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襄

孫襄(1606-1651),字惠可,號仍雲,行顏四,今安徽宣州區狸橋鎮水陽河東人。其父孫應旗熟經史、重仁孝,任江蘇沛縣、山東館陶教諭,於明崇禎十二年受皇帝勅封為文林郎。孫襄長子都生任湖南衡陽知縣,次子卓,進士第二,授編修,特簡奉使冊封安南國,賜正一品服。孫襄天姿英聰,孝友性成,不屑於章句。少年成邑庠生(秀才)。崇禎六年(1633)鄉試中舉人。崇禎七年甲戌(1634年)中進士,任廣州州司理。時廣州獄多大案,孫襄清廉自律,寬嚴相濟,奸胥猾吏一時斂跡。在廣州六年,免死罪者百餘人。期間擔任兩屆粵閩主考,入當地名宦祠。後調任衡州司理。甲申(1644年)清兵入關,順治帝登基,下詔征賢,授孫襄刑科給事中。不久,調任吏科左給事中。順治八年辛卯(1651年)孫襄病逝,入祀鄉賢祠。

基本介紹

  • 本名:孫襄
  • 出生地:安徽宣州區狸橋鎮水陽河東
  • 出生時間:1606
  • 去世時間:1651
年少得志,寬嚴敷政,刊布律令,闔然長逝,家世,

年少得志

孫襄少有大志,天姿英聰,孝友性成,不屑於章句,常曰,士君子讀書,豈但博功名、圖溫飽乎。弱冠補邑庠生,二十七歲鄉試中舉,第二年即崇禎七年甲戌(1634年)中進士,任廣州州司理。

寬嚴敷政

時廣州獄多大案,孫襄以清白居心,寬嚴敷政,一經研審,洞若犀照,奸胥猾吏一時斂跡。常署郡篆兼攝番禺、新會諸邑,所至風清紀肅。沉冤者立於昭雪,淹滯者速令解綱,即他郡之疑獄難決者悉願投訴於公,曰,但得孫公一鞠,雖死無憾。大吏一切疑牘者,藉公綜理,遇讞獄則輾轉不能寐,悉心推究,故多所平反。在廣六載,出死罪百餘人。其控制番禺,掃清海氛,全粵奠安。兩屆擔當粵閩主考,所選皆英俊。
任滿奏績北歸,近者泣涕,攀轅遮道不能行。當地將其崇祀名宦祠。後續補衡州司理,其處地瘠民貧,胥吏為奸,田糧冊籍銷毀殆盡,甚至有戶無田,民困輸將以五萬有奇之糧,責任司理清償。孫襄慷慨自任,清積弊、究包攬,漕政得清。時多飢,捐銀數百金賑荒,全活萬眾,衡民立碑建祠,頌德不衰。任滿擢戶部主事兼兵部職方事,督響山西上谷,清積弊萬計。

刊布律令

適逢明末李自成攻入北京,明亡。甲申(1644年)清兵入關,順治帝登基,下詔征賢,授孫襄刑科給事中。時方用兵平定南方,諸司決獄,率意為輕重,孫襄上疏請議定律令,刊布成書,遂遷吏科左給事中。又疏請定計典,以尊朝廷、勵官守,前後諸疏多被嘉納。尋以父喪還鄉里,會鎮將率兵剿崑山亂民,襄戒以無枉戮,亂平,百姓平居人安。順治八年辛卯(1651年),孫襄齎詔南宣,便道省親,方寧郡困徭賦,聞公歸,鹹翹首遙祝。
寧郡以明代律定,例征黃連,而此藥宣城不產,時產地蜀道艱阻,官吏議估值折價,合五年之逋取足,一歲之中增賦三十萬有奇。襄撫膺愀然嘆曰,“窮困孑遺,曷能堪此,徒苦敲扑,吾安能視此殘喘而不出諸溝壑耶”。備悉艱苦致書,請諸各憲,娓娓數千言,涕泣陳情,當事亦為之動念,齊上疏請於朝,得減賦十之八,民困以蘇。

闔然長逝

孫襄當年因勞苦罹疾,闔然長逝。其一生通藉十八載。宦槖蕭然,平生鮮所嗜好,一切聲色服御玩好之類,泊如也。順治丙戌(1646年)歲荒,其設饘粥以待餓殍,全活甚眾。丁亥(1647年)仍歲飢,復傾廩谷千石以貸眾,不責以償。凡子姓之秀者勉之學,商者助之資,貧而無棲者授之廬舍,艱於嗣者助之納室,老病鰥寡周之以布粟,更捐百金入家廟,以供春秋享祀,助田四十畝以備撰修家譜之費。於母黨更篤,撫育遺孤,完其姻事,仍給資以令自全。她如出內戚之孤於厄,贖故交之子於廝養,中皆大有古人之風。
孫襄
孫襄

家世

父:孫應旗 任江蘇沛縣、山東館陶教諭,明崇禎十二年勅封文林郎(孫應旗墓位於安陽市與鶴壁市交結地)
叔父:孫省
長子:孫都生任湖南衡陽知縣,次子孫卓,進士第二,授編修,特簡奉使冊封安南國,賜正一品服。
孫:錫彤,孫卓子,字歌載,太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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