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辦法》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的關於“學位授權點”的動態調整辦法檔案。《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與《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辦法》相關規定呼應,對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中學位授予單位不得申請撤銷學位授權的...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於開展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試點工作的意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規定的動態調整,系指撤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的學位授權點並可以增列其他學位授權點。第三條 本...
請將撤銷和增列的學位授權點名單下達有關學位授予單位並抄送相關學位授予單位的主管部門。撤銷的學位授權點的招生及在學研究生的學位授予按照《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辦法》規定進行。
第六條 學位授權點動態調整是指學位授予單位根據需求,自主撤銷已有博士碩士學位點,新增不超過撤銷數量的其他博士碩士學位點的學位授權點調整行為。具體實施辦法按有關規定進行。第七條 新增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申請基本條件、新增博士碩士...
研究生教育主動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能力得到提高。在總結2016年工作的基礎上,為進一步做好學位點動態調整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對《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辦法》進行適當調整。
鼓勵和支持經濟欠發達地區重點發展以專業學位為主的套用型研究生教育。探索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與套用型本科和高等職業教育相銜接的辦法,拓展高層次技術技能人才成長的通道,繼續推動專業學位教育與職業資格銜接。5.增強學位授權審核的最佳化...
第二十二條地方公辦高校在人員編制內自主制定崗位設定方案和管理辦法,報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後,自主招聘錄用人員,依法訂立或者解除、終止聘用契約。市編制、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在科學核定並動態調整地方公辦高校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