政官員而不是一位教育的從業者;人員只能進不能出,形成實際上的“鐵飯碗”,學校無選擇教師的自由,教師無選擇崗位的自由。在分配上,待遇只能升不能降,形成實際上的“大鍋飯”和“鐵工資”;乾與不乾,乾多乾少,乾好乾壞,在分配上幾乎沒有區別。三是在校內管理方面,缺乏嚴格的責任目標要求和考評保障機制,職責不清,賞罰不明,導致教育質量日益下滑,效益愈來愈低。四是學校管理往往從嚴格滑向嚴厲,學生的權益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沒有成為學校工作的重要依據。學校無法擺脫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管理的過多干涉,學校總是將行政部門的要求置於首位,將學生成長和發展的要求置於次而又次的位置,以行政要求而非學生成長發展的實際需要來加重學生的學業負擔。
在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沒有徹底轉變其職能的情況下,這種狀況短期內無法得到改善,對學生成長和發展需求的滿足程度也就難以得到明顯的改善,學生也就難以健康成長起來。

管理分析

實施素質教育應重視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使每一位青少年學生都能更好地享有適合自身特點的教育機會,接受適應自身要求的多樣化教育,獲得更多自主選擇的發展空間。為此,我國有必要改革現行學校管理體制。

思考

在學校管理中就是以一個個具體鮮活的學生和教師為本,在此基礎上才能談得上教學、管理。具體來說,以人為本就是學校要以保障學生的基本發展權利為本,對於學校來說,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保障內容和方式就是通過一切可能的形式滿足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

目標

學校管理的基本目標應是注重創新與實踐,鼓勵團隊精神,將學校從僵化機械的行政科層體系中解放出來。這具體可表述為:第一,使滿足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成為師生員工關於學校的共同價值取向,培育師生員工的民主意識,增強管理層的服務意識,使學校管理能夠更高效地服務於學校的育人目標;第二,促進學校以育人為中心任務,建立能夠自我激勵、自行規劃、自主建設、自律約束的自主發展機制,使學校成為自主發展的文化主體;第三,尊重每一位學生的人格,了解他們的成長和發展需求,並努力滿足不同學生的成長與發展需求,讓每一個學生的名字充滿神聖和光榮,尊重每一位員工的權利,讓每一位教師員工擁有歸屬感和榮譽感。
綜上所述,學生的成長與發展是現行學校管理中必須關注的真實問題,在學校管理層面為學生提供適合不同學生潛能、滿足不同學生志向與抱負的成長與發展環境,這是實施素質教育的基礎性策略。[本文系全國教育科學“十五”規劃教育部重點課題“中國小實施素質教育的體制性障礙及對策研究”

體制因素

一所學校辦得好不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衡量標準,有不同的依據。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是否得到滿足是其中最基礎性、最硬性、最經得起時間檢驗的依據。現實中因為存在學校對學生成長和發展需求忽視的體制性因素,使得學校對學生髮展需求普遍了解不夠,談不上在何種程度上滿足。
簡言之,現有學校管理和評價是導致學生成長與發展需求不能滿足的主要環節。它們設定的假定是,學校就得依照既有的行政規範運行,學生要順應學校的規範和要求,而不是學校滿足學生成長和發展的要求。在此影響下,課程與教學同樣走上發展的需求愈來愈遠的道路。
在現行學校管理中,校長不能依據本校的實際決定學校的教育工作做什麼,教師不能依據他所面對的學生的實際決定教什麼和如何教,對學生終身成長和發展負責的實施教育教學的實際責任人缺位了,這成為學校管理體制中阻礙學生成長的關鍵。導致這一狀況的因素包括以下幾方面。
據筆者對已有文獻的檢索,還沒有關於學生成長和發展需求滿足程度的專門研究,而且據實地調查了解到,學校在這方面做得也很不理想。學校里,學生為了應付考試而學習的現象普遍存在。學生缺乏思維上的自主創新,沒有時間去進行自由發揮、自主嘗試性的思考等。
從教師方面看,他們都懂得學生成長與發展需求的重要,但在教學實際中被很多教師認為是處於“想考慮,很難做到”的狀態,因為考試成績和上級行政部門的要求更加強烈和硬性。這種狀況的持續導致人們在教學中很少考慮甚至從未考慮過如何滿足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而且在現實的教學工作中,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與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教育目標並非總是一致的,有時還有很大的不一致。在這種情況下,教師所能作出的選擇就是照學校已有的安排或上級行政部門的檔案按部就班安排教學,學生的成長發展需求被擠到一邊。
從對教學的評價方面看,現有的評價指標中尚無對滿足學生成長與發展需求狀況的評價,現有的評價標準和方式都不利於依據學生成長和發展的需求進行教學,因而使得學校的教育教學在與學生真實成長和發展的需求愈來愈遠的道路上行走。如果教學不能有效激發學生對於學習的興趣和創造力,就會丟失比考試成績更迫切也更重要的東西,就可能在一開始就影響學生的創新精神,使教育教學的原生態遭到嚴重的破壞。
在這樣的教學環境中,處於不同狀態的學生對自己成長和發展需求的認識會作出不同的反應:小學生盲目順從而丟失個性,國中生開始厭學而降低學習效果,國中高年級學生則選擇逃學或輟學加以抵制。在國中選擇逃學或有厭學情緒的學生中,不僅有考試成績落後的學生,還出現了不少歷次考試成績都比較好的學生,這說明隨著學生對自己成長和發展需求的認識由朦朧狀態向清晰狀態的發展,學生們越來越明顯地感到學校學習與自己生活目標的疏離。這種疏離導致學校教育不但不能對學生的健康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反而會對人才的成長產生巨大的阻礙。
第一,學校管理權的變異。學校管理權原本在更大程度上是為學校中心工作教學服務的權力,學校內部失去參與決定變革的機會和靈活性。學校管理權變異的直接原因是它僅僅由行政單一賦權。
第二,學生沒有成為學校管理的主體之一。在學校管理中,學生不是主體便必然是客體。教育工作的特性決定著只有學生和教師成為學校運行和管理的真實主體,才有可能真正實現教育教學工作的積極有效。現實當中,一些學校不擇手段地爭奪高分學生,採取強行應試的一套管理方法,被人們稱之為“魔鬼訓練法”,使學生實際上淪為學校追求應試效果的工具。在這種情況下,學生是不可能得到自主發展的。
第三,學校管理運行的單向度。依據有效管理學校的原理,學生的成長和發展需求及其成長和發展的狀況是教師教學的依據,學生的情況及教學的情況又是學校管理的依據。而在現有單向度的管理體制中,學生成長與發展的需求被大大忽視了,造成管理邏輯上的顛倒,使得許多學校的實際管理者只看到上面的紅頭檔案和上級領導的要求,只看到如何做對自身更現實、更方便、更有利,看不到學生成長與發展的需求和教育長遠發展的目標。
第四,決策與行為分離。大量實踐表明,與學生接觸最多的人才有可能作出最明智的決策,他們在決策中應該發揮最重要的作用。而現行管理體制中,學生、家長、教師這些教學行為主體難以在學校決策中發揮其必要的作用,從而導致學校管理決策失誤時有出現。
第五,信息不對稱。現行管理體制下,與開放的信息社會相比較,學校管理顯得過於封閉,以致出現學生知道的信息比教師多,教師知道的信息比校長多。管理者往往依據單一行政渠道獲得的不充足的信息對學校實施管理,其結果必然導致低效,阻礙甚至損傷學生的正常成長與發展。
由上可見,如果不對現行學校管理體制加以改革和完善,我們就不可能解除與實施素質教育最為直接相關的體制性障礙。

措施

要實現上述目標,最關鍵的是要建立多維開放、各方需求充分自主表達的學校管理體系,在這種管理體系中,行政是其中的一方,而不是唯一的一方。第一,校長民主產生。學校校長由全體教師民主選舉產生,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接受全體教師的監督。第二,共同賦權。師生是學校的主體,教育行政部門是教育的管理部門,他們應該共同享有學校的管理權,探索切實可行的有效途徑,進行師生及行政部門共同賦權的學校管理。第三,校本民主。學校是教學事權的中心,實行校本管理,將重要的決策權從行政管理轉向學校管理。校本管理是人本理念在學校管理中的套用,強調管理者要相信人、依靠人、重視人的發展。第四,開放公開。學校要讓管理從少數人的事變為大家有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和評議權的活動,擴大參與度,加深透明度,提高公信度;將封閉變為開放,將單主體變為多主體,將單向度變為多向度,將學校管理放到陽光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實現更有效的監督,從而提高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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