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

基本介紹

評估要求,評估組織,

評估要求

2021年3月11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關於開展2021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工作的通知》(學位〔2021〕1號),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2020年修訂),就2021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通知,本次專項合格評估參評學位授權點為2018年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中被認定為“限期整改”,並按規定整改期滿的學位授權點(均為專業學位授權點)。

評估組織

學位授權點專項合格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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